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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acakelvin (向上打)》之銘言: : 說實在的, 我以為這一小串文章會在我小小的分享之後結束 : 但是看到版友的提問, 卓實令人感到不悅 如果是語氣問題,我可以致歉 但對於邏輯跟原則問題,請拿出事實來說服別人 : → chiccohuang:你會不會兩個人住一間單人房?或是三個人住一間雙人房 06/02 22:28 : → chiccohuang:?(在不加錢加床的狀況下)如果不會,那為何接受分食? 06/02 22:29 : 推 chiccohuang:為了享受更多美食所以可以分食?那麼請問界線在哪? 06/03 20:43 : → chiccohuang:兩人吃一份?三人吃ㄧ份?還是四個人吃ㄧ份也可以? 06/03 20:44 : → chiccohuang:老是拿店家沒有拒絕或是已有事先詢問獲得同意來合理化 06/03 20:46 : → chiccohuang:實在是感到前面說的都是多費唇舌而已... 06/03 20:47 : 先不論你的觀點是非與否, 你的語氣我想已經讓雀躍不已的朋友冒了三條線 : 想要評論他人的觀點, 自己也必須客觀 : 你舉的第一個例子我已經說過了, 這根本不是恰當的舉例 : 因為出發點是為了投機取巧省錢 兩人住三人房哪裡不是恰當的舉例? 請問你除了說不恰當,有提出不恰當的說明嗎? 還是只是簡單用一句「不恰當」就反駁了別人的論點? 真的不是為了省錢嗎? 如果你真的是了美食,一餐不夠可以吃兩餐,兩餐不夠就應該吃三餐 一天只能吃三餐?那就去兩天、三天、四天... 但是現在你口裡講不是為了省錢 做的卻是在「你自己」有限的停留時間裡想「得到」最多的效果 事實上,如果願意花錢,停留時間就可無限,也可以依你所願得到所有想吃的 請問在邏輯上這不叫投機取巧省錢,那要叫什麼? : 至於第二個例子, 很少聽過拉麵鰻魚飯超過3人分食的 : 合理化這種東西, 你預設立場的前提下, 本來就是無限上綱 什麼叫預設立場無限上綱? 本來一份餐點一個人吃,一張票一個人用,都是預設好天經地義的 拿著已經問過店家取得同意的大旗來辯解自己的行為是合理的? 是客戶為了「自己」的「方便」 所以大喇喇地問店家「我們要分食,可以嗎?」 光是「問」這件事,出發點就已經是想要幫自己將要做的事先行找到合理化藉口而已 之前的討論已經說過,店家之所以不拒絕,可能有相當多的背後因素 可能是語言不通不好拒絕、可能是錢難賺所以勉強接受、可能是..... 考量到這些因素,所以我主張連問都不該問! 有人會說:店家都同意了,你還囉唆個屁啊(事實上,前面有人的語氣就是如此) 對,就商業行為來講,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嘛 但是以前的討論也已經說了,如果是提升到道德層次呢? 這個例子或許誇張了點,也可能會有點離題 如果你在路邊看到一個賣花的老婆婆,大部分人要嘛是不買,要嘛是直接問多少錢買下 很少看到有人會講價殺價的吧? 原因就在於你可能是單純講商業(不買),或是講同情(直接買下) 很少人會跟老婆婆殺了價買下花,被別人說起時還很大聲說「是她自己要賣我」的吧? 拉回這個主題 單純講商業,你有吃跟不吃兩種選擇,所以跟問不問無關 單純講尊重,真正的尊重就是不該問,而不是先問了把決定權丟給店家 然後在店家基於服務業的立場接受後還大聲說「分食已獲店家同意」 不管到哪裡,除非人家MENU上寫明:可供N人食用 否則就應該是一人份一人用 怕吃不完浪費,你可以乾脆不點,或是吃剩的打包,但也絕不是「分食」 如果真的吃不下,需要兩人分食 以前也都討論過,第二個人多叫一份小菜或是一杯飲料 「正式地」取得在該店家坐下享用的「消費權」 而不是用「分食已獲店家同意」的說法來主張自己已取得「消費權」 就這麼簡單而已 不在餐廳問可不可以分食,其實就應該跟不在7-11問可否殺價一樣 本來就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為什還要有討論空間 這跟是不是在日本或台灣都無關,跟是不是日本人也無關 會認同上面這些論點的人,不管在哪裡,都不會去問是否可以分食 : 我是希望, 我會回文是因為從這個版得到很多寶貴的資訊 : 也希望每個快樂的日旅朋友, 也能跟我依樣 : 玩的快樂, 吃的幸福! : 希望要提供意見的朋友, 不要太過度反應 : 不然, 如果我是提問的那個人, 我會感覺很差 : (都是廢言, 板主斟酌請刪文) 請不用拉原PO下水... 原PO會來問,應該就是看過先前討論,隱約覺得分食這件事有點問題 需要的是邏輯、道理的辨證 而不是很單純地「我也分食過,店家都OK」、「先問就算尊重了」這種經驗式的說法 反正,我的論點很簡單 分食是不該被問的,但分食可不可以「做」? 當然可以,先決條件就是消費者應取得該店家的「消費權」(類似最低消費的概念) 如此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0.83
freman:別人都還沒做 你就先把人定罪 這不太好吧 而且他去日本旅遊 06/04 20:41
freman:時間應該不多 要吃很多種東西 分食也不是一個壞方法 06/04 20:42
freman:三人睡兩人房 飯店有明文規定不行 但兩人共吃一碗 06/04 20:43
freman:如果餐廳同意 你在反對什麼? 06/04 20:44
chiccohuang:奇怪,你質疑的地方文中都提出論點說明了不是嗎? 06/04 20:52
chiccohuang:講了半天來來去去還是只有一句"店家同意少廢話"的反駁 06/04 20:54
freman:那我想請問一下 是店家的意見重要 還是你的意見重要呢? 06/04 21:11
chiccohuang:老話一句,你問的東西上面都已說明過,有意見請論證 06/04 21:41
chiccohuang:這裡是討論區,你可以不認同我所說的,但請提出論點 06/04 21:42
freman:論點很簡單 就是經由商家同意就可以 商家是商人 他能接受 06/04 22:12
freman:就ok 他不能接受 我想商家也會說no 不是你的說不會拒絕 06/04 22:13
coldgoddess:好方法就是點好幾種菜一人一種吃一點XDDDD 06/04 22:28
coldgoddess:其實那個住宿的例子也沒甚麼好不行的 06/04 22:29
chiccohuang:請freman爬爬文吧,前面就有人舉例商家不願意分食卻不 06/04 23:27
chiccohuang:得不接受的例子,且我在上文也已寫明「層次」的論點 06/04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