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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這篇可能對絕大多數板友來說實用性應該不大, 但為了有可能運用到的板友,還是來野人獻曝一下XDD 家屬:嬰兒(台灣出生,一個月大) 為了幫女兒申請依親VISA(家族滯在), 去申請之前,聽了不少"無法在日本本國換簽,否則得重新出入國"的說法 實際跑去入管的服務台詢問,原本得到的答案也是如此,不然就乖乖等簽下來再入國 但當服務員知道我是台灣人後則突然改口建議說 "先以觀光簽的身份入國後,於90天內再到入管提出申請依親" <=(._.?!) 沒記錯的話,她們的說法是: 如果我在女兒還在台灣就先提出依親申請的話,她到時候反而得再次出入國 囧a 當時的我,也就聽信她們放心地離開了XDDDDD 結果! 當我女兒真的拿觀光簽入境的時候,卻被入管官請去喝茶(她是單程票) orz 經我老婆跟他們解釋說入管局建議她先以觀光簽入境再辦理依親後 他們卻直說他們並沒有這樣的作法 (靠,你跟我裝笑維咩...) 最後大概是看在這麼小的嬰兒除了平常耍萌以外,並無能力在日本國內做啥壞事 就以特別入境的方式讓我女兒入國了 ( ̄ー ̄;) 回到簽證申請上 申請時我是以我來做為申請,也就是說,我提出的是我個人的資料 外國人登錄證,財力證明(存折+獎學金受領中證明),在學證明等等 但是隔幾天他們一查後發現,我老婆也是拿著留學VISA的留學生 所以入管還要我再補交我老婆的在學證明 .再跑一趟.╮(﹋﹏﹌)╭.. 而兩星期後我拿到女兒的依親VISA,我就拿著我女兒的護照再跑入管一次 申請在留資格變更,繳了4000隻羊後,就順利地切換成依親簽證了 翻了一下護照,入管官是將新VISA貼在觀光簽旁邊,再將觀光簽蓋作廢XD 說了這麼多,簡單地說,如果想要申請家族滯在簽: 1.家人先乖乖地在台灣等在留資格下來後, 在交流協會做簽證後再行入國 (最穩最簡單) 2.觀光簽入境 -> 90天內向入管提出在留資格申請 -> 拿到在留資格 -> 向入管申請在留資格變更 -> 觀光簽變更為依親簽 -- 拿到簽證後就可以跟區役所申請 1.外國人登陸證 2.國民健康保險,育兒津貼,幼兒特別醫療補助證(看醫生免錢啦XD) 3.生產一時金(因為在台灣生產,所以只拿到39萬日幣 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30.218.242 ※ 編輯: megaboost 來自: 119.30.218.242 (09/20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