作者yogurtfish ()
看板JapanStudy
標題[問題] 短期滯在時申請在留資格認定
時間Tue Nov 13 23:53:19 2007
有個問題想請教前輩
我現在在大阪用短期滯在唸短期語言學校
滯在期間是9/22~12/21
這幾天收到專門學校的合格通知書
但是學校要我自己去辦在留資格認定
要等到我匯了學費拿到入學許可證明之後
預計下週可以去入管送件
明年在台灣換好留學簽證後預計三月底再過來日本
可是有個問題是,我現在如果自己本人去送件
又一個月內在留資格沒有發下來
而我又不得不回台灣的情況之下
等在留資格發下來之後,可以請代理人幫我去拿嗎?
還是說送件人跟去領的人,一定要同一個人?
另外申請書上的日本における連絡先我該填什麼比較好
因為12月中就要搬離現在住的學校的宿舍了
明年也還不知道會住哪裡....
爬了一下文之後,很多都是學校會幫忙辦在留資格....
或是直接在日本換成留學簽證
不知道有沒有板友是跟我一樣的情況的....
謝謝大家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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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23.168.58
推 vetkaoru:在留許可證明是用寄發的,如果你人不在日本的話,可以請 11/14 06:02
推 vetkaoru:朋友收件後再寄到台灣,申請時回郵信封寫朋友可以收到的 11/14 06:07
→ vetkaoru:住址就可以了 11/14 06:08
推 yogurtfish:原來就這麼簡單XD 謝謝! 11/14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