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WomenTal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首先說結論, 1.不成立強制性交罪不等於是合意性交! 2.法院判原告敗訴,大家也不一定能說這件事情就是「合意性交」 3合意性交在法律上的定義還是要雙方合意,沒有不願意! 在審理強制性交的過程中,法院可能得到三種不同的心證: 1我確信是強制性交 2我不確定事實是強制性交還是合意性交(白話:當事人是願意的還是不願意的),但留存下來的證據不足以讓我確信是強制性交 3我確信是合意性交 在無罪推定原則下,沒有證據讓法官堅信是強制性交的2 3案例,都會得到不成立強制性交罪的結論。 所以,不要再說原告只要敗訴,就是「法院認證合意性交」或是在公然侮辱案件「法院認證原告是醜女.醜男了」! 法院根本沒有想要認證什麼,這樣判決代表的意思根本不是「這件事是合意性交」或「被罵的人是是醜女」,而是「依既有證據不能認為成立強制性交」和「這種罵人的話不構成公然侮辱」而已。 總之,法院判當事人敗訴,不代表是合意性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48.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93617364.A.CE5.html
kuokuokuo915: 廢話,大家都知道事實如何沒人知道啊 05/01 13:47
PUTOUCHANG: 不行,在 PTT 一定要選邊站,要嘛挺原告,譙法律漏洞 05/01 13:52
PUTOUCHANG: 讓受害者受二次傷害,要嘛挺被告,譙告訴機制寬鬆一堆 05/01 13:52
PUTOUCHANG: 人誣告 05/01 13:52
jameshcm: 小說裡主角是覺得自己被騙了;真實世界怎樣沒人知道 05/01 13:54
chihchuan: 有人現實跟小說分不出來啊(攤手 05/01 13:54
lodestar: 推 05/01 13:57
thenorth: 本來就是這樣 會推法院認證的只是想嘴想酸想戰而已 05/01 13:58
kelly2005: 事實如何不明 武斷的說是合意性交或是強制性交 都是錯 05/01 13:59
kelly2005: 的 所以才會造成兩方的對立 互相攻擊你又知道了 05/01 13:59
eagle0149: 所以這事情根本羅生門 討論不出事實真相的 05/01 14:00
kelly2005: 我是覺得這樣的攻擊沒什麼意義 畢竟真相已經成為羅生門 05/01 14:02
kelly2005: 了 但是ㄧ定要澄清的是 就算判決不是強制性交 也不代表 05/01 14:02
kelly2005: 法院認證了雙方『合意』,這兩個概念是不同的。也會影 05/01 14:02
kelly2005: 響到鄉民之前討論的反告誣告會不會成立 05/01 14:02
ForgerEames: #1P1Z3xjG (Gossiping) 05/01 14:03
meaical: 推 法院的判決只能依證據去判 事實到底是如何沒人知道 05/01 14:06
meaical: 倒是板上一堆林女代言人已經在網路未審先判了 05/01 14:07
kelly2005: 樓上我想不管事實如何,版友們還是希望如果有犯罪行為 05/01 14:16
kelly2005: ,有罪的人能有應得的懲罰。但版友們的無力有時也是能 05/01 14:17
kelly2005: 理解的,比方說最近有很多版友勇敢分享自己被猥褻的經 05/01 14:17
kelly2005: 驗,但實際上加害人得到懲罰的例子少之又少!主要就是 05/01 14:17
kelly2005: 在能不能證明,證據不足的問題! 對於這些法律沒辦法聲 05/01 14:17
kelly2005: 張正義的部分,版友的憂心痛苦,也是值得體諒和討論的 05/01 14:17
kelly2005: 所以我想,更值得討論的是,如何能夠盡可能的保全事證( 05/01 14:19
kelly2005: 透過事先教育嗎?)讓加害人能夠被指認,受到應有懲罰。 05/01 14:19
jerrysf2000: 推 05/01 14:25
jerrysf2000: 簡單講就是「不成立強制性交,不等於就是合意性交」 05/01 14:37
meaical: 我想沒有任何人會想讓犯罪者能夠逃脫懲罰,但是一廂情願 05/01 14:40
meaical: 的帶入自身的預設立場,這種理盲濫情的論事真的是好的嗎? 05/01 14:40
meaical: 江國慶案大家不知道記不記得,如果這種理盲濫情的論述持 05/01 14:40
meaical: 續不斷,不僅對於這種事情的受害者無益,而且只會讓更多 05/01 14:40
meaical: 人蒙冤。我很認同你說的,更值得討論的是事前的教育,但 05/01 14:40
kelly2005: 沒錯 罪證不足,無罪推定原則 只是說 :沒有現有證據足 05/01 14:40
kelly2005: 以證明是強制 不是說 :妳們是合意的 05/01 14:40
meaical: 是某些人只想燒女巫式的一定要抓出一個元凶來洩憤而已 05/01 14:41
yaokut: 偏偏就是會有人看到結果就判定:法院認證... ((嘆氣)) 05/01 14:43
kelly2005: 我是真的很希望能藉由林案,有機會延伸討論更多事情, 05/01 14:47
kelly2005: 比如說事前的預防,對子女的教育,既有的受害者(我身邊 05/01 14:47
kelly2005: 的女性,包含上ㄧ輩的,都曾受到性騷擾)要如何平復等, 05/01 14:47
kelly2005: 回此文也希望關心這件事.對這件事有共感的版友,能夠一 05/01 14:47
kelly2005: 起來討論這些事情。我想,這也是藉由這個羅生門,可以 05/01 14:47
kelly2005: 更討論的更積極的部分吧 05/01 14:47
kelly2005: 真的很希望能夠藉此機會,討論之前隱藏在檯面下的重要 05/01 14:48
kelly2005: 問題 05/01 14:48
kelly2005: 我想這件事在版上可以延燒這麼久,或多或少也和許多版 05/01 14:49
kelly2005: 友有糟糕的經驗有關吧 05/01 14:49
meaical: 在板上把自己受害的經驗講出來也許對當事人算是一種抒發 05/01 14:51
meaical: 的管道,也許可讓其他人作為借鏡,是很不錯 05/01 14:52
meaical: 不過關於事前預防 教育 有建設性的討論都沒看到阿 05/01 14:52
PUTOUCHANG: 結果氣氛變成:雖然法院說不成立,但很有可能是事實這 05/01 14:53
PUTOUCHANG: 種風向,好多小故事作者竄出來,然後被告依然被撻伐 05/01 14:53
kelly2005: 推樓上(只是我不能推XD) 但看了也真的好心疼大家,更想 05/01 14:53
kelly2005: 努力去對抗這個困難的問題了! 05/01 14:53
kelly2005: 樓樓上 05/01 14:54
HuiHuiWolf: 推 05/01 14:55
UXIUJIL: 抒發完日子還是要過沒時間管啦 05/01 14:57
dp44: 女巫就燒一燒 反正只是動動嘴 動動鍵盤 也沒親自動手嘛 05/01 15:06
NCKUbuddha: 這篇是對的 事實如何已經難以知道 05/01 15:19
chihchuan: 再推一下 05/01 15:21
FQ5566: 恩 05/01 15:44
Solitary: 這篇理智多了,清流 05/01 15:49
hahaharabbit: 燒女巫囉 05/01 16:04
kiwifresh: 推,不要再亂曲解法院認證 05/01 16:12
Faye88: 推 05/01 16:15
s9245034: 推這篇 05/01 16:45
waloloo: 法願認證的禿頭呢 05/01 16:55
aikotoba: 其實多數時候大家想要的不是真相 而是找到一個數落他人 05/01 17:30
aikotoba: 發洩的機會 05/01 17:30
PUTOUCHANG: 舉例來說:阿翰 05/01 17:37
hahaharabbit: 找到女巫來獻祭比找出真相重要 05/01 18:13
yingrain: 推這篇,看到證據不足就說別人仙人跳,都在想有沒有法 05/01 19:59
yingrain: 律觀念... 05/01 19:59
chungrew: 推 05/02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