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ru6 (阿哈)
看板LSCup
標題[討論] 桌球規則
時間Tue Aug 17 23:13:57 2010
一、比賽辦法
<賽制>
初賽採分組循環賽,每場比賽五點: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贏一點得2分、輸
一點得一分、棄點得0分。由各組積分最高前2名進入複賽。
初賽每點皆需打完,複賽採單淘汰制,由初賽各組前2名進行比賽。
每場比賽五點: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先贏得3點者晉級,正常比賽皆依上述排點進行;棄點皆需在比賽開始前與裁判聲明,並
將其排至最後,由後面的比賽遞補至前(如:棄男雙->變為男單、女單、女雙、混雙、男
雙)。
體保生或研究生報名不限人數,但每場比賽只能派出一位。
<檢錄>
1.比賽開始前20分鐘將選手名單交至檢錄台,並開始進行檢錄
2.遲到十分鐘以上以棄權論。
3.男生不可兼點,女生可兼一點。檢錄後即為排點比賽球員,比賽開始後不可更換球員。
4.檢錄時,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核對身分,如有選手未攜帶,則不得上場比賽。(教職
員請攜帶證明文件)
二、比賽規則
每一點各比五局,每局先得11分者勝
10平時,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先贏三局者該點獲勝
每人輪發2球,10平時,換成每人輪發一球
單打時,發球者在下一局變為接發球者,且需換到另一方位
決勝局時,有人先得5分時需換方位,但不需換接發球次序
雙打時,發球者在下一局變為接發球者,且需換到另一方位
發球者發完2球後,需與搭檔換位置
由另一方剛剛接發球者發球,而由己方剛剛非接發球者接發球
決勝局時,有一方先得5分時,需換方位且更換接發球者,但發球者不換
裁判一旦發現接發球的次序有錯,或雙打時應換位而沒有換位
應暫停比賽,並糾正回為正確的次序繼續進行比賽
但發現錯誤前所得的分數仍然有效
三、申訴
1.請於賽前跟賽後一小時內反應,經查證屬實,將一律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沒收全額保證
金,且此項賽事皆不列入成績。
2.一切以裁判判定為主,如有任何不滿及問題,由選手當下向裁判提出。
3.若發生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Ex:挑釁球員或裁判、罵髒話等…),第一次口頭警告,
再犯以棄賽論。
四、用球
Nittaku三星40mm大球ITTF Approved
五、裁判
由非對賽之兩校以外學校各派二名裁判,不另聘裁判
六、場地
中央大學,詳情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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