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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msn.com.tw/news1399671.aspx 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日)下午4時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等人偽證案,分別判決6個月到1年6個月不等刑期,無人獲緩刑。其中,堅持不認罪且在辯論終結時還說「都是一群男人欺負我!」的陳敏薰判刑最重;此外,北院另案告發陳致中、陳幸妤涉及貪污罪。 北院今天判決,陳敏薰遭判1年6個月,扁家成員因都認罪獲得減刑,吳淑珍判刑兩年、減刑為1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3人判決1年、減刑為6個月,全案均可上訴。由於陳致中、陳幸妤兩人核銷發票金額高於國務機要費,北院另案告發兩人涉及貪污罪,此外,陳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查黑中心在95年間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蒐集子女陳幸妤、陳致中與女婿趙建銘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吳淑珍被控先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依照母親的指示證述。陳敏薰則是去年在特偵組偵訊時表示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今年4月2日到法院作證時,卻改口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此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 檢方在7月17日將5人起訴,除了吳淑珍是教唆偽證罪,其餘4人均為偽證罪起訴,但是檢方對扁家4人並未具體求刑,並請求法官減輕其刑,反倒是陳敏薰在傳訊時否認作偽證,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未對她有所寬容。 台北地方法院8月13日傳訊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及陳敏薰等人開庭,吳淑珍強調偽證案是她一手造成,很後悔因自己對法律不了解,連累到子女、女婿,法官要判她什麼罪都沒有意見,因為「連她都無法原諒自己」,她說,這幾年來她飽受精神折磨,都要以藥物控制自己的精神,她以母親立場懇求法官讓3個年輕人有貢獻社會的機會,律師也為陳幸妤姐弟、趙建銘請求緩刑。 陳敏薰在8月27日辯論終結時,法官勸她認罪減輕刑責,陳敏薰則是在庭上大發牢騷,對當年開發金之爭敗陣激動的說,「都是一群男人欺負我,我就是不爽啊!這是女人的尊嚴」,讓旁聽媒體見識她嬌嗔又強悍的一面,不認罪的結果,使得她在今日的判決中,是刑期的一人。 大家去看一下新聞判決 我覺得陳致中很爽啦 他的薪水應該比楊瑞仁高喔 這樣看來 不過 我這種小老百姓 鄉民 宅男 憤青也只能寫寫而以 板大不要砍 因為我很想看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53.167
pockmon:哈 在台灣錢都嘛不好賺 政府的錢最好賺123.192.153.167 09/01 23:27
sisisi:看不懂 這篇想表達什麼 什麼叫新聞判決? 59.105.97.184 09/01 23:27
pockmon:台灣的負債很多 貪汙很多 就是好政客不多123.192.153.167 09/01 23:28
※ 編輯: pockmon 來自: 123.192.153.167 (09/01 23:29)
badmanytc:真的不懂你要表得什麼... 61.59.31.232 09/02 00:14
larusa:就不當轉貼呴 59.127.143.244 09/02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