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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舉辦投票「是否恢復退文機制」,有幾位板友疑問,我就公開回應一下。 以下文長,慎入。 退文機制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賦予板主之權力, 許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罰則,如某板板規,一行文則是退文,引戰族群也會給予退文, 退文為罰則的手段之一。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三天才可去申請刪除退文,接著會進入180天的冷卻時間, 若是在這期間又被退文,則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請刪除退文;若是在180天後才被退文, 則視同第一篇退文,等待三天方可刪除。 P.S.若解釋有誤還請糾正 舉例情況: 若是在WomenTalk發表一篇文章被退文,則三天內即可刪除該退文, 但如果在申請刪除退文後的180天內,又在WomenTalk或者其他看板被退文, 則會被部分看板限制(退文數0)不得發文與推文。 P.S.並非所有看板退文數限制皆為0,故並無全站水桶之說。 以上我簡短針對退文做說明,接著我針對問題做解釋 亂丟垃圾死刑 如果你尊重法律,不違反法律 怕什麼? 在此我先聲明我的中文不是很好,所以若有誤解,還請見諒。 在此我認為該言論想表達的情形為 「亂丟垃圾」 => 微小的罪過 「死刑」 => 最嚴厲的懲罰 該敘述我認定是想表達,「若是犯了小錯就要被退文這樣對嗎?」 針對這部分,原本是想等到投票結束再來做說明, 想說如果投票結果最後是「不同意」的話,我也不用去做說明, 這點是我思考不周,沒在投票時說明清楚,還望見諒。 最常見的幾項違規為,我如果把這當成「亂丟垃圾」的違規 1.「板規六字數不足」,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2.「板規十五無分類」,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4 「轉文未刪推文/字數不足」 ,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這些亂丟垃圾的罰則,現在也不會是最重的處分,皆已從最輕發落。 在現實生活中「死刑」為一極刑,在PTT中的「極刑」我猜測應該是 1. 永久停權 2. 帳號砍除 3. 被設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4. 永桶(在WomenTalk被判死刑?但是你還活著可以去別的地方亂跑亂跳) 若將死刑與退文相提並論,我會認為有點不太恰當。 原本會想恢復退文,應該是會針對幾項違規情形 1. 違反板規之累犯或違反板規情節重大者 2. 惡意違規者 3. 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原意為針對以上違規情形視情節追加退文處分,希望藉由「退文」這處分, 來規範少數人之惡意違規行為。 以上為針對「丟垃圾=死刑」之討論回應。 : 你有亂退womantalk的前科 實在很難放心給你退文的權力 針對此留言,我在此跟大家宣布,如果投票結果為「恢復退文制度」, 我在這最後的就職期間,不會要求給予任何違規文章退文處分, 即使該文章為「累犯」、「惡意違規」、「惡意鬧板」或「惡意破壞看板秩序」。 若其他板主要求給予退文,我則不表示任何意見,由其他兩位板主定奪, 以避免我有任何濫權之可能性。 -- 以下題外話 其實這投票原本可以不舉辦的,我大可以與板主群討論完後,直接發一個公告, 修繕板規-追加退文處分,但我們板主群決定給板友們自己選擇的機會, 還煩請板友踴躍投票,為自己的每一份權益做爭取,謝謝。 KK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30.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6494704.A.E24.html
woodyyo5566: OK 你上道 支持 02/26 21:53
Lailungsheng: 有的板,退168也都能發文喔:) 02/26 21:53
stw0975: 頸推 02/26 21:53
SaChiA5566: 這點我支持KK 而且KK算很盡責了也能溝通 推~~~ 02/26 22:00
shou0823: 我還以為女版的退文是三個版主共同的決定呢 顆顆 02/26 22:01
過往退文皆是WomenTalk三位板主一起同意才會退文,絕無任一板主自行退文之情形。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02:11
shou0823: 阿 應該說是 偽。女版 02/26 22:02
shou0823: 那這樣說的話 三個版主一起濫權囉~ 那就不用投票了嘛~ 02/26 22:02
student380: 為什麼你們在比較都只比單邊啊?? 退文≠死刑 是沒錯啊 02/26 22:14
yingrain: 樓上真令人無言 02/26 22:14
yingrain: 樓上上 02/26 22:14
student380: 阿怎麼都不提 鬧板≠殺人 這樣討論會不會太片面? 02/26 22:15
鬧板的確不等於殺人,不過我想請問一下, 在PTT中鬧板,破壞看板秩序,造成板友與板主的困擾與負擔, 難道不是一件很嚴重的違規嗎? 還是你認為在PTT中殺了人才算是一件嚴重的違規呢? P.S. 我不知道怎麼在PTT殺人 我舉例一下,檢舉板最近經常性地被鬧板, 該鬧板者惡意鬧板,嚴重破壞看板秩序, 甚至造成板主的困擾,若是鬧板不嚴重,我想請問,什麼才嚴重?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20:50
Jin63916: 鬧板≠殺人,所以也沒判處極刑,只退文而已不是? 02/26 22:25
underheart: 很嚴重呀,黑名單一直加,有的帳號故意一下男一下女, 02/26 22:26
underheart: 四處挑釁,有的帳號在推文酸完女生,卻又發感情文求助 02/26 22:26
underheart: ,都不知道是否反串,該不該揭穿,搞得好亂阿~ 02/26 22:26
student380: 以維持板務的角度思考退文和目前水桶180天有什麼差別? 02/26 22:28
student380: 就是多了一個不能在別板推、發文的限制的嚇阻作用 02/26 22:29
student380: 所以現在要思考的是水桶已經能讓他不能來女板了,這是 02/26 22:30
student380: 我們現在就做得到的事,但是大家還是覺得鬧板太多,要 02/26 22:31
student380: 再額外加重附加的處罰。現在要討論的應該是這個吧 02/26 22:33
所以現在給予板友自己選擇的權利,選擇是否有退文之處分, 您主張你自己的立場,我也主張自己的立場, 各有各的優缺點,這部分我真的有點累了, 已經不想再多做討論,還煩請見諒, 就讓一切以投票結果為主。
student380: 別再用怎麼在PTT殺人這種誇張的錯誤類比來混淆了 02/26 22:34
現今已進入投票程序,一切皆已投票結果做結論,以下不再針對任何問題做回應,謝謝。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35:46
student380: 我知道~當然只能投票,我做的只是讓討論盡量客觀完整 02/26 22:37
student380: 辛苦了~ 02/26 22:37
windswith68: 如果只是在女版水桶,多少人保持著就算被水桶我還有 02/26 22:38
windswith68: 很多地方可以去的想法= =退文才會讓他少幾條退路,才 02/26 22:38
windswith68: 會怕 02/26 22:38
Lailungsheng: 如果退文的原因是該使用者惡意影響其他人,那麼退 02/26 22:40
Lailungsheng: 文z b 02/26 22:40
bsb0331: 退屁退 02/26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