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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eth99 (ken)》之銘言: : 除了上面的道歉信之外 : 我補充說明一下 : 裁判在桌球項目採取隨隊裁判 : 這項決議在生科盃的會議有表決通過 : 所以隨隊裁判是授大家同意的 第一二三點這些都沒什麼問題 但是我個人有疑惑 既然有隨隊裁判 縱使該場裁判糊塗又沒有決斷力 那麼慈濟的桌球隨隊裁判卻不知道要出來告訴隊友說有1/3研究生限制條款???? 就算隨隊裁判沒在場 沒人會打電話問己隊的隨隊裁判確認規則?(就算沒有手冊也有人問) 這應該不難吧? 再者這也證明賽前裁判與領隊會議宣導不周 或者根本很多人都沒在聽 我印象中 常常裁判會議都有不少人缺席不到 若有損失權益之後卻又要如何爭討? 這樣好像怪怪的 總之不論何種都是疏失 前面有個建議不錯 成立一個賽事調停委員會 我個人覺得不會很難 但是要如何評議是較大問題 或者我建議 1. "直接訂下較嚴格規範 如有違規應如何處置 一旦發生不得異議" 2. "確實嚴格執行學生證比對工作" 3. "加強賽前裁判與領隊會議的執行效果 務請所有與會者明確確認所有規則 一旦結束散會賽事開始後不得再提出或以不知情為由規避違規" 以上三點建議請主辦單位與各校同學參考 -- 個人發言 一點建議 系學會嘛 抱歉我現在跟系會比較疏遠 也不常遇到相關的人可以問 板上也很冷清 就別介意啦 抱歉咧... ※ 編輯: adimit 來自: 61.56.151.160 (01/19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