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uarous (sun)
看板NTUCYCLUB
標題主辦人職責與權限
時間Tue Oct 30 23:36:25 2001
1. 主辦人最大
2. 路線規劃&人數控制
3. 借車協助-參照借車須知
4. 訂定集合時間地點(上路時間與集合時間不要拖太久,約30mins為上限)
5. 行車速度設定
6. 活動中預告休息點
7. 活動安全與秩序維持-若有人做出對活動安全有損之事,主辦人可以制止,若勸導無效
可由主辦人或參加活動者開臨時社員大會裁決之
8. 收隊記錄撰寫
9. 主辦人得指定車隊中有經驗者攜帶工具與急救藥品
10.主辦人可決定是否在活動之某路段採行開放領隊制,但 超越領隊者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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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小分子,
縱情大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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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