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xu04 (缺時間)
看板WomenTalk
標題[公告] 修改板規6、13
時間Sat Dec 3 00:59:40 2016
原板規
6. 文章內不得出現FACEBOOK、BLOG連結、及任何形式之廣告,皆視為廣告文。
(包含簽名檔)
→ 初犯刪文並退文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並永久水桶。
修改為
6. 文章內不得出現非公眾人物、含商業訊息FACEBOOK、BLOG連結、及任何形式之
廣告,皆視為廣告文。(包含簽名檔)
→ 初犯刪文並退文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並永久水桶。
原版本不得出現任何FACEBOOK、BLOG連結,修改為不得出現非公眾人
物、含商業訊息FACEBOOK、BLOG連結。
另補充
「任何形式之廣告」即在有證據確認為賣家、小幫手、賣家親友,以任何形式
推文、發文、簽名檔曝光該賣場連結或是訊息,皆算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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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本
13. 文章、推文不得變相出現資金事宜及贈送禮物相關訊息。
→ 徵求與提供資金相關訊息皆認定為違反板規。
資金事宜包含轉讓/轉賣/合購/代買/交換及其他有關資金收入。
初犯刪文+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永久水桶
修改為
13. 文章、推文不得變相出現資金事宜及贈送禮物相關訊息。
→ 徵求與提供資金相關訊息皆認定為違反板規,P幣贈送不算。
資金事宜包含轉讓/轉賣/合購/代買/交換及其他有關資金收入。
初犯刪文+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永久水桶
新增P幣贈送不納入贈送禮物或是資金事宜違規,若為P幣買賣仍為違規資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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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gmeow: 讚讚 12/03 01:23
→ BITMajo: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想刷知名度的半調子跑來自稱公眾人物 12/03 01:25
→ jameshcm: "是否為公眾人物"的確有點模稜兩可,到時候又有得吵了 12/03 01:27
→ Chowchingg: 自以為是弓中人物..不行嗎XD 12/03 01:46
→ Chowchingg: 更正 公眾人物 12/03 01:46
→ claymath: 宮中人物 12/03 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