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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tou545 (阿Show)》之銘言: : 某日, : 小弟我在閱讀《後漢書‧袁紹傳》時, : 看到韓馥說自己是「袁氏故吏」, : 就開始針對「故吏」的含意有點興趣。 : 透過網路查閱完後, : 才了解「故吏」是過去曾擔任某位官吏的部下。 : 不久, : 想起《太尉陳球碑》的背面, : 有提起袁紹的將領審配是陳球的「故吏」。 : 所以, : 我因這幾項線索產生一道問題, : 那麼, : 東漢的「故吏」是指曾擔任過當時三公底下的官吏嗎? : 還是說, : 這是針對任何擔任過當時高階官吏的部下的泛稱嗎? : -- : 推 yibing:門生故吏跟師長故主的問題,可以看錢穆,國史大綱12章二重 07/08 11:33 : → yibing:的君子觀念;呂思勉,秦漢史14章4節"秦漢時君臣之義" 07/08 11:35 : → ktou545:感謝y大的意見 我會找來閱讀的 ^v^ 07/08 11:57 : 推 oldfatcat:就字面看來,不一定要高階,只要跟過都算 07/08 21:30 : → boman:故吏也不是當過對方部下就可以叫,是當過對方的僚屬才是,如 07/10 14:27 : → boman:你當郡守,曾在你其下的縣長不是你的故吏,你府中的郡吏才是 07/10 14:28 : → boman:,三公府能任命的僚屬配額多,故吏自然也多。 07/10 14:29  承著板友們的推文接著說幾句。  讀書不多,看到k板友提到〈太尉陳球碑〉有審配的題名,  才去找碑文來看,看到宋代洪适《隸釋》卷十有〈陳球碑陰〉題名殘文,  碑陰接近末尾的地方,寫著「故吏陰安審配□□三百」,  這裡的「三百」應該是三百錢的意思,就是審配為了造這塊碑出了三百錢。  (看殘文裡面出錢最多的出到「二千」)  審配稱自己為陳球的故吏,如此則審配必然當過陳球的部屬(僚佐),  而且審配之所以成為陳球的部屬,  是因為陳球親自任用審配(當時的用語稱「辟召」、「辟」)。  推文中 boman 板友提到「你當郡守,曾在你其下的縣長不是你的故吏」,  因為郡守、縣長都是朝廷派任的,縣長並非由郡守所任命,  所以縣長就不會是郡守的「故吏」,兩者之間只存在單純的上下隸屬關係。  既然審配曾經是陳球所任用的部屬,那麼審配可能是在陳球當什麼官時被任用的呢?  由於陳球擔任過繁陽縣令(隸屬於魏郡)、魏郡太守,也任過三公、九卿,  因此難以確認審配究竟是在何時成為陳球的部屬;  不過,從〈陳球碑陰〉題名的陳球「故吏」、「故民」排序,  隱然可看出:集資建造此碑的人,似乎是以「魏郡」轄下諸縣吏民為主,  (好像是依繁陽、黎陽、內黃、斥丘、陰安的諸縣次序來分批列名,   最後還有一位籍屬「鉅鹿郡列人縣」的「故吏」孟條列名於末)  或許這些集資者大多是陳球擔任繁陽縣令或魏郡太守時所統轄的吏民。  (鉅鹿人孟條則應是陳球任三公、九卿時所辟用的部屬)  從〈陳球碑陰〉題名,可知審配是「魏郡陰安縣」人;  史書上一般都只說審配是魏郡人,這裡就對審配的籍貫提供了進一步的線索。  而由此也可確定:審配應該不是陳球在當繁陽令時所辟用的僚佐,  (因為漢代州郡縣屬吏的本籍任用制度使然,   繁陽令的僚佐必須以繁陽縣人擔任,身為陰安縣人的審配不會是繁陽令的僚佐)  如此,則審配較可能是陳球擔任魏郡太守時所辟用的部屬。  最後,「故吏陰安審配□□三百」這裡的兩個缺字「□□」,  應該是審配的字「正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60
ktou545:大推M大一下XD 07/17 22:42
rutenac:大推M大+1 07/18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