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uarous (sun)》之銘言:
: ※ 引述《twinst (不再迷戀)》之銘言:
: : 挖靠...
: : 該不會是機械增壓380匹馬力那台吧...
: : 如果是的話算你賺到...
: : 我們連看都沒看過...
: : 你就已經跟他試撞過了...
: 死小孩...下一次你上街被F50撞了我也會這麼說
: 好車給爛人開還不是一樣 國內法令訂的太差 雖然是輕撞
: 應該立法 責任歸屬出來一樣輕罰100萬 重罰2000萬 不得交保
: 他媽的 我叫要他賠到哭不出來 這種社會 嚴刑峻法是必要的
: 車子有第三責任險就可以卯起來撞 這什麼心態 幹!
: 人車掛了不能跟大家去奧萬大
: 就算給F1撞賠我100萬都不值
如果賠你一百萬...
你去買一台impresa GT開車跟去奧萬大就好啦...
不過你不會開車...
你如果有在開車你就不會說要嚴刑峻法之類的...
開車面對的狀況比機車 自行車多太多啦...
也許你可以說他們技術不好...
但像台北市車子這麼多擦撞是很正常的...
開車會有所謂的死角...
你離車子太近 後視鏡有時跟本看不到你...
加上晚上視線大打折扣...
所以不見的是你說第三責任險才會這樣...
自從我會開車後...
騎機車時更能知道如何自保....
騎自行車晚上一定裝後燈...
其他的等你會開車就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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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題已經在機車版或汽車版討論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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