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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討論撿屍文化,不如討論夜店文化, 畢竟強姦犯就是人渣, 不會因為對像是清醒的,或意識不清, 場所分是在夜店,或是在公園廁所,就會突然變成合理。 夜店本身算是一種成人娛樂場所,裡面什麼人都有, 既有賣 K他命討生活的人,也有台政研究生寫不出報告來放鬆的人, 當然也有壽司師傅跟護士。 去那邊就是喝酒狂歡跟聊天, 有認識的更好,跟不認識的人互動也可以, 當然你要帶蘋果筆電去寫論文也沒關係..... 大家都很習慣有人醉倒這種事 而會喝醉酒的人,有些會拜託朋友,拜託家人,反正就是互相照應, 非關男女,畢竟手機跟錢包也是很值錢的, 不過無人認領的屍體也是很多,大家都見慣不怪。 然後現實就是這樣, 很多不宵之徒知道這種現像,就來撿一個回去。 如果要給酒醉的人一個保護自己生命財產安全的美好環境, 要怎麼樣? 譴責強姦犯? 靠杯,難不成在台灣,強姦酒醉的人是合法的嗎? 刑責可重呢,以前比酒駕撞死人還重? 禁止夜店營業,這...... 帶回警局接受保護是目前正在推廣的做法,但我覺得使用者要付費。 如果隱性受害者不做功課來保護自己的話, 那就把夜店打造成啃瓜子聊天,吃快炒小菜,跟看書的美好環境吧 ^^ -- 活著,本身就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 但是藉由繼續活下去,或許可以找到有趣的事也說不定 就如同你發現那朵花的存在,而如同我發現你的存在是一樣的 就讓我帶你一起去尋找世界唯一的真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07.192
minicheertkd:贊成由警察或救護車回收 之後收回收&保護費 02/16 16:50
uini:把夜店打造成只有男人可以去的環境也不錯啊(///▽///) 02/16 16:50
minicheertkd:比較喜歡複雜的夜店 才有看不完的娛樂新聞 02/16 16:51
minicheertkd:在男嬰腦中植入晶片 只有女方合意念關鍵字才能動情 02/16 16:52
Narcissuss:規定只有帥哥才能撿 02/16 16:57
yannjiunlin:感覺立法規定夜店要有暫時停屍間推放屍體~且可收費XD 02/16 16:59
gj6sm3: 台男XD 02/16 16:59
SeaNMiz:警察勤務很多了 別鬧了啦 02/16 16:59
cpper:全部送到醫院太平間過夜就行了啊 02/16 17:00
Narcissuss:你覺得有駐警的夜店 會有人去嗎???? 02/16 17:01
SeaNMiz:整串下來很納悶是沒人認識刑法嗎?好像強姦犯撿屍的都爽歪 02/16 17:01
SeaNMiz:歪不會有事一樣 02/16 17:02
minicheertkd:yann大那樣做 等於告訴加害者來來來~~~ 02/16 17:02
minicheertkd:Sea大不要提那個拉 所以說像頸圈阿 02/16 17:03
minicheertkd:就是讓這些醉子對警醫消DDos 自然有另群人出來壓制他 02/16 17:05
minicheertkd:制他們擴張的行為包落線 02/16 17:06
minicheertkd:簡單做就是從今晚起發現醉倒的就打給警醫消做疲勞測 02/16 17:07
michaelchen1:這整串從原文就在虎扯了XD真的無討論的必要~ 02/16 17:07
minicheertkd:試 (或是星期五晚上) 02/16 17:07
minicheertkd:也可以驗證這個回收系統對性侵的防禦力 02/16 17:09
SeaNMiz:這種文討論下去真的沒完沒了…… 02/16 17:09
hikari22:討論啥?喝醉酒通通去死不就好了.今天又兩起新聞...馬的 02/16 18:08
hikari22:管你啥性侵車禍路倒撿屍.喝醉就去死一死別害人. 02/16 18:08
cching1021:你大概也認為會經過治安較差區域的人要額外付錢吧... 02/16 19:02
Doralice:推付費停屍間 02/16 19:33
jujuice:使用者付費又會跳出一堆人說都有納稅了 怎樣怎樣 02/16 20:26
eternia0920:先不說有些店家會用這些"屍體"做口碑好了.... 02/16 21:10
eternia0920:要是真的有人被安置在這所謂的"停屍間" 然後有人說是 02/16 21:10
eternia0920:朋友或親人來認領 你看店家敢不敢不放人? 02/16 21:11
eternia0920:基本上設這種"停屍間" 只會給店家多擔責任而已 我不覺 02/16 21:12
eternia0920:得會有店家樂意 02/16 21:12
minicheertkd:原本還得四處去撿 現在自動集中... 02/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