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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沒有人會去管吧= =" Orz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37395 文/張志裕 (編譯) 2006-05-22 Plala NetWorks認為提供良好的網路通信環境是身為ISP業者應盡的職責,因此必須對近幾 年造成多起情報外洩事件的Winny進行全面的規範;但日本總務省判定這是侵害電氣通信事 業法中的通信秘密保護條例。 日本ISP業者Plala NetWorks於今年3/16宣布將對使用P2P檔案交換軟體Winny的客戶端進行 全面性的控制,總務省在週三(5/17)以有侵害通信秘密之嫌的理由反對這項做法。 Plala NetWorks表示,在去年9月對本身網路內所有使用Winny的客戶端都作了流量控管, 而在流量控管實施後,客戶端使用Winny的數量確實有減少的趨勢。3/16提出的全面性控制目 的是要阻擋其他ISP業者中使用Winny的客戶端連進Plala網路,當然Plala的客戶端也無法 主動連接這些客戶端。 Plala NetWorks認為提供良好的網路通信環境是身為ISP業者應盡的職責,因此必須對近幾 年造成多起情報外洩事件的Winny進行規範,所以提出了以上的防範措施,但日本總務省對 於該公司這項全面性的控制舉動卻有不同的意見。關鍵在於Plala NetWorks全面性控制的 計畫中將以Winny特有的傳輸流量模式來阻擋特定通信傳輸,總務省判定這是侵害電氣通信事 業法中的通信秘密保護條例。 對於總務省所持的反對意見,該公司表示這項計畫還是必須實行的一環,今後將針對完全 控制的內容與做法持續與總務省討論,計畫決定施行時將另行公佈內容。(編譯/張志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99.160
yugif:哎,日本對通網路的尊重比我們好太多了 05/23 15:17
knives:沒辦法,政府無能 05/23 15:36
hgs1906:這對我來說是大事呀 還好沒過 呼~ 05/23 16:20
KarasuTW:就是說不准使用 L7 防火牆就是了 XD 也許會改契約吧 05/23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