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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Pamplona (潘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三留日生 控台籍惡房東坑錢退租 時間: Wed Feb 25 22:48:29 20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223/78/1ewxf.html 三留日生 控台籍惡房東坑錢退租 更新日期:2009/02/23 04:09 一人遭恫嚇 放棄學業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二十二日報導〕一名已經歸化日本籍的台灣女子于月華(日本 名「川北京子」,自稱「黃太太」)在日本出租房屋,利用台灣留學生剛到日本,不清楚 租屋行情的弱點,吃定台灣留學生,其中一名王姓女生因受創嚴重,被迫放棄學業返台, 但已向日方提訴。另外兩位留學生則向我國駐日代表處求援、向日本法院提訴,全案正由 駐日代表處協助處理中。 三名留學生分別是王蘭馨(已返台)、鄭育麟、郭昱緯。根據被害學生的求援陳情書與訴 狀內容,王蘭馨去年八月十八日向于月華租屋,預繳九個月房租和一個月禮金、一個月押 金,總共是八十萬五千日圓(約台幣三十萬元),房東不但不給契約書,還違反日本租屋 常理,要求王女提出在台戶籍謄本與家長印鑑證明。 由於王同學只提出戶籍謄本,房東藉此強迫王女在十二月十三日退房,但拒絕退還預繳的 房租與押金等共五十五萬五千日圓,也拒絕王同學求見,還出言恫嚇「在日本有很多勢力 可以讓妳見識」,以及「要到學校大鬧」等,甚至威脅「可根據手上的戶籍謄本資料找上 妳在台灣的家人」。 鄭育麟的情形也是被迫提前退租,于女也拒絕退還二十一萬二千八百六十五日圓,郭昱緯 的情形則是契約書被收回,被迫提前搬出,房東不退餘款。 東京租屋通常是要透過不動產公司,必須準備一個月房租、兩個月份押金與兩個月份「禮 金」,與一個月份不動產手續費。「禮金」是孝敬房東的陳年陋規,近年因景氣不好,大 多數房東在出租房屋時已不再要求「禮金」和押金。 估計至少十人受害 據調查,于月華至少有四十個房間對外出租,估計至少十人受害。于女拒絕接聽電話,目 前只有等待于女在三月十六日與十八日開庭時現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janhon 來自: 140.125.41.248 (02/25 23:02)
mountstar :lag三天有了吧… 跟11889是同件事呀轉前爬一下文好嘛 02/25 23:04
tetsu2765 :這篇比較詳細啦...至少把手法都寫出來了XD 02/25 23:13
WiNGtT :大多數房東在出租房屋時已不再要求「禮金」和押金 02/25 23:27
WiNGtT :有這種事 我怎麼都感覺不到 02/25 23:28
gingko1126 :哪來的不再要求禮金...很多房租便宜的禮金都會貴到爆 02/25 23:45
Juliter :看地方啦..我家附近的幾乎都是沒在收 房租也便宜 02/25 23:49
pubbyy :台灣人還要欺侮台灣人,實在沒品~ 02/26 02:29
geninhuang :樓上 XD 02/26 10:04
ryusuke :其實這種事不少 以前也常聽說加州老僑欺負新僑 02/26 11:25
ryusuke :或許是老僑當初困難重重 看到新僑時的心理轉嫁吧 02/26 11:28
chiaki :希望東京的同學可以在開庭時去聲援一下 02/26 14:17
GGMail :我記得這件是很久以前有在日留板被討論過 02/27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