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olic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會寫這篇,其實是因為看到這則新聞 世銀:台灣經商環境進步15名 居全球第46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09/5/1qred.html 這裡面提到 台灣僱用勞工便利度排名仍高居第153名,只比去年進步6名,是表現最差的項目。 這是可以理解的,我們既限外勞、又禁陸勞、又有週工時、又有最低薪資、又放一堆假 還打算規定小企業投勞健保、退休金、組工會.... 不過 新聞裡也提到: 全球經商環境前10名國家為: 新加坡、紐西蘭、香港、美國、英國、丹麥、愛爾蘭、加拿大、澳洲與挪威。 新加坡、美國、香港 並不讓人意外, 紐澳的勞力政策開放也是常識 丹麥、挪威會排前十名 那他們的勞工政策是怎樣呢? 於是我查了一下 --------------- 預防青年成為長期失業者 OECD為挪威開出處方 http://0rz.tw/RxFnY 挪威青年薪資高且失業風險低,2007年失業率為7.3%,較OECD青年平均失業率低6%; 2.5%的長期失業率也遠低於OECD的19.6%。OECD針對挪威如何預防未就業青年成為長期 失業,提出以下建議:  一、降低僱用低技術青年勞工成本   挪威可將荷蘭現今所採用以「次最低工資」(sub-minimum wage) 僱用低技術青年的作法列入參考,因為可鼓勵農場對青年勞工的需求, 但政府必須同時配合減少輟學青年寬鬆的福利給付,以免形成另一個福利窟窿。  二、雇主僱用補助  三、採行新措施  (主動)從30歲以下族群中,找出可能會成為「就業與福利局」服務對象的潛在失業者。  四、發展地區性的協助作法   現有「積極的勞動市場政策」(註:OECD自70年代開始倡導的勞動政策, 內容包括以就業服務、失業給付、訓練與創造就業等方式,幫助失業者重返就業市場) 並無助於大多數特別弱勢的青年。他們需要更多其它的協助方案,例如 提供一個整合成人監督、工作經驗與補正教育的住宿學校環境,像是美國勞工部的 工作營(Job Corps)計畫,或北歐傳統的的民間高等學校(Folk High School) (註:斯堪的那維亞國家專為成年人辦的一種寄宿學校),都是很好的參考模式。 ------------ Subminimum Wage 次最低工資 (簡) http://www.szsjg.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91 簡單來說,就是在「最低工資」之外,立法同意 「符合某些條件的聘僱關係 可以採用另一個、更低一點的工資水準」 比如說 農、畜業 等低附加價值產業 或是青少年 或是技職體系學生的工讀、建教合作 或是身心障礙者 ------------ 丹麥代表:政府有能不貪汙 丹麥快樂上升 http://www.civictaipei.org/treasury/connect/4_415_1.html 勞工政策好 讓丹麥成功 「彈性的勞工安全政策,是丹麥經濟成功的關鍵」, 符力明說,在丹麥,雇主要解雇勞工非常容易,勞工既不能提告,也不能延遲離職, 但另一方面,丹麥靠著完善的職訓系統和社會安全體系,訓練這些失業勞工具備專長, 讓他們容易找到新工作, 「解雇容易,就業容易」 這就是丹麥能長期維持低失業率的關鍵。 符力明舉例,多年前丹麥的造船業,受到來自中國和韓國的挑戰,不支關廠, 政府沒有勉強去維持造船業,而是訓練造船工人改做風力發電的風車, 目前在全世界風力發電機具市場,丹麥廠商占40%。儘管 近年來這些產品生產、製造的工作,近年來都外包給東歐甚至大陸廠商, 但核心的設計、研發、行銷等業務,依然留在丹麥,從業人員沒有任何減少。 ------------------- 荷蘭吸引外人投資的作法及對我國的啟示 http://www.moea.gov.tw/~ecobook/ms/9012/22.htm 荷蘭政府為方便外商公司吸引外國人才到荷蘭工作,在滿足特定條件下特別給予企業 聘雇「外國員工」可以享受30%個人所得稅免稅之優惠,此對企業吸收特殊外籍專業 人士非常有利。另外,荷蘭的保稅制度亦十分周延而有效率,例如外資企業若在荷蘭 設立發貨倉庫或運籌中心,進口之商品若是為再出口到其他國家,可先不課徵19%的 營業加值稅(VAT),此可省去廠商的退稅麻煩與資金羈押的成本。荷蘭與世界60多國 簽有雙邊租稅協定,使多國籍公司利用荷蘭作為營運總部的條件更為優越。 除了基礎建設的完善與稅制的優惠外,荷蘭勞動人口之高素質與勞工政策之彈性亦 提供外商良好的人力資源。荷蘭全國人口總數約1,600萬人,2000年15~64歲可工作 人口占68%,比例相當高。荷蘭勞動力相當年輕,勞動人口中,高中以上程度占70.9%。 荷蘭有13所大學及100所以上的大學程度之職業訓練學校,培養之人才都為科技、經濟、 社會科學與法律相關科系。荷蘭人國際化程度相當高,全國會說英文的人口比例 高達78%,一般人大都會說三種語文(荷語、英語、法語或德語),使得外國人在 荷蘭生活沒有困難,感覺相當自在。不僅如此,荷蘭人的工作態度以及學習新 技能的意願也相當高,這對外資企業來說管理非常方便。 荷蘭不僅勞動人口素質高,而且實施彈性雇用制,對外資企業聘雇人員非常有利, 尤其是當企業只須要聘雇臨時性工作人員時,荷蘭的彈性雇用制度提供相當高的便利性 與降低成本功能。過去荷蘭企業在雇用臨時性(part-time)勞工時必須支付與 全職勞工相同的福利費用(例如勞保、健保),因而增加雇主的負擔,導致雇主 不願意雇用臨時性勞工,使得企業雇用人數下降,一些願意做臨時性工作的人也 無法找到適合的工作機會,因而失業率不斷攀升。現在荷蘭的彈性雇用制度, 使雇主在雇用臨時性勞工時,只需支付部分的保險費用,因而不會增加雇主的負擔。 雇主可以根據其業務的需要及人才的供需狀況,自由選擇要聘雇全職或兼職人員。 荷蘭由於服務業部門規模較大,所需彈性工時人力甚多,因此荷蘭有很高比例的臨時工。 雇主雇用臨時工不僅成本較低,而且也可從其中尋找較具潛力的長期員工,降低雇用 風險。由於臨時雇員在服務業表現頗佳,也促使荷蘭製造業使用更多的臨時雇員, 替季節性的工作提供了額外的彈性。也因為如此,荷蘭臨時工的比例一直不斷上升中, 在2000第一季,臨時工的工作總時數高達8,500萬小時。由於雇主雇用的彈性增加, 使得荷蘭勞動市場的就業機會提高,近幾年荷蘭失業率逐年下降,與彈性雇用制度 有極大的關係。除此之外,荷蘭勞動市場存在另一項特色是「人力共用制」, 許多組織享有同一批製造業或服務業的雇員,他們依照企業的需要安排人員到公司上班, 不僅滿足企業的要求,而且增加人力運用的彈性。 ------------------ 丹麥與荷蘭彈性化勞動市場政策淺析 http://book.cla.gov.tw/image/no_14/17.pdf (pdf檔) 丹麥式「彈性化勞動市場政策」 (一)高度流動性的勞動市場 較無法規或法律阻礙此種流動性,因此企業容易聘僱與解僱勞工, 勞工被解僱後,若無法找到合適工作,政府將提供失業救濟及職業訓練, 因此,勞工並不擔心暫時性的失業,而願意 以坦然態度接受改變、接受失業與接受新知識、新技能。 原工資較低的失業勞工,在失業後的補助約為原薪資的9 成; 而薪資較高的失業勞工,在失業後的補助津貼比例較低,雖然失業津貼優厚, 一般在失業後,約有半數失業者於半年內找到新工作,約70% 失業者於1 年內重回職場。 (二)高稅率與高福利 以2007 年而言,丹麥的平均稅負比例為48.4%, 為了刺激該國就業,丹麥政府將工作中扣抵稅額(in-work tax credit)與 削減津貼相結合,亦即多工作可以少繳稅,但沒工作所領的津貼將減少, (三)對外國人至丹麥工作採取開放的態度 在丹麥科學技術與創新部(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Innovation)網站, 還可以看到為吸引外國人至該國工作所做「現身說法」的廣告2。如係在國外招募之 外國勞工,屬於公司關鍵員工或研究員,還可享有3 年優惠25% 之稅制。 (四)職業訓練與技能提升 如果丹麥人失業,失業津貼會支持他們找到另一份新工作, 但如果持續失業1 年仍無法找到新工作,丹麥政府將強制失業者接受職業訓練, 如果失業者不接受訓練計畫,政府將停止發放失業津貼。 換言之,丹麥人失業可能是另一個契機,藉此機會學習技能、提升技能並另覓出路; 一般而言,丹麥人也認為一生換數次工作是平常的事。 丹麥最重要的競爭力就在於「重視知識的社會」, 這也同時反映丹麥人的工作能力,以及對個人發展與職業發展的態度。 (五)最低報酬2 年調整1 次 丹麥勞工之薪資主要是由不同行業別、每2 年展開談判諮商,以決定最低報酬費率 (minimum pay rates) 荷蘭式「彈性化勞動市場政策」 (一)部分工時 在荷蘭,部分工時勞工如果屬於固定工作,每週有一定工作時間,則此種勞工仍被視為 正規勞工(regular worker),或有人稱部分工時工作為荷蘭之 主流就業(mainstream employment)。 如果勞工在非工作日(週末)或晚間工作,則稱為 不規則工時(Irregular working hour)此種類型分為傍晚工時、晚間工時、週末工時。 (三)公共就業服務私營化 提供失業者及失能者津貼、外包再整合服務給私立機構 「再整合公司(Reintegration rm)」成為員工保險計畫局的業務。 估計至少35% 以上的失業者(也就是再整合公司的客戶)可以重新進入勞動市場。 (四)彈性勞工 荷蘭將不屬於固定工作10(permanent jobs)的其他工作視為彈性工作(exible jobs), 因此彈性工作係指僱用期間有期限的工作,或是工作時間未於契約中明確訂立者。 換言之,彈性勞工有少於1 年或每週工作數小時(可變動)之彈性契約。 彈性勞工包括 「臨時雇員(Temporaryemployees)」、 「備用員工/ 替補勞工(Stand-byemployees/substitutes)」及 其他彈性勞工(例如依臨時契約之變動工時工作)。 臨時雇員透過荷蘭仲介商轉介之臨時工作(temp work),其中包括製造、運輸、清潔等 低技術性工作,也包含外包護士(outsourcing nurses)、秘書、管理階層及 專業之醫學與高科技人才。 以2006 年荷蘭統計局資料來看,彈性勞工數量即占就業市場總人數之14%。 透過仲介商聘用臨時工之要派公司,主要係因臨時工之生產力高、具可預測之生產力 及暫代生病員工等理由。 從雇主的角度來看,透過臨時工仲介,可依據企業需求採用所需技能之勞 工,多個雇主共用一個勞工之「人力共用制」,也增加企業人力運用的彈性, 雇主也可藉臨時工的表現,從中尋找合適的員工。另外,簽訂彈性契約的臨時工 原則上也能享有法定最低工資,如果臨時工未超過為2 位以上之雇主工作平均每週工時達5 小時以上,且至少已工作3 個月,則此臨時勞工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荷蘭政府與工會認為彈性勞動是正規勞動之跳板,也希望透過制度設計, 讓工作一段期間之彈性勞工能成為勞動市場內正式一員。 荷蘭政府將臨時勞工之僱用分為3 期,假定臨時勞工透過臨時仲介商工作182 週後, 則有「臨時勞工與臨時仲介商之間則有永久契約 (contract for anindenite period of time)」的強制規定, 藉以消除彈性勞工在勞動市場中不安全之狀況。 國家別 台灣 丹麥 荷蘭 面積 3 萬6 千平方公里 4 萬3 千平方公里 4 萬2 千平方公里 人口 2 千3 百萬 540 萬 1 千6 百萬 人均GDP 30,100 美元 37,400 美元 38,600 美元(2007年) 經濟成長 率(%) 5.7 1.7 3.5 勞動力 1071 萬 290 萬 760 萬 就業者分布比率/ 部門別 農業: 5.3% 農業: 3% 農業: 3% 工業: 36.8% 工業: 21% 工業: 21% 服務業: 57.9% 服務業: 76% 服務業: 76%( 2007 年) 失業率 3.9 2.8 3.7 (%)(2007) 工資調整 10 年1 次 2 年1 次 1 年2 次 -------------------------------- 上面這篇文章 最後有作者對台灣勞動市場政策的看法,可以下載下來看 可以這麼說 「彈性化」的勞動市場政策 它的重點不在多樣化的政策內容、點子多 而是不同的、更多元有彈性的 勞動哲學 上面提到,不論荷蘭、丹麥 都在擁抱「部份工時」和更特殊的勞僱係 他們接受這樣的供需、幫它設計制度,不但是保障勞工也降低顧主成本和風險 反觀台灣 一直到最近還可以在新聞、雜誌看到對於「非典型工作、非典型就業」的「警告」 好像這是一種商人想出來的新法子、又要欺負老百姓、或是政府統計數據上的新死角 在媒體逐漸習慣而統一用詞後,現在台灣社會上主流認知 有一種 「如果有 接受、鼓勵 非完整工時福利 聘僱 的勞資政策,那一定是在粉飾失業率」 的觀念 而無視 於實際上就是 勞動者 「有、沒有工作」 和 企業「肯、不肯多聘一個」「能、不能在台灣聘得到人」的問題 在這樣的觀念下,政府變得 「即使政策研究的事務官知道 政務官也不敢 推動彈性化就業」 其實是應該更大力地進行新觀念的教育宣導 -- 這是應該花的錢 雖然台灣沒有高稅率、失業津貼不能開到這麼高 但更主動的就業輔導是可以做的 、 支援彈性就業的法規是可以修的 但,前提是 民眾、政府 和社運團體對 勞動就業 觀念上的轉變 像荷蘭人那樣「不害怕失業」、整個社會接受「知識才是最重要的」 企業經營不下去 輔導轉行 失業了、再訓練、再就業 把失去競爭力的產業段外包出去、把國內欠缺的勞動力從國外招進來 否則勞資關係只會陷在傳統的零合遊戲裡, 不論是薪資福利凍漲 還是就業機會萎縮 勞工都會是吃虧的那方 -- 資方也不見得好受 -- 男なら 誰かのために強くなれ 只要是男子漢 都會為某人而變堅強 齒を食いしばって 思いっきり守りぬけ 咬緊牙關 下定決心守護到底 轉んでもいいよ また立ち上がればいい 跌倒也無所謂 再站起來就好 ただそれだけ できれば 只要做得到這個 英雄さ All Right! 你就是個英雄了!(All right!) -- DOA 英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0.61 oodh:轉錄至看板 GreenParty 09/10 04:06 oodh: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9/10 11:02
LORDJACK:台灣人對時薪超過月薪的概念不太能接受, 因為月薪族太多 09/11 12:30
LORDJACK:雇主逃往時薪, 主要是因為, 月薪族的保護政策太多 09/11 12:31
LORDJACK:不過相較於其他國家的失業率, 我不覺得台灣的勞動政策 09/11 12:32
LORDJACK:有什麼問題, 台灣只有薪資太低, 與台勞缺乏雇主需要的 09/11 12:32
LORDJACK:能力的問題 09/11 12:33
oodh:供需的不搭配 會被規格(限制) 商品包裝整、散 都有市場 09/11 13:02
oodh:彈性的勞僱關係可以讓原本媒合不了的供需搭上線 09/11 13:02
oodh:供需的不搭配 會被規格(限制)影響 ...少打兩個字 09/11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