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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40.112.161.31/NTUVoxCourse/QPService/infoQuery.aspx 各系學士班畢業前所需修習的學分,在上述網頁裡可以查詢,請注意你的入學年度。 所謂畢業學分,就是你要取得學位所需修完的學分數, 通常為 128 學分,部分系所甚至更高。 學分通常分為 1、共同必修 18 :國文 6、外(英)文 6、歷史 4、 本國憲法 2 或公民教育 2 等領域科目 及進階英語一、二各0學分 (進階英語相關規定請至精華區查詢) 2、通識學分 12 :通識課程分四大領域,除了自己學系所屬領域外, 其餘三領域的分配可為(0.8.4)、(0.6.6)、(8.2.2)、(4.4.4)、 (6.4.2) 3、選修學分:學分數各系規定不一,有些系很重視選修, 但也有部分科系完全沒有選修學分的規定。 一般來說,非系必修都有可能當成選修學分,認定依系所規定為主。 甚且有些系所規定幾學分必須修系上開的選修課。 例如:社會學系規定選修科目計 59 學分, 其中24學分限選本系課程,此24學分通常稱為「必選」, 而其餘35學分一般稱為「外系選修」或「一般選修」。 4、系訂必修:學分數各系規定不同,依各系不同又有系必修跟組必修。 體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計 4 學分。 服務一、二、三必修,0 學分。 (體育學分均不計入畢業時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內。) 所以, 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共同必修學分+通識教育學分+系訂必修學分+選修學分。 另外,男生若想要考預官得先修習軍訓一至四,軍訓亦為 0 學分。 以筆者為例,職能治療系。 畢業學分為145(共同必修 18 + 通識教育學分 12 + 系訂必修學分 115 + 選修學分 0) Ur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