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ru6 (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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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壘球規則
時間Mon Aug 23 22:50:03 2010
一、比賽辦法
<比賽制度>
1. 報名八隊以下(包含八隊)採用單循環制
2. 報名九隊以上(包含九對)採分組循環單淘汰制。
3. 循環賽計分方法
甲. 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賽、和局以零分計算
每組取前兩名或第一名進複賽
乙. 積分相等時,勝負判定之優先順序如下
A. 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之勝隊獲勝
B.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以該球隊之相關球賽商率,依以下順序
a.(總失分)/總局數之商小者為勝
b.(總得分)/總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c.(總安打數)/總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d.(總失誤數)/總局數之商大者為勝
4. 下雨則取消。
<檢錄>
1.參賽隊伍需與開賽前30分鐘報到,並於開賽前20分鐘提交攻守名單;為使球賽順利進
行,雙方隊伍提前到齊,大會得以宣佈提前開始比賽。
2.凡逾時15分鐘不出場比賽之隊伍以棄權論,但若因大會之故而無法準時進行比賽,則
不在此限。
3.檢錄球員時,體保生不能參加比賽,研究生最多不超過三個,但上場球員只能有一名
研究所球員上場。
4.檢錄時,選手須攜帶學生證以核對身分,如有選手未攜帶,則不得上場比賽。(教職員
請攜帶證明文件)
<服裝>
1.須穿著統一且有背號之球衣,未穿著者或背號不符者不得上場。
2.球衣需紮進球褲,球褲需要繫上同色系之皮帶,上場守備需要統一戴球帽。
二、比賽規則
1.比賽採90分鐘七局、一好一壞制,並使用好球板,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以上
時,得提前結束比賽;另為使球賽順利進行,賽末局結束時間不足5分鐘時,裁判得宣佈
結束比賽。(如果隊伍過多就60分鐘制)
2.球賽中如有甩棒動作,第一位給予警告並告知雙方教練或隊長,如再有第二位甩棒球
員,則該球員判出場,並不得繼續參與該場球賽。(安打沒收 沒安打判好球一顆)
3.球賽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未能繼續比賽時,滿一局以上保留比賽,由大會另行通知
取消或補賽,滿三局可裁定勝負。
4.本比賽參考中華民國慢壘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慢壘規則。若以下規則如有爭議,以國
際慢壘規則為準。
<場地規則>
1.因比賽場地屬運動場開放式,凡擊出滾地球並滾出全壘打線,皆判二壘打。
2.若碰觸防守球員再滾出全壘打線外,壘上跑壘員皆前進兩個壘包。
3.球直接傳出場外(含障礙球),所有跑壘員皆賦予安全前進兩個壘包(由防守球員傳球
出手時,各跑壘員所在壘包算起)
4.傳球經由防守球員處理失控離手,而進入死球區或成為障礙球時,所有跑壘員安全前
進一個壘包(以球進入死球區或成障礙球時,該跑壘員以佔有之壘包算起)
<注意事項>
1.賽前場邊練習,以不干擾場內進行中比賽為原則。
2.攻守名單:
甲、填寫清楚所有應填寫之項目,教練或經理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
乙、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如權利喪失自行負責。
丙、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或號碼,不得上場比賽或替換。
丁、若是教練或經理身兼球員,則姓名列於教練、經理欄外,亦須在球員欄將其姓名
及背號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3.禁穿鋼釘鞋,允許穿膠釘鞋,若比賽中發現有球員穿鋼釘鞋,即請該球員立即換下,
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4.上場打擊需戴符合規格之打擊頭盔,未戴者不得上場打擊。
(註)違反上列3、4項,以違規球員判決處之。
<特殊事項>
1. 女生一次上場不限幾個人。
2. 女生兩好球後界外不算好球,接殺算出局。
三、申訴
1.請於賽前跟賽後一小時內反應,經查證屬實,將一律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沒收全額保證
金,且此項賽事皆不列入成績。
2.一切以裁判判定為主,如有任何不滿及問題,由球隊教練或隊長當下向裁判提出。
3.若發生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Ex:挑釁球員或裁判、罵髒話等…),第一次口頭警告,
再犯以棄賽論。
五、裁判
裁判為外聘C級裁判。
六、場地
中央大學壘球場,詳情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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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