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nfo.ntu.edu.tw/
info網站(新版)→課程→各系學士班必修課程查詢
裡面可以查到的東西有三種:
系訂必修科目資料查詢
應修學分數資料查詢
必修科目群組表查詢
以下說明來自 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
QueryInfo910909.htm?DPRNDPT=2070%20&QPYEAR=93
※ 本系統之建置目的,除提供學士班學生作為各年級選課時之參考外,
亦作為各學系及教務處審核學生畢業資格之重要依據,
壹、系訂必修科目資料查詢
一、可於畫面右上方選擇「年級」,按傳送則可顯示該年級資料。
二、「群組」,是有選擇性的必修科目,分為二種:
1. 科目選科目:例如A群組包含5個科目,必須修習其中任意2科。
2. 科目選學分:例如B群組包含8個科目,必須修習其中任意6學分。
詳細內容請見「參、必修科目群組表查詢」之說明。
三、「群組別」:同群組的各科目,有相同的代碼。例如群組別為「A」的科目,
同屬於A群組。
四、「併修」:某群組中,若選擇了甲課程,亦必須修習乙課程,則甲、乙二科之
「併修」欄中有相同的符號或代碼。換言之,甲、乙二科在該群組中視為一科。
五、「必修認可範圍」,分為三種:
1. 限本系課程:指該科目必須修習指定之課號。
2. 限本院課程:除修習指定之課號外,亦可修習與其相同學院所開之相同
名稱課程。
3. 不限開課院系:修習任何學系所開,與指定之課程中文名稱相同者皆可。
貳、應修學分數資料查詢
一、「每學期修習學分數限制」:
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學生每學期所選學分數,不得少於十五學分,
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唯修業年限最後一年起,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
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二、學士班學生應依其「入學學年度」之「必修科目及學分表」及「應修科目
及學分表」為標準修習課程。但下列學生例外:
轉學生、降級轉系學生: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
入學之當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
三、各學年度入學學生應修習之共同必修科目學分如下:
(其適用之年度標準同上所述)
入學年 共同必修科目及學分數 通識學分 體育 服務
84 中憲 國文 外文 歷史 不分領域 一二三四 ╳
85 4 6 6 4 8
86 本憲與公民 國文 外文 歷史 分為四領域 一二三四 ╳
2 6 6 4 12
87 本憲與公民 國文 外文 歷史 分為四領域 一二三四 一二三
2 6 6 4 12
88-90 本憲或公民 國文 外文 歷史 分為四領域 一二三四 一二三
2 2 6 6 4 12
91起 本憲或公民 國文 外文 歷史 分為四領域 一二三四 一二三
2 2 6 6 4 12
進階英文一二
四、「系訂必修」:系訂必修之學分總數包含「群組必修」之學分數。
五、「選修」可分為下列四種情況,請參考「備註二」之說明:
1.選修科目不限本系課程
2.選修科目中N學分限選本系課程,且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亦同
3.選修科目中N學分限選本系課程,但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不須修習
4.選修科目請參考「備註六、其他」之說明。
六、「備註五」分為八項:
1.外文領域(限定、不限定)修習英文
2.全年課程僅修半年及格者,(計入、不計入)畢業學分
3.超修之通識課程,(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4.超修之共同必修各領域課程學分,(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5.修習本系所屬領域之通識課程,(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通識*課程,(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6.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通識*課程,(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7.通識*課程充抵通識2學分後,多餘之學分(計入、不計入)選修學分
8.修讀雙主修之加修學系系訂必修科目及指定之選修學分,(計入、不計入)
本系選修學分
除以上八種情況外,各系若另有其他規定或但書者,會註記於「備註六、
其他」欄中。
參、必修科目群組表查詢
「群組別說明」:分為二種:
1. N科目中必修N科目:例如A群組之資料如下:4科目中必修2科目 。
中文名稱 群組別 併修
甲 A 1
乙 A 1
丙 A 2
丁 A 2
戊 A
己 A
則A群組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六科,但因為甲、乙的併修欄同為「1」,
丙、丁的併修欄同為「2」,故在A群組中,(甲&乙)、(丙&丁)、戊、己
各視為一科,必須在該四科中任擇二科修習。
2. N科目中必修N學分:例如B群組包含20個科目,學分不盡相同,必須修習其中
任意10學分,則「群組別說明」則為「20科目中必修1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