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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因花費半小時以上在會議中討論 馬上關懷 是否可給予家戶有15萬存款者? 以我這個門外漢的直覺反應, 不可,給了可能有點小麻煩. 原因乃是: 馬上關懷給的是cash的急難救助, 家戶已有15萬存款, 存款是流動資產,同現金-cash, 除非其急難需求遠大過15萬元 如果一次性的1-3萬元, 馬上關懷一下, 有沒有可能被馬上"關"懷??? 這和中/低收入戶審查的標準不同(長態性且非一次性給予), 應不能相提並論, 以其家戶人口3人而逕因平均未 達標準(每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而主張得核發馬上關懷. 個人以為,只要15萬元是合法/隨時可支配, 不問其存積的年月多寡,... 應該不適用馬上關懷這項福利. 不過,話說如此,近來如"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亦是十分奇怪的設計, 但至少,還有"鼓勵工作"(價值)可以自圓其說... 發1萬元給口袋有15萬元的人緊急救助, 再怎麼說都有點奇怪?! 9806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6.174
yusin0313:我也在那個會議裡..我的存款比案主還少..那我能否申請? 06/13 20:26
> -------------------------------------------------------------------------- <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時間: Thu Jun 11 22:41:59 2009 ※ 引述《kmuy (nil)》之銘言: : 事因花費半小時以上在會議中討論 馬上關懷 是否可給予家戶有15萬存款者? : 以我這個門外漢的直覺反應, : 不可,給了可能有點小麻煩. : 原因乃是: 馬上關懷給的是cash的急難救助, 家戶已有15萬存款, : 存款是流動資產,同現金-cash, 除非其急難需求遠大過15萬元 : 如果一次性的1-3萬元, 馬上關懷一下, 有沒有可能被馬上"關"懷??? : 這和中/低收入戶審查的標準不同(長態性且非一次性給予), 應不能相提並論, : 以其家戶人口3人而逕因平均未 : 達標準(每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而主張得核發馬上關懷. : 個人以為,只要15萬元是合法/隨時可支配, 不問其存積的年月多寡,... : 應該不適用馬上關懷這項福利. : 不過,話說如此,近來如"工作所得補貼方案",亦是十分奇怪的設計, : 但至少,還有"鼓勵工作"(價值)可以自圓其說... : 發1萬元給口袋有15萬元的人緊急救助, 再怎麼說都有點奇怪?! : 980611 很不巧的 馬上關懷和工作所得補助都是我承辦的~ 因為辦馬上關懷的同事生病,所以這兩天暫時由我接馬上關懷和急難救助 我不懂為何不可?15萬元很多嗎? 馬上關懷的用意其實是一種急難救助,我們縣是由社工員和村里幹事親訪審核 所以我們這邊是由社工員和主管督導去討論決定是否核發補助金 相比之下是較為合理與適宜的 其實15萬元存款不多,如果他是家庭主要生計者, 無論申請條件是因傷、因病還是各種理由 如果用他身上存款還有15萬元的理由給他打槍,那也很奇怪吧? 假設一家三口就好,15萬在必要開銷等等的狀況下,可能兩三個月就空了 尤其馬上關懷的性質又是屬於急難救助,是針對急難性的問題去解決 應該是針對當下的狀況去解決評估才是 所以我認為,他有15萬元以上存款,只能列為他的一項參考數據 應該先研究他可支配的金額,是否有其他收入、是否延伸其他問題去思考 許多家裡人口眾多的低戶,他們的存款也可能有幾十萬元喔~ 所以焦點應該不是放在他身上有15萬元適不適合給他馬上關懷 而是要將這15萬元的條件放進去後,衡量他接下來的狀況適不適合發給補助 假設今天某甲因傷住院,丟掉飯碗,預估復健要半年才能重回職場 某甲一家四口,目前僅靠某甲一份薪水與30萬元的存款 因為某甲有房屋,妻子也為工作人口,不符合低收入戶 這時妳會用因為他有30萬元存款取消他的急難救助嗎? 30萬元對一家四口,以及應付某甲的醫藥費,頂多半年左右吧 半年過後呢?全家喝西北風嗎? 呵呵,所以我重點不是在反駁或是質疑15萬元適不適合急難救助 而是要跟你說,把妳看道的每項東西都把他列為一個可利用的資源 在去整體評估這案主適不適宜,而不是單純的以他有15萬元,就來認定他不適合急難救助 畢竟補助性質不同 急難救助是以救急和補不足為主,應該以不一樣的角度去思考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kelly0316:那就2~3個月之後再發呀!既然是"急難救助",那在他還有 06/11 22:57
kelly0316:可應急數月的存款時,似乎這個急難救助的發放,因應的不 06/11 22:59
kelly0316:是"當下"的急難.... 06/11 22:59
littlehawk:本來社會救助就不是以財產為唯一的衡量標準的 06/11 23:12
littlehawk:舉例來說 就算他今天有一億的豪宅 可是他一時無法脫手 06/11 23:13
littlehawk:又遇到生活陷困的事實 可能連一千元都可以壓垮他 06/11 23:13
mounter:講急難救助就是有急用 一個月的週轉不靈就能讓一家死人了 06/11 23:25
mounter:問題都是一環扣一環的 @_@ 不是兩三個月後發能解決的 06/11 23:29
ray7358:L大的論點怪怪的,為什麼有價值一億的房子會讓一千元壓垮 06/11 23:32
ray7358:如果他有價值一億的房子,但因為週轉不靈可能會被一千壓垮 06/11 23:33
kelly0316:您的文內表示15萬可讓案主過2~3個月,不就表示2~3個月內 06/11 23:34
ray7358:這樣馬上關懷會發給他嗎? 06/11 23:34
kelly0316:經濟尚無問題,而您也說馬上關懷是"急難救助",依您的論 06/11 23:35
ray7358:既然文內有說到存款還有十五萬,為什麼不是用其他方式替代 06/11 23:35
kelly0316:點,與您的推文,似乎前後矛盾 06/11 23:35
ray7358:救助是要用在不得已的時候,既然還有存款,應該是要協助 06/11 23:36
ray7358:這個家庭有穩定的收入才是比較好的方式,救助指標不治本 06/11 23:37
ray7358:馬上關懷本來就是選舉政治下不應該有的產物,而且評估還要 06/11 23:39
ray7358:有第三公證人,而且公證人指說要有力人士擔任, 06/11 23:40
ray7358:這樣可能會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06/11 23:41
kelly0316:推R大的說法!!! 06/11 23:41
ray7358:小小見解感謝支持 06/11 23:43
ray7358:只是看多了現在所謂的馬式政策,對社會福利真的是只能搖頭 06/11 23:44
ray7358:看多了該幫的沒有邦到不該幫的卻一直丟錢,在從事社會工作 06/11 23:45
ray7358:真的會無力 06/11 23:45
littlehawk:當然這個政策有它的問題 但是回歸到福利政策中最基本 06/12 00:06
littlehawk:的概念 "社會救助"本來就不是以"資產調查"為"唯一"的 06/12 00:07
littlehawk:指標 而且話說回來 現行馬上關懷的急難事實要在三個月 06/12 00:08
littlehawk:以內 到時剛好案家 老本吃完又無法申請 反而不是更慘 06/12 00:10
littlehawk:至於要協助就業的部份 你知道我知道 做個管都知道(笑) 06/12 00:12
littlehawk:但是誰能保證案家能馬上就有工作 尤其在這種景氣之下 06/12 00:14
> -------------------------------------------------------------------------- <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時間: Fri Jun 12 00:32:15 2009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 時間: Thu Jun 11 22:41:59 2009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2.117.125.103 : → kelly0316:那就2~3個月之後再發呀!既然是"急難救助",那在他還有 06/11 22:57 : → kelly0316:可應急數月的存款時,似乎這個急難救助的發放,因應的不 06/11 22:59 : → kelly0316:是"當下"的急難.... 06/11 22:59 先說 我上來回文 不是代表我認同馬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 馬上關懷與工作所得補助真的都是爛政策 但我們也只能很無奈的去做 我可能沒把我要表達的講清楚 我是說急難救助的精神是解決當下以及接下來可能會發生與延伸的問題 所以不見得因為他有些存款與財產就認定他當下過得去而不發給補助 消極的發錢的確是很不對以及值得去討論的 但還是不能單純的因為這樣的理由認定他當下無困難,而不發給 今天某甲為家中主要生計者,因車禍無法工作 某甲扶養四名子女,每月固定開銷有房貸與民生支出,大約每月五萬 某甲戶口有30萬存款,無任何醫療保險 這時某甲前來申請馬上關懷 這時你是社工,你會跟他說你還有30萬存款,我估計你家可以撐半年 所以你半年後活不下去的時候再來跟我請錢嗎? 我想這說不太過去吧? 我重點在於他有30萬元的存款, 應該是列在評量是否給補助的一項客觀條件 但不是作為唯一認定標準 社工接案應該是從當下案主所能支配的所得與資源去研議是否給補助吧 而應該不是以他有這些財產與資源,就不符合急難救助的精神而把他打槍 上面某甲的案子,你也可以解釋成因為他受傷,所以沒有固定的收入 而原本存的30萬老本必須額外在醫療費上進行支出,以及支付家庭原有的開銷 而依據推文的說法,因為某甲還可以稱幾個月,所以社工打發某甲回家 叫某甲半年後再來申請補助 但這半年可能發生什麼事情有考量過嗎? 半年過後也許因為復健不順利或是仍無法找到工作 而30萬的老本在這半年中花光了 這時某甲想起半年前社工跟他說的,於是又跑到公所申請補助 申請補助需要三天到一個星期左右,再加上訪視與審核時間 最後某甲是如願拿到三萬的補助金了,只是付完房租後剩下兩萬 房帶等等繳不出來先扣著,醫療費因為連吃飯都不夠了,所以放棄 最後稱了一個月後,某甲三萬補助款用盡 因為申請未達半年,所以不得再行申請,最後全家流落街頭 這時你是社工?你該如何處理? 急難救助類的補助,不見得是只能解決當下的問題 有時及時雨的帶入,能將可能發生的、延伸的問題都先做初步的解決 所以應該考量的,也不見得只有當下可能發生的問題 而是應該通盤考量可能延伸的後續問題 在去整體考量是否核撥補助,這才是比較穩當的 ps.急難救助與馬上關懷不是只有發錢而已 其實可以由社工員在訪視的過程中去導入其他協助 包含福利補助、工作媒合等等 但大多數的服務協助,都是需要時間去媒合與進行 不是說今天為了案主導入替代性的服務,就能立即的給予成效 急難救助與馬上關懷,現在在實務上有時會拿來當作福利空窗期的協助措施 例如某甲申請低戶,在準備資料與審理期間,有時會用馬上關懷與急難救助填這空窗 讓問題的影響時間縮短 大家都知道給魚不如給釣竿,但沒有人能保證在教他怎樣釣魚的時候會發生啥事情 自然也沒人保證能在老本花光之前就做好所有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 編輯: mounter 來自: 122.117.125.103 (06/12 00:37)
ray7358:有太多的變數.這樣是討論不完的.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現在的 06/12 12:43
ray7358:工作環境.要做好社會工作真的很辛苦.所以大大願意分享你的 06/12 12:44
ray7358:工作.讓其他人了解現在工作困境.真的是辛苦了.大家加油!!! 06/12 12:45
> -------------------------------------------------------------------------- < 作者: kelly0316 (凱莉)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時間: Sat Jun 13 01:58:32 2009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既然把我的推文獨列出來 我也只好來認真回應 : → kelly0316:那就2~3個月之後再發呀!既然是"急難救助",那在他還有 06/11 : → kelly0316:可應急數月的存款時,似乎這個急難救助的發放,因應的不 06/11 : → kelly0316:是"當下"的急難.... 06/11 : 先說 我上來回文 不是代表我認同馬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 : 馬上關懷與工作所得補助真的都是爛政策 : 但我們也只能很無奈的去做 : 我可能沒把我要表達的講清楚 : 所以不見得因為他有些存款與財產就認定他當下過得去而不發給補助 : 消極的發錢的確是很不對以及值得去討論的 : 但還是不能單純的因為這樣的理由認定他當下無困難,而不發給 : 今天某甲為家中主要生計者,因車禍無法工作 : 某甲扶養四名子女,每月固定開銷有房貸與民生支出,大約每月五萬 : 某甲戶口有30萬存款,無任何醫療保險 : 這時某甲前來申請馬上關懷 : 這時你是社工,你會跟他說你還有30萬存款,我估計你家可以撐半年 : 所以你半年後活不下去的時候再來跟我請錢嗎? : 我想這說不太過去吧? 我想應該沒有人會這樣回答案主 你以這樣的方式解讀我的意思 讓我感覺不舒服也不友善 就您上述現況來說 案主的問題有經濟問題和後續就業問題 但經濟問題部份 案主尚有30萬元存款可運用 所以應不是"最急迫"需解決的部份 案主擔心的可能是數月之後的經濟問題 以及因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坐吃山空的情形 而坐吃山空的狀況並不會在眼前立即發生 我認為案主眼前的困境應該是"沒有收入" 並非"沒有足夠可使用的現款" 所以現在發給三萬元 就表示您已幫了大忙 解決了"沒有收入"的困境?! 那政府可以這樣發幾次? 您後述所說的"發錢以外的服務" 都可以在此時提供 若符合規定 也都剛好能在存款用完前(六個月內)銜接上不是嗎 而當然在這個等待的過程當中 若不幸面臨案主存款無法支應生活所需 適時的給予經濟補助當然是必要的 但”給予的時機”是否應決定在有急難需要之時?! : 我重點在於他有30萬元的存款, : 應該是列在評量是否給補助的一項客觀條件 : 但不是作為唯一認定標準 : 社工接案應該是從當下案主所能支配的所得與資源去研議是否給補助吧 : 而應該不是以他有這些財產與資源,就不符合急難救助的精神而把他打槍 請問您給的三萬元急難救助 是解決案主了的那種需求?情緒支持? : 上面某甲的案子,你也可以解釋成因為他受傷,所以沒有固定的收入 : 而原本存的30萬老本必須額外在醫療費上進行支出,以及支付家庭原有的開銷 : 而依據推文的說法,因為某甲還可以稱幾個月,所以社工打發某甲回家 : 叫某甲半年後再來申請補助 打發? 我認為發錢並不是必須最急迫的方式 也不代表所以就打發他離開即可 社工除了發錢之外還可以做別的 您又再次誤解我的意思  請不要對社工的功能畫地自限 : 但這半年可能發生什麼事情有考量過嗎? : 半年過後也許因為復健不順利或是仍無法找到工作 : 而30萬的老本在這半年中花光了 : 這時某甲想起半年前社工跟他說的,於是又跑到公所申請補助 : 申請補助需要三天到一個星期左右,再加上訪視與審核時間 : 最後某甲是如願拿到三萬的補助金了,只是付完房租後剩下兩萬 : 房帶等等繳不出來先扣著,醫療費因為連吃飯都不夠了,所以放棄 : 最後稱了一個月後,某甲三萬補助款用盡 : 因為申請未達半年,所以不得再行申請,最後全家流落街頭 : 這時你是社工?你該如何處理? 因為半年前社工不給予三萬元補助款 使案主存款無法增加為33萬 所以案主就會全家流落街頭?! 如果半年前社工立即給予三萬元補助款 使案主存款增加為33萬 所以案主就不會全家流落街頭?! 一開始即發給3萬元的補助款又能解決所有問題? 當他的存款增加成33萬元後 就沒有花完的一天? 存款增加成33萬元後 就不會遇到你所說的問題? 從一開始在討論的焦點就是放在”發給經濟補助”的部份 發給的這三萬元 是否公平及必要得以解決案主問題 而我不認為這三萬元有這麼急需在案主尚可自足渡過數月的情形下即發給 重點工作應放在錢以外的協助 如果給這三萬元純粹是給他一個安心 可以多撐一個月的及時雨 那恐怕這個錢是發不完了 沒有人可以保證可以順利的給人釣竿 但在還不缺魚的時候就給魚 魚吃完了 您還能夠繼續不斷的給魚 養他一輩子? 經濟補助之外 同樣還需配合其他服務 方能解決案主的問題 惟在案主經濟問題並非迫在眉睫之時  也許該確認案主之真正需求予以協助 發錢恐怕還是應該發給真正有經濟急難需求的人 以維持公平正義原則並落實社會救助之精神 -- : 急難救助類的補助,不見得是只能解決當下的問題 : 有時及時雨的帶入,能將可能發生的、延伸的問題都先做初步的解決 : 所以應該考量的,也不見得只有當下可能發生的問題 : 而是應該通盤考量可能延伸的後續問題 : 在去整體考量是否核撥補助,這才是比較穩當的 : ps.急難救助與馬上關懷不是只有發錢而已 : 其實可以由社工員在訪視的過程中去導入其他協助 : 包含福利補助、工作媒合等等 : 但大多數的服務協助,都是需要時間去媒合與進行 : 不是說今天為了案主導入替代性的服務,就能立即的給予成效 : 急難救助與馬上關懷,現在在實務上有時會拿來當作福利空窗期的協助措施 : 例如某甲申請低戶,在準備資料與審理期間,有時會用馬上關懷與急難救助填這空窗 : 讓問題的影響時間縮短 : 大家都知道給魚不如給釣竿,但沒有人能保證在教他怎樣釣魚的時候會發生啥事情 : 自然也沒人保證能在老本花光之前就做好所有服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4.30 ※ 編輯: kelly0316 來自: 220.135.4.30 (06/13 03:09)
mounter:sorry 我不是獨立放你推文 是我把推文砍掉 只留一點 06/13 13:54
mounter:所以只剩下你推文 當然也不是針對你 先說抱歉~ 06/13 13:55
> -------------------------------------------------------------------------- <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時間: Sat Jun 13 14:09:11 2009 ※ 引述《kelly0316 (凱莉)》之銘言: :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既然把我的推文獨列出來 : 我也只好來認真回應 先向kelley0316道歉 我是習慣把推文全部砍掉,可是為了讓其他人知道我是回哪篇文 所以我會習慣性留幾句推文,上偏回文並不是針對你,造成你不舒服請見諒 以下不再回應 或許是我講的不清楚 我的論點一直都不是他有多少存款所以適不適合發放急難救助 我一直強調的論點只有一個 今天求助的個案有多少存款、資金、財產都應該是列入一個「客觀」的評估標準 將個案掌握與擁有的各項標準都列入參酌後,再去評估發放補助款是否合宜 而不能單純的因為個案當下有立即可運用的存款、資金、財產 就不做所有評估而直接不給予協助 這是我一直強調,但或許沒有明白表達出來的地方 sorr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125.103
Aapauzi:很好的提醒! 06/14 23:14
> -------------------------------------------------------------------------- < 作者: kmuy (nil)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心得] 小問題,大疑惑? 時間: Sun Jun 14 21:56:07 2009 我的"解法"很簡單 馬上關懷方案能給的"藥"是現金1-3萬元, 一次給予的急救(即時)性資源. 案家(主)有15萬元隨時可支用的現金,且其立即性現金需求,遠小於15+3萬元 (未有證明以說明存款無法動用,或是有大額的現金急需--明顯地不缺此救急"藥"). 所以, 不應給予(核准)此方案的福利. 附記: 個人以為,評估再多,在此個案適用馬上關懷方案無益(且和社工之專業根本無涉)!! (社工評估結果, 可為轉介應用其他方案之重要憑藉,或者實應針對方案的關鍵-- 那筆15萬元存款和案家現在或不遠的未來現金需求做評估) 令人疑惑的是, 看似直接的"行政"上准駁,竟要花費數十萬元的"行政成本"解決. 而得到的結論是: (迂迴地告知)將另行以個案方式處理... 本可明確的"交待",卻又模糊化,人治化... 社會工作和社會"行政"尚待磨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5.156.174
lighthearted:要"證明"的確是很"行政"的做法,另外其他福利服務轉 06/14 23:08
lighthearted:也是馬上關懷方案的實施項目之一 06/14 23:09
lighthearted:推你的思路清晰! 06/15 00:02
lighthearted:恩,我想可以互相學習。 09/19 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