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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E_NSE 看板]
作者: azqwer (人間處處有溫情) 看板: NTUE_NSE
標題: [公告] 就學補助措施
時間: Fri Feb 20 20:40:55 2009
各位老師、同仁、同學:
經濟不景氣,失業人數攀昇,因應上述狀況,教育部及本校有許多措施
,高教官整理近日的幾則,希望您能將此訊息傳遞出去。感謝您!
1. 教育部家庭遭遇困境之大專學生安定就學措施計畫。
(1) 此乃協助非自願性失業人士子女安定就學方案。凡大學部學生之父母其中一方於97年9月1日至98年3月1日期間,遭遇非自願性離職者,請於2月27日前檢附正式核發之離職證明(要有勞工局蓋印圓戳章證明),親赴軍訓室找教官協助辦理。
(2) 教育部需經學校審核函報教育部申請,所以同學需將相關資料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彙整。
(3) 就學補助措施申請期限為98年3月31日截止。經費為$5000。
2.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措施。
(1) 依教育部暨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之相關規定辦理申請。
(2)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規定採通訊方式申請。
(3) 必須提醒的是:僅能擇一申請,且不能與政府各類就學補助重複申領,一經查核依規定繳回取消資格。
(4) 請儘速轉知有需求之同學備齊資料,若尚有疑問請上教育部相關網站或台北市政府
勞工局網站查詢或電洽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戈淑瑛 02-27321104*2045。
3. 本校就學貸款。
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目前訂為家庭年收入114萬元(含)以下),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其後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1) 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含)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
貼,另半額利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其後全額利
息由借款人自行負擔。
(2) 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且家中有二位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仍可申請貸款,惟貸款利息不予補貼,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
(3) 若尚有疑問請電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魏得瑛 02-27321104*2044
4. 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
(1) 申請時間為上學期10月1日起至10月25日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成功申請者。
(2) 同學可前往各系所、行政單位詢問申請志工服務,支援行政事務或研討會人力分配等等(無給職),並需於志願服務紀錄卡蓋章認可。
(3) 服務項目包含校園志工(系、社團全校性活動,1天8小時)社團幹部(一學期20小時)
學治會(學生會、學生議會,一學期20小時)校外服務性營隊或活動(須具公函或相關證明文
件,1天10小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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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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