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
看板Salary
標題[閒聊] 該給家裡多少錢 - 特殊的想法
時間Sun Sep 3 03:14:21 2006
關於薪水應該拿給家裡多少錢這個問題,板上已經討論非常多次,幾乎每過一陣子就會
出現一次,在討論過程當中,可以看到有人幾乎全部的薪水都拿給家人,也可以看到有
人給個幾千元,當然,也有人是一毛錢都沒給的。其實,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很難討論
出一個讓大家都滿意的答案。
畢竟,一個月給三萬多不多呢?對月薪四萬的人來說當然多,但對月薪十萬的人來說可
能不算什麼。那一個月給薪水的50%夠嗎?對月薪五萬的人來說,可能給得算很多了,
但對月薪不到兩萬的人來說,家裡的人可能還嫌少。
不過不管大家之前就這個議題上做了哪些討論,今天我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討論這個問
題。我認為,在決定應該給多少錢給家裡前,有幾個問題應該要先找到解答,找到答案
之後,再來決定合適的金額。
那麼,有哪些問題需要解答呢?主要有三個問題,第一,是持有金錢者現有的財產。第
二,是持有金錢者管理金錢的技巧與能力。第三,是持有金錢者與給予金錢者間的互信
程度。
首先,從持有金錢者現有的財產來看:
我認為,如果從合法節省稅賦的角度,當父或母任何一方持有之財產超過遺產稅的免稅
額時,就不應繼續給付財產給該財產超過免稅額之父或母。
這麼寫乍看之下非常的現實,而且很大逆不道,父母還沒死就在想遺產稅的事。但我必
須老實說,想要有錢,就要及早做稅務規劃。我看過很多人,終其一生都在辛苦累積財
富,目的是為了留下來給後代子孫,但卻忽略了稅務規劃,導致辛辛苦苦累積下來的錢
被國家徵去大半。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慘事重演,避免增加遺產稅稅基是重要原則。
不過不論父母目前的財產有多少,有一種做法可以直接避免發生這種問題,就是由子女
自行開立戶頭,將金融卡交給父母,並將每個月要給父母的錢存入該戶頭,讓父母用來
支付家庭開支。如此一來,既達到拿錢給家裡的目的,也可以避免增加父母應繼財產而
造成未來稅賦上的問題。(其實如果兄弟姊妹間感情不好,這還可以解決一個問題:奉
養父母的錢不會被討厭的兄弟姊妹繼承到,自己的最後還是自己的。)
至於父母如果自己本身的財產已經達到遺產稅的科徵點,應該開始調整自己的財產,不
論是以贈與的方式移轉,買保險提前做稅務規劃,以自己或配偶子女為受益人辦理信託
,亦或用在讓自己過得更舒服上都可以,總之,就是不要留一堆錢在身邊不用,結果到
最後被國家課稅課光光。
接下來,是從持有金錢者管理金錢的技巧與能力來看:
傳統上,像我父母那一輩的拿到錢如果不是拿去銀行定存,或者買儲蓄險,就是拿去跟
熟識的友人跟會。對於他們這個年紀的人來說,穩定為上,所以這樣的用途尚可。但對
年紀比較輕的我來說,錢拿去做定存或買儲蓄險,則顯然是做了不當的利用。至於合會
這種東西,我是敬謝不敏,與其要我把錢交給理財能力未知有且出事不知會跑到哪裡去
的人,我寧願把錢交給專職投資,有悠久歷史信譽卓著的投信法人去操作。
因此,就這個部份,我的觀點是,如果持有金錢者管理金錢的技巧較給予金錢者管理金
錢的技巧為劣,便不應該將錢給付給該人。金錢管理技巧不良,小者金錢總額不增不減
,大者金錢總額大幅銳減(例如被拿去跟會結果被倒會,或者拿去賭博輸光,買股票賠
光)。故,在決定應給付多少錢給家人前,應衡量家人運用金錢之技巧。如果相對於給
付金錢者,持有金錢者較能對金錢為適當之利用,則給之無妨,反之,則不宜給付過多
,以免使金錢被白白浪費。當然,有的人是身邊有錢就會花光的那種人,為了避免將來
要到路邊去乞討,或許大多數的收入交給家人會比較好(前提是家人非亂花一族)。
最後一點,是從持有金錢者與給予金錢者間的互信程度來看:
不可否認的,就算是親如家人,彼此的互信程度也未必是最好的。舉例來說,子女對會
胡亂施暴的父母,相信不可能有多大的信任。對在外金屋藏嬌/紅杏出牆,甚至因而有
私生子女的父母,相信更不可能有多大的信任。故,我的觀點是,除非你很信任拿你錢
的人,否則寧願不給。我看過有太多人心不甘情不願給父母錢,結果到最後鬧起家庭革
命的事。
其實,就我個人來說,我會覺得自己賺的錢就放在自己身邊做適當的利用,除非真的有
必要,否則我會盡量避免拿錢給家裡。至於奉養父母,其實我一直在教育我的父母,身
邊的錢不必為我們留這麼多,該用就要用,我寧願他們好好用自己賺來的錢好好享受剩
下的人生,而不是什麼都捨不得花然後跟我們伸手拿錢增加遺產讓國家課稅。等到他們
錢用完了,我自然會拿錢出來養他們。當然,我不時會買些東西孝敬他們(吃的東西、
小禮物,或全家用得到的東西),但我絕對不給錢。
至於我自己的未來,我想以我目前的收入及規劃,將來應該可以過個不錯的退休生活。
此外,我以生命結束時不留棺材本以外的遺產為最終目標,如果不幸留下遺產,我打算
除了留一些給自己的配偶外(如果子女未成年,當然也留一些給他們),剩下的部份全
部交付公益信託。我不希望我的子女將來仗著我留下的遺產混吃等死。如果我的子女真
的是混吃等死那種人,那我寧願他們早點餓死,免得浪費糧食、能源跟空間。這世上吃
不飽穿不暖的人還多著呢。無情嗎?也許吧。但如果他們真的這麼不長進,若能在臨走
之前給他們一點教訓,應該也算是為人父的我對這世界的微小貢獻吧?哈哈。
最後要說明的是,這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想法,無意討戰。至於那些孝親的論點就可以免
了,孝順父母不是靠給錢。比起痛苦地給父母錢或成天計較給多給少的人,能讓父母掙
脫金錢的枷鎖,讓他們可以自在地運用自己這一生賺來的錢,並給他們「錢用完換我養
你們」的承諾的我,未必比較不孝順。
※ 編輯: TheRock 來自: 61.218.0.48 (09/03 03:17)
推 jessiemi:推你的想法 但似乎僅適用於父母收入穩定經濟能力OK的家庭 09/03 03:43
推 kaet:很不錯的想法 不過相對的父母也要明理 09/03 07:44
推 meltice:有錢真好 還要煩惱遺產稅的問題 真好 09/03 09:06
推 snut:早點餓死,免得浪費糧食 哈 09/03 11:05
推 filly0319:推呀,觀念很好。希望我爸媽也能理解。 09/03 11:27
推 ikcin:很棒的觀點 真專業 09/04 16:40
※ 編輯: TheRock 來自: 61.218.0.48 (09/0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