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cuchen (your choice, not fate.)
看板Salary
標題Re: [抉擇] 公司要跟我簽三年約?!
時間Wed Apr 18 01:48:51 2007
※ 引述《perfect99 (我→神!)》之銘言:
: 我私大畢業的新鮮人
: 最近找到一間公司,說要錄用我但是要簽三年!(因為我沒經驗)
: 低薪22000 + 其他的補助(油錢、伙食費、全勤獎金)共26000,
: 6%退休金是公司出的,因為是業務性質所以跟我說明沒有加班費
: 一切都有照勞基法規定,請教各位,可以簽嗎?(猶豫中)
: 獎金是淨利抽9%再與工程師分!
除非你是找工作找了很久都沒著落,
否則這樣子的薪資與福利條件,
要簽三年約並不是很合理的事。
公司與員工要簽約,通常要有對價關係,
也就是公司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有益於員工的條件,
而員工在接受好處之餘,承諾回饋公司一定時間。
例如以前工研院要在國內進修碩士班,
曾經有帶職帶薪三年要簽三年的約。
我那時候不想被綁那麼長的約,又覺得工研院還不錯,
所以就簽留職停薪的約,畢業後要回去工作一年,
因為公司保障隨時可以回去上班,
所以綁一年我覺得還可以,這也算是一種對價關係。
而一個公司錄用一個員工,
在沒有投資很多經費於員工的情況之下,
就要求簽三年的長約。試問,如果在工作一年之後,
因為某些因素,與這個工作志趣不合,而需要換工作;
或者剛好有一個不錯的機會,想要換工作。
根據合約,這都是要賠錢的,可是合理嗎?
公司並沒有投資在員工身上太多的經費,
而公司付給員工的薪資,也並不是善款,
是員工用時間、用勞力、用腦力、燃燒生命換來的。
公司這麼想賺離職員工的錢嗎?
雖然『人窮志短』,可是鹹魚有時候也是會翻身的。
我知道有些科技業為了搶人,用簽約金的方式來綁台清交成。
公司付出經費,員工接受綁約,
這是合理的對價關係,是可以接受的。
對於不對稱的合約,似乎需要斟酌,
何況也不是簽三年約,就保證可以做滿三年。
公司要一個員工離職的手段,是非常非常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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