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entia (這就是妖精尾巴的魔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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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被退學的緩徵問題
時間Thu Jan 24 19:28:55 2008
1.
緩徵和延徵不同
大部分版友說的"第九類"、"第十類"、"排除國家考試"都是
延徵
延徵
徵兵規則第28條︰應徵役男在收受徵集令後,徵集入營前,合於
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如
附件) 所列原因者,得由本人或其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申請書,檢附有關證明,向鄉 (
鎮、市、區) 公所申請轉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准延期徵集入營。
緩徵
兵役法第35條︰應受常備兵現役徵集之役齡男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
緩徵:一、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二、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
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前項緩徵原因消滅時,仍受徵集。
2.
回應"去教官室填過
緩徵的資料"
在原po退學後的30天內 學校得依法發公文取消緩徵
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應受現役徵集之在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緩徵:一、肄業學校未經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二、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三、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四、年齡逾三
十三歲仍未畢業者。
第十六條︰經核准緩徵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緩徵原因消滅:一、畢業。二、休
學、退學或經開除學籍。前項第二款規定之休學、退學或經開除學籍學生,其肄業學校應
於學生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廢止其緩徵核准,並依
法徵集服役。
以上有不清楚的,請大大補充完整。
小弟我因為這學期畢業,又要考研究所,所以去找了一點點資料,希望對原po有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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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31.105
推 trevors:這真是相當有幫助的資訊,感謝感謝!! 01/25 04:48
→ trevors:所以正確的來說現階段我若想要延後當兵的日期的話,叫做延 01/25 04:49
→ trevors:徵,而相關手續是要等到徵集令下來才能做延徵的手續,這樣整 01/25 04:49
→ trevors:理下來的說法正確嗎? 01/25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