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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2003/08/07/technology/ctnews/4158104.html 侵權有影 保二盯上MP3網站   陳佳鑫/台北報導、田瑜萍/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日前具狀控告KURO、EZPEER 等MP3分享媒介平台及其會員,偵辦全案的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保護智慧財 產權警察大隊」證實此事,並強調已配合檢方調查搜證。 這幾天網路上流傳一封轉寄信,指稱KURO跟EZPEER的會員因違反著作權法 被逮捕,引起網友大嘩,並讓這個消息曝光。MP3網站業者雖堅稱,只提供開放式 平台,不知會員傳輸內容為何,但因這些MP3網站及八十萬會員確實涉及侵權不法, 警方將持續追查全案。 保二總隊保智大隊表示,IFPI向該隊提出證據告發,該隊台北分隊員警調查後發 現,一般「分享媒介平台」分為「開放式」、「混合式」及「集中式」三種,KURO 等MP3網站堅稱屬於「開放式」,由一個伺服器提供開放平台,供會員傳輸,並宣 稱對傳輸內容不作干涉,也不知會員傳輸內容為何物。 但警方調查後發現,KURO等MP3網站與「檔案傳輸協定(FTP)」不同,網 站中下載傳輸大戶傳輸內容多為有版權的影音檔案,KURO等網站所言多為脫罪之 詞,且會員明顯有侵害著作權法的不法行為。警方在檢方指揮下,對KURO等MP3 網站,及部分使用大戶進行蒐證調查,也將持續追查偵辦同類型案件。 IFPI(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呼籲網友,KURO尚未取得唱片公司授權,千 萬別以身試法。 網路下載交換音樂一直處於法令模糊地帶,在國際唱片公司與APPLE於國外成功 建立授權模式後,台灣網友也在期待能建立網路單曲購買的機制。IFPI秘書長李 瑞斌表示,KURO雖然跟唱片公司談授權,但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意即在網友 的交換過程中,無法計算到下載次數,因此談判陷入膠著。他呼籲網友,不要以為交 月費給網路公司,就代表已取得唱片公司的授權,目前網友交換音樂檔案,仍違反智 財權中的重製權跟公開傳輸權。 KURO公司總經理陳國雄則表示,如唱片公司不授權,他們也不想投入高成本發展 管理技術;關於有會員被抓一事,他們有派出律師瞭解狀況。目前智財權有明訂合理 適用範圍,下載不超過市價三萬元、同一首歌重複下載不超過五次,都屬合理使用範 圍。他也坦承,的確有會員利用該網站重製CD販售,他們鼓勵網友合理使用,卻也 呼籲網友要尊重智財權。 主管機關新聞局出版處鍾修賢處長說,關於網路下載違法案件,已轉到經濟部智財局 的管轄範圍,目前正靜待法院判決。判例一出,網友的權益則有較清楚的依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8.170
JamesChen:無從告起 推 211.75.136.202 08/07
piyopiyolee:告80萬會員? 別傻了... 推 61.58.84.16 08/07
wyatt:要告會先告mp3數量最多的那幾個provider吧 推140.112.252.172 08/07
vagabond:沒有provider.其他人就很麻煩(凡事必有頭) 推 210.85.208.21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