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ang (小天天)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其他]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時間Sun Jul 11 10:11:20 2010
今天看到這篇報導,也許跟軍旅板沒有直接關係,但是想提醒大家
回訊息的時候,有時候也許得先壓壓火氣,免得事後得花錢消麻煩!
PS. 若版主認為不適合貼板,請站內信通知我,我會自行刪掉,謝謝!
報導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10/4/28zuu.html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小心!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台北縣陳姓男子,多次在網路「技巧性」
張貼具挑釁性文章,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訐譙」內容回擊,再藉機
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和解金」。陳男
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
呼籲網友謹言慎行。
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
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家附近幾隻流浪狗
被可惡小孩虐待」言論,陳男便以暱稱「濫咖必殺」之名質疑其內容
真實性,張心生不滿以「幹」、「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隔空
捉藥的騙徒」回罵,經陳男提告後,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被認定
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
檢警事後查證,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九十五年起,即在露天
拍賣討論區,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以暱稱「爛咖必殺」對張貼
文章的網友留言,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
再據此提出告訴,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類似的刑事告
訴案,超過十件以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
刻意閃避刑責,卻又挑釁激怒他人。例如廣泛指「討論區就出一些
混蛋」;在虐狗文章中指「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好玩」,
甚至嗆聲要對方「請個新帳號來嗆,我看,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
的手下敗將,我教訓人是有本事,你要有種,可以不和解,有人逼你嗎?
不和解,你就等判刑」等等,在在都暗藏陷阱。
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二十萬元和解金,檢方偵訊時
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但辯稱
總金額記不得了。
許智評說,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巧妙
規避刑責,而回應反擊者,可能衝著他而來,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
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
言論,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
網友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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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174.235.81
→ ROCAF:簡單說就是有那種挖洞給別人跳的咖 07/11 10:12
推 sunnyhung:職業控告人 顆顆 這種人真聰明 跟外面抓亂丟菸蒂的相同 07/11 10:16
推 KWEI40:自己要被釣上怪誰? 很多人在網路上連留口德都不會 07/11 10:23
→ KWEI40:還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幹譙幹爽爽勒 07/11 10:23
推 issac35831:這社會給垃圾發言空間幹麻 07/11 10:27
推 josesun:推K大...XD 付錢學教訓也是活該 07/11 10:29
推 guanquan:只有頭腦簡單的網路宅男才會上鉤吧 07/11 10:30
→ xxp:這年頭的賺錢方式真是創意無窮... 07/11 10:34
推 vinx:這篇文章跟我的#5C2QhK6f文章宣導理念相同,我m喔! 07/11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