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出具身分證明,出租人須出示房屋合法使用權源。
並確認屋主即為房屋所有權人,防範受騙。
二、租約期限、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應載明完整,繳交房屋租金時,請房東簽收。
三、水電費、瓦斯費、大樓管理等費用,房屋稅捐的負擔由何人繳交。何時起算?
四、押金不宜超過兩個月房屋租金。
五、承租人可否另行轉租。
六、雙方當事人一方違約罰則。
七、期約屆滿,押金退還方式。
八、房客有義務維護房屋完整、清潔。
九、房東有義務維護房屋內部水電設備正常使用。
十、房屋有損毀時,其修繕責任如何劃分。
十一、房東可否擁有租屋鑰匙,應在契約註明,以維護個人隱私與安全。
十二、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應完整,契約由雙方當事人於騎縫處簽名
蓋章,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以維護雙方權益。
※ [以上內容轉錄自 rent-exp 看板]
最近大家都開始找房子,自己該注意的權益都要注意,不要看簽約時房東人好說話就發卡
給他,(不是發卡給他,是他說什麼就順他的意),很多惡房東都是簽完約才露出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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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211.15.82
一、瞭解契約簽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