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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行政救濟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李建良教授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1/01/09 考試時限(分鐘):10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是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A為台灣省某農田水利會某屆直選會長,於任職期間,因犯詐欺罪,案經該管地方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A不服,提起上訴,遭該管高等法院以無理由判決駁回(裁判日期 99年10月10日)。原告仍不服,再提上訴,遭該管高等法院以不得上訴第三審為由,裁定 駁回確定(裁判日期99年11月1日)。上訴期間,A於99年10月9日向服務之農田水利會提出 辭呈,辭去會長職務,該辭呈於同年月11日送達於行政院農委會(下稱農委會)。惟農委會 於判決確定後,仍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99年12月1日函令自 99年10月10日起撤除A會長之職務,同函並說明A前之辭呈未便核准(下稱撤職函), 於同年月3日送達。100年5月1日,該農田水利會會長之任期屆滿。 請問:A如不服撤職函,應如何提起行政爭訟,謀求救濟? (請針對訴訟類型、訴訟程序要件等問題,依案例事實,假設情況,討論之) 可攜帶六法全書及相關資料(老師說所有東西都可以帶) 參考法條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條:農田水利會以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為宗旨。 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條:本通則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37條第1項第2款:農田水利會會長或會務委員於任期內有下列情事 者,應予撤職:....二、犯詐欺、侵占、背信及貪污罪,經判刑確定。 農田水利會直選會長退職撫卹要點第2點:會長退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項服務 農田水利會請領退職儲金:1.任期屆滿未續任 2.任期屆滿前奉准辭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55.29 ※ 編輯: whalerealm 來自: 61.228.155.29 (01/10 22:44) ※ 編輯: whalerealm 來自: 61.228.155.29 (01/10 22:44)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1/10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