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protected] ; 33664288>,需代定請特別通知她)
口委+紀錄 各一個, 最高80元。
a. 發票抬頭/統編:國立台灣大學 0373 4301
b. 收據要有 “店章”和 “老闆私章”
檔案下載:
https://ceiba.ntu.edu.tw/982SEseminar 公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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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199
碩士班論文口試(記錄)須知
1. 請至少提前15分鐘入場,測試相關設備。
(若需沖泡熱茶:茶葉和器皿,可至土研502、工綜225或系辦拿)
2. 口試紀錄表表頭部分務必全部填寫。
3. 口試前發資料:口試委員評分表(需列上論文題目與作者姓名)、空白紙、
筆…每人一份,審定書(一份,考生自備)給指導教授。
若口委已到達,請他先在審查費收據上簽名並核對戶籍地,
若有特別指示,請他留郵局帳戶的局號+帳號共14碼。
4. 口試紀錄:
A4寫在背面、B4寫在內頁(橫直皆可);Q & A : 簡單寫;
口委之建議和修改要求:詳細寫
問完問題後,會請學生出去,請把紀錄紙交給指導教授。
5. 評分完畢,收集委員個別的評分表(委員個別給分須守密,
勿對考生及外人洩漏)計算平均分數(小數以下一位),
登錄於口試試卷上後,給每位口試委員簽名。
6. 口試後收資料:
考生之口試委員會審定書及口試紀錄表,務必請口試委員簽名,
並請核對考生、委員姓名等資料是否正確。
請確定委員簽名之齊全:
審定書、評分表(每人一張)、紀錄紙、審查費收據。
7. 論文口試相關資料(含評分表、口試紀錄、口試委員會審定書、
經費簽收單等)請於整理妥當後,交場地支援助教或系辦公室簡小姐。
8. 若有任何臨時狀況發生,請通知場地支援助教或系辦公室簡小姐、劉小姐。
9. 約在11:30者,可自行訂便當向至系辦公室請款
(許榛華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