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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 這裡是我小小的窩 http://www.wretch.cc/album/astridchen 裡面有小小的快樂..還有小小的回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83.31
Irisling:結紮...沒什麼不好的啊...純種貓是嗎? 02/08 19:59
Irisling:還有很多小貓也是可以認養的... 02/08 20:01
aipc:結紮是還好啦..但老闆娘如果沒知會主人..這就有點過份了! 02/08 20:09
mimicolin:原po在意的應該是老闆未事先告知吧~店家這樣真的不大好 02/08 20:26
MentorX:沒告知就降..有點惡意耶..有證據嗎..哪家店阿 02/08 21:06
MentorX:一樓的..如果你沒被告知就被其他人決定了一些..降你會高興 02/08 21:20
MentorX:嗎..我知道認養代替購買是要宣傳的..不過也不必降誇張吧.. 02/08 21:21
Siouxsie:這是店家的疏失與糾紛 收集證據資料 告對方或要求賠償吧 02/08 21:48
MentorX:看他是在哪個店結紮的. 02/08 21:58
kidoradult: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很難贏喔~~ 02/08 22:20
Siouxsie:但對方並沒有事先知會一聲啊 02/08 22:45
silodoli:我就是那個貓保姆,請看我的回文,我也很氣憤您PO這文 02/08 22:48
gericht:呃 可是當初說要結紮 結果你還說想讓他生...說出來就理虧 02/08 22:56
gericht:有簽切結書的話這樣的話還是別說的好 02/08 22:57
maddercat:天啊~~看完下面那篇..真是傻眼..真相只有一個啊!? 02/09 00:22
maddercat:還有..如果當初有簽切結書的話..誰告誰還很難說 02/09 00:23
Irisling:人很容易被片面之詞蒙蔽的...是吧...M 02/09 01:33
Claireisa:你有簽切結書,就代表你看過並且同意上面的條約,違反條約 02/09 04:47
Claireisa:裡面任何一項,他都是有權利將貓收回去的,並且這切結書具 02/09 04:47
Claireisa:有法律效益的,所以你告不贏的.. 02/09 04:48
sejima:洵搢儩M掉了...有種拿去做食品的感覺....囧 02/09 13:25
gto1127:噓一下 02/10 02:04
> -------------------------------------------------------------------------- < 作者: silodoli (頭上寫著鄉巴佬)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Wed Feb 8 22:35:43 2006 ※ 引述《skyandfly (要努力學著快樂)》之銘言: : 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很抱歉,事情根本不是這樣 我就是那個貓保姆,本來想要上來PO這次寒假當保姆的心得 就發現這篇文章 版友可以回去搜尋前面我PO過關於貓咪有血便的文章 就是這隻小貓 事由是這樣的 這對男女朋友由A處領養小貓pupu 當初簽領養約條約違反條約的第二以及第四項 條約的照片過幾天我會PO圖上來 這隻小貓是美短 條約上規定必須結紮以及植晶片 A口頭上是說晶片如果獸醫認為不需要可以不植 然後領養貓的主人違反條約上必須帶貓回去讓A追蹤 從領養過後就沒帶回去過 接著寒假到了 這隻貓轉到我這邊來 我並不是因為這隻貓發情所以轉回A那裡的 而是因為貓咪血便很嚴重 那幾天獸醫過年沒開 由於A對於貓咪的醫療照顧比我資深 因此我在經過pupu的男主人的同意下,將小貓轉回A那裡照顧 pupu因為拉肚子很嚴重 沾到腳上又踩到我的棉被、床單、地板以及貓咪提籃 我換掉這些東西花的錢並沒有要求pupu的主人負擔 pupu的男主人很客氣包了紅包給我 並且表示願意遵守條約 定期帶回去讓A追蹤 接下來我必須說明pupu的狀況 這個問題我有根貓版版友談過,有字檔 而且也有根pupu男主人談過的字檔 如果有必要我都可以PO上來 pupu剛送來我這邊的時候 指甲全是碎掉的 可能是因為沒有修剪又沒有磨爪造成的 而且它的聲帶有受損 然後他血便,事後A帶去讓獸醫檢查,證明有球蟲 並且健康狀況不是很良好 字檔裡主人有提到,他在家的時候每天都血便 這樣子的貓,A是原主人,他看到當然會很心疼 當然會想收回 而且領養人違反條約內容 你說要讓他生,就表示一開始就想拿他來繁殖 我實在不想說 但是字檔裡面有 您交代pupu的男主人,希望貓寄養在我這邊的時候 能夠幫貓節食 這才5個月的小貓,我聽了差點暈倒 至於您的風評,聽說之前領養一隻貓咪你不喜歡就拿去送人了 我本來不想PO出來 誰知道惡人先告狀 倒是男主人雖然不是很懂一些貓咪疾病的嚴重性 (但是他都有帶貓去打預防針,他有手冊) 但是人感覺上替貓著想多了 我本來想PO篇心得 說讓人領養貓還是要簽切結書 就是因為這個事件有感而發 我會再PO切結書的照片上來 只是因為領養人是男主人,所以會把姓名的地方修掉 我不想傷害任何人,只是有必要的話我也願意PO字檔上來的 晚點我也會PO分享當貓保姆的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7.238
Au3:真相只有一個 02/08 22:52
maddercat:大推...根本就應該把貓收回了..美短絕對不會送不出去 02/09 00:21
gericht:所以貓現在在哪呢 如果是我的話 貓是不會還的 02/09 00:42
karenkasumi:要是我就不還了!! 真令人心痛的慘況~~~~!! 02/09 00:43
silodoli:後天我會去A處拍切結書的照片,再放上來,還有小貓的照片 02/09 00:49
sejima:要回來吧 pupu可以有更好的主人的 02/09 00:54
flawind:好慘的貓遇人不淑 02/09 00:52
silodoli:貓現在在獸醫院等拆線,如果能收回,醫蟲和結紮費由A付 02/09 01:03
Claireisa:她違反任何一項,貓都可以收回的,因為切結書是有法律效益 02/09 04:44
Claireisa:最好不要給我遇到這樣的爛領養人,不然就試試看.. 02/09 04:45
maddercat:對阿..可以收回唷...切結書應該有這個條款 02/09 09:01
> -------------------------------------------------------------------------- < 作者: pinopina (pino)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02:19:56 2006 ※ 引述《skyandfly (要努力學著快樂)》之銘言: : 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大家好,我是A店家〈雙叟〉。 首先,本店為寵物餐廳,基於愛護寵物原則下,所認養出去的每一隻貓咪都有簽切結書 切結書的用意為保護寵物避免遭受不人道之待遇或淪為繁殖工具,且本店所簽之每一份 切結書都具有法律效益。= 今由本店員工得知skyandfly所發表之文章,有毀損店家名譽之嫌。 今藉由此版面鄭重宣佈,對發表文章之作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如再有不實之指控,決提起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95.42
kingbebe:記得文章要先備份,這樣才有證據 02/09 10:01
powerpolo:我有幫備份 02/09 10:02
miaochyi:法律追訴權不需要保留的 02/09 11:05
oberon1013:他沒把你名字提出,自己對號入坐,你告的贏誰?? 02/09 11:20
oberon1013:你自己亂來,還想告人家,小貓病了真的是原主人虐待嗎? 02/09 11:21
oberon1013:原主人沒違反契約喔, 你沒證據證明他虐貓,或是讓他生喔 02/09 11:28
notthere:這樣聽起來....你似乎很了解原契約內容的樣子,何妨說說 02/09 11:59
notthere:看契約到底說了什麼 我記得我們看到現在也不見雙方寫出 02/09 12:00
notthere:契約真正的內容 還蠻想知道的 PO來大家也可以參考看看阿 02/09 12:01
notthere:恩 以上 我說的是O板友啦 02/09 12:14
Claireisa:正常從網路上抓下來的有法律效益的切結書,內容都差異不ꐠ 02/09 20:17
Claireisa:大,每個人都抓得到的,o板大,這上面很多中途的,大家對切딠 02/09 20:18
Claireisa:結書的內容都很了解,不知道您想欺騙誰?沒依照原約定時間 02/09 20:18
Claireisa:到了帶去結紮的話,光照這條約就可以將貓收回了喔! 02/09 20:19
> -------------------------------------------------------------------------- < 作者: 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1:11:29 2006 我沒護航 不過這樣子 他完全沒把旅館提出 你備份也沒有什麼著力點告他的 別鬧了 讓版面乾淨一點 沒經過人家同意把貓結扎就是不對 錯就是錯 原主人把貓送人了,就沒有再做決定的權力 這樣比喻好了,一個女的被第二個老公(結婚中) 打 回去找第一個老公(已離婚) 訴苦後來上了床 第二個老公當然可以告第一個防害家庭 所以現在不是店家保留法律追訴權 是現在貓的主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你隨便把人家的貓醃了 當然是妳錯,,誰管你對貓是好還是不好 再比喻,學校老師覺得小明很胖所以把小明媽媽準備的午餐倒掉不讓他吃 這樣是誰錯 誰管你為誰好 對跟錯都分不清 怎麼還趕說是為了小貓好 更現實一點 小貓現在放在中間,原主人和現在的主人站兩旁 看小貓往誰走就知道了 再強調一次 我不是護航 我只是痛恨那些過度神經質所以亂把貓結扎的人 母貓還說的過去 公貓結紮 公貓真的願意嗎 公貓真的會感謝你嗎 別鬧了 我當然也不希望貓變成繁殖工具 但不要太過份 亂來 ※ 引述《pinopina (pino)》之銘言: : ※ 引述《skyandfly (要努力學著快樂)》之銘言: : : 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 :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 :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 :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 :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 :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 :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 :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 :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 :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 :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 :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 大家好,我是A店家〈雙叟〉。 : 首先,本店為寵物餐廳,基於愛護寵物原則下,所認養出去的每一隻貓咪都有簽切結書 : 切結書的用意為保護寵物避免遭受不人道之待遇或淪為繁殖工具,且本店所簽之每一份 : 切結書都具有法律效益。= : 今由本店員工得知skyandfly所發表之文章,有毀損店家名譽之嫌。 : 今藉由此版面鄭重宣佈,對發表文章之作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 如再有不實之指控,決提起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68.252
KellyLai:請問,契約是做什麼用的?買賣雙方若不依契約行事,到了 02/09 11:16
KellyLai:法庭,這筆交易就是有遐疵!況且,公貓結紮和母貓結紮有 02/09 11:17
KellyLai:什麼不同? 02/09 11:19
KellyLai:你說的自然有你的道理在,以這件案子上法庭來看,物的買 02/09 11:23
oberon1013:當然有不同,公貓射精只要三天回復體力 02/09 11:23
KellyLai:方已擁有對其物的所有權,但是前提呢?是必須履行契約呀 02/09 11:24
oberon1013:母貓會懷孕則不同,所以公貓有紮的必要嗎? 02/09 11:24
oberon1013:我們紮公貓是不希望他害母貓阿,但有人養的貓就不用阿 02/09 11:25
KellyLai:公貓發情有不少例子會對飼主造成困擾,而且難保公貓發情 02/09 11:25
oberon1013:原主人沒違反契約喔, 你沒證據證明他虐貓,或是讓他生喔 02/09 11:29
KellyLai:不會跑出去,和其他母貓交配呀! 02/09 11:33
KellyLai:契約簽定要結紮,雖然主人尚未結紮,但我有證據說主人的 02/09 11:34
KellyLai:意思表示企望讓小美短生一次,這就是要他生的證據 02/09 11:35
kidoradult:例子舉得很不好耶~~似是而非,混為一談 02/09 11:43
kingbebe:一點邏輯都沒有 02/09 11:47
kingbebe:這種沒有邏輯的文章請不要po出來,很容易戰敗的... 02/09 11:50
Au3:如果店家帶貓去看醫生,身體狀況並不好,也違反契約內容了 02/09 11:51
Au3:雖然不至於到虐貓啦 02/09 11:52
maddercat:對了..邏輯好差..去唸書吧你 02/09 12:01
yaerse:是根本連契約的觀念都沒有..= = 02/09 12:10
janetsai:我覺得oberon1013愛貓,可是角度跟一般人不太一樣,剛爬 02/09 12:11
janetsai:他的舊文發現他就是之前想拿兔子跟蒼鼠給貓玩的那位-.-" 02/09 12:12
yaerse:回樓上的..看來他是愛貓愛到可以對其他動物殘忍的人..~"~ 02/09 12:14
sallycatt:搞不清楚狀況的文章... 02/09 12:41
maddercat:天啊~~我發現我有噓過他的文耶...真的很像來鬧版的 02/09 12:44
morion:我反對立場過於偏激的人 應該等事實出來才下評論 02/09 13:07
maddercat:對了..剛剛不小心推到..噓回來 02/09 13:24
nasatiya:這根本是兩碼子事!違反契約還敢這麼大聲!!沒資格養貓啦!! 02/09 14:27
keith2822:阿鬼 你還是說中文吧 02/09 15:40
epon20:舉那什麼鬼例子阿!而且就算貓送人怎麼能說跟原主人無關呢? 02/09 17:58
coldtess:違反契約就是錯 跟公母貓無關 02/09 18:38
FlyinDeath:民法常識都沒有 = = 02/09 19:31
Claireisa:看來您還沒有讀過相關節育方面的學術性文章,多讀書吧 02/09 20:23
Claireisa:您最好不要認養動物,因為連兔版認養切結書都有這點,違反 02/09 20:24
Claireisa:也是可以回收的喔,您好像不太了解法律.. 02/09 20:24
Claireisa:而且他發現沒結紮就可直接回收了,回收帶去結紮也沒有不뤠 02/09 20:25
Claireisa:對.. 02/09 20:25
lisashu:契約就是契約---不然當初簽字是簽假的????多唸幾年書吧 02/09 20:57
loshen:文章舉例太差= = 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02/09 21:19
liquormania:牛頭不對馬嘴 討戰意味濃厚 02/10 00:41
lilypica:不是只有公貓 母貓也不想被結紮..... 02/10 00:51
gto1127:87 02/10 02:08
fishtom:虛爆你 沒常識的傢伙 02/10 08:42
hellowilliam:一個神經病.搞不清楚狀況 02/10 12:34
chIAIOAsIs:有簽契約書就要按照契約履行.... 02/10 14:20
> -------------------------------------------------------------------------- < 作者: 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1:18:29 2006 我鼓厲原po 簽的同意書是希望結紮 不要輪為繁殖的工具 但沒有說不能生一胎兩胎 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 雖然我很討厭把貓當成繁殖工具 但整件事就是原貓旅館不對 還敢嗆聲說要告你 你告一定贏他的 你想讓他生但你還沒做 所以你完全沒錯喔 就算你讓他生也沒錯 沒說不能生喔 反而人家不經你同意對你的貓動手腳 告死他吧 ※ 引述《skyandfly (要努力學著快樂)》之銘言: : 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68.252
kidoradult:貓旅館沒說要告原po,他只說不會放棄告原po的權利,跟 02/09 11:45
kidoradult:你說"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的論點類似 02/09 11:45
moonshade:沒有什麼告不告的權力,我現在也有告中華民國每個人的權 02/09 11:55
moonshade:只是起訴會不會成立,或是法官會不會判我贏而已... 02/09 11:55
kidoradult:樓上的~~你說的沒錯唷~~所以店家那篇文章有跟沒有一樣 02/09 11:56
kidoradult:只是嚇唬對方而已~~~這招很多名人都愛用 02/09 11:57
moonshade:就很討厭那種來嚇唬人的人,要論是非就上法庭去... 02/09 12:01
moonshade:又愛用這些話嚇唬一般人,法庭沒這麼可怕的啦... 02/09 12:02
kidoradult:店家只是主張他的權利而已~~也不太算嚇唬啦~~ 02/09 12:05
janetsai:你要鼓勵原po,私下寄信到他信箱吧 02/09 12:08
inyi:切結書裡還有一條是要定期帶回做追蹤但原PO沒做,所以是可以 02/09 12:54
inyi:收回貓的吧? 02/09 12:55
reliam:可是從文章看來 原PO對貓好像也不太好 02/09 13:06
nasatiya:會讓貓常期血便而不去治療!光這點就該收回貓了!! 02/09 14:30
Andromeda:最多只不過是打官司,少說得有多理直氣壯了不起 02/09 15:36
gto1127:看ID噓 02/10 02:10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警告] 我聞到戰意 時間: Thu Feb 9 11:38:43 2006 有人激動起來了喔~~ 別這樣,我不希望這裡變成吵架的地方 一直以來貓板是個開放討論的園地, 我們容許不同的意見在此匯集激盪, 但是一切是以理性探討為前提喔~~ 根據以往的經驗,提醒各位, 請大家在PO文前,尤其是容易起爭執的話題 能多思考一點,看清楚別人文章內容並且謹慎發言 免得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如果真的要跳出來指責對方 也不要使用攻擊性、情緒性的文字 否則,或許原先有參考價值的討論串 因此就要刪光光~~不是很可惜嗎? -- 不要戰阿~~~ 私人的糾紛請私下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44
maoa:把文章收到精華區吧 不要再公然PO文戰爭了 02/09 12:14
KellyLai:自認為現在還蠻理性的,推文也都沒有情緒性字眼 02/09 12:15
yumia:我覺得雖然這是人家的糾紛,但我們可以在討論中得到一些平 02/09 12:17
yumia:常太平時期不會討論到的東西,也可以了解別人的想法,更可以 02/09 12:20
yumia:借機得到一些知識,也是不錯的阿~我比較不贊成一點小摩擦就 02/09 12:21
yumia:眼不見為淨,粉飾太平,何不藉此機會讓大家思索這些問題呢 02/09 12:21
kidoradult:推k大和y大,如果發文理性的話,討論也不錯~~ 02/09 12:25
sptw:這是值得討論得議題,可讓其他送養人趕緊補足契約不夠的地方 02/09 14:42
> -------------------------------------------------------------------------- < 作者: Au3 (無聊老頭子) 站內: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1:43:11 2006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我沒護航 : 不過這樣子 : 他完全沒把旅館提出 : 你備份也沒有什麼著力點告他的 : 別鬧了 : 讓版面乾淨一點 : 沒經過人家同意把貓結扎就是不對 : 錯就是錯 : 原主人把貓送人了,就沒有再做決定的權力 ~~~~~~~~~~~~~~~~~~~~~~~~~~~~~~~~~~~~~~~~~~~~~~ : 這樣比喻好了,一個女的被第二個老公(結婚中) 打 : 回去找第一個老公(已離婚) 訴苦後來上了床 : 第二個老公當然可以告第一個防害家庭 ~~~~~~~~~~~~~~~~~~~~~~~~~~~~~~~~~~~~~~~~~~~~~~ 這個比喻是很有趣啦XD 這樣看來,照閣下說法 女=小貓 第二個老公=小貓主人 第一個老公=店家,不知道有沒有錯? 有問題是,男女再婚,需要結束前一段婚姻,而且不用打契約吧@@" 應該不會為了保護女人,第二個老公會跟第一個老公簽約 一號老公:敢不好好照顧她,我告你,應該沒有那個二號老公會願意吧 二號老公大概會說:啃,關你屁事XD ===================== 我是分隔線 ================== 而且如果打有契約,領養規定8個月大前要結紮,植晶片,違約能收回貓 8個月的小公貓,應該還不是成貓,不能生吧 店家的立契約的目的,就是希望不要任意繁衍下一代 簽了就表示同意了,原主人就要帶小貓去結紮,還想生咧= =+ : 所以現在不是店家保留法律追訴權 : 是現在貓的主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 你隨便把人家的貓醃了 : 當然是妳錯,,誰管你對貓是好還是不好 ~~~~~~~~~~~~~~~~~~~~~~~~~~~~~~~~~~~~~~~~~~~~~~~~~~~~~~~~~~~~~~~~~~ : 再比喻,學校老師覺得小明很胖所以把小明媽媽準備的午餐倒掉不讓他吃 ~~~~~~~~~~~~~~~~~~~~~~~~~~~~~~~~~~~~~~~~~~~~~~~~~~~~~~~~~~~~~~~~~~ 這個比喻更妙了,這個原情況不太一樣,小明媽媽沒跟學校老師打契約 再來,老師不敢幹這種事啦,不然等著上報吧XD : 這樣是誰錯 : 誰管你為誰好 : 對跟錯都分不清 : 怎麼還趕說是為了小貓好 ~~~~~~~~~~~~~~~~~~~~~~~~~~~~~~~~~~~~~~~~~~~ : 更現實一點 : 小貓現在放在中間,原主人和現在的主人站兩旁 : 看小貓往誰走就知道了 ~~~~~~~~~~~~~~~~~~~~~~~~~~~~~~~~~~~~~~~~~~~ 這招有創意,先推一下 不過萬一走到第三人身邊怎麼辦XD 要算誰的? : 再強調一次 : 我不是護航 : 我只是痛恨那些過度神經質所以亂把貓結扎的人 : 母貓還說的過去 : 公貓結紮 : 公貓真的願意嗎 : 公貓真的會感謝你嗎 ~~~~~~~~~~~~~~~~~~~~~~~ 先推你一個,真的站在公貓的立場著想 : 別鬧了 : 我當然也不希望貓變成繁殖工具 : 但不要太過份 : 亂來 : ※ 引述《pinopina (pino)》之銘言: : : 大家好,我是A店家〈雙叟〉。 : : 首先,本店為寵物餐廳,基於愛護寵物原則下,所認養出去的每一隻貓咪都有簽切結書 : : 切結書的用意為保護寵物避免遭受不人道之待遇或淪為繁殖工具,且本店所簽之每一份 : : 切結書都具有法律效益。= : : 今由本店員工得知skyandfly所發表之文章,有毀損店家名譽之嫌。 : : 今藉由此版面鄭重宣佈,對發表文章之作者保留法律追訴權! : : 如再有不實之指控,決提起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226.146
moonshade:貓是物品,在法律上不能用人來比喻... 02/09 12:22
KellyLai:是呀,可悲的台灣法律制度/___\ 02/09 12:26
Irisling:推你一個 02/09 13:34
loveincute:推一樓.人跟貓不一樣..貓無法自己選主人..O大比喻不當 02/09 22:10
chIAIOAsIs:推 02/10 14:23
> -------------------------------------------------------------------------- < 作者: maddercat (數字之中,只有七是孤獨的)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1:59:08 2006 雖然很不想在貓版吵架 不過咧~~ 關係到可憐的貓的事情...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412+++&K1=贈與 請看民法條文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412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 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 履行其負擔。 所謂"贈與附有負擔" 指的就是當初在契約上有附條件要幹嘛幹嘛的.. 此切結書..有雙方之合意..白紙黑字..是契約(請不用爭執..絕對有法律效力) 附有要原PO幫貓結紮之條件(應該也有附不准虐待的條件吧) 現在原PO沒做.. 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贈與人自己做的話...大不了是無因管理.. 被告也不會死..(告到死是不可能的..哈哈哈) 更何況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174 條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 理所生之損害,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之責。 前項之規定,如其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或為其履行法定扶養義 務,或本人之意思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贈與人雖然違反本人之意思.. 但是本人之意思違反其應盡之義務... 所以贈與人也不負賠償之責.. (這條好長..懶的解釋了..) 好啦..講的太文言了..翻成白話文好了 總之就是..贈與契約是可以撤銷的.. 現在原PO沒結紮..違反贈與契約的條件 所以A店可以撤銷契約..這樣小貓就可以回來了.. 關於A店自己幫小貓結紮的問題..叫做無因管理 就是沒有義務但卻去管理別人的東西..就是A店的行為 (A店無義務是因為小貓不是他們的..) 但是無因管理有個條件.. 就是如果有義務的人(原po)自己不做... 沒義務的人去幫她做了..不用負賠償責任..因為那是本來就該做的 現在按契約規定..原PO應該要帶小貓去結紮..這叫義務 A店幫她做了本來就該做的事..不用賠償她損失.. 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法律行為撤銷會自始無效來討論.. 就醬~~還請板上法律魔人繼續補充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我鼓厲原po : 簽的同意書是希望結紮 : 不要輪為繁殖的工具 : 但沒有說不能生一胎兩胎 : 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 : 雖然我很討厭把貓當成繁殖工具 : 但整件事就是原貓旅館不對 : 還敢嗆聲說要告你 : 你告一定贏他的 : 你想讓他生但你還沒做 : 所以你完全沒錯喔 : 就算你讓他生也沒錯 : 沒說不能生喔 : 反而人家不經你同意對你的貓動手腳 : 告死他吧 : ※ 引述《skyandfly (要努力學著快樂)》之銘言: : : 現在心情很無助..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 :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可以幫忙 謝謝 : : 去年冬天我們在某貓旅館認養一隻小公貓 寒假的時候託人代養 : : 在幾天前保母說我家兒子發情不方便照顧 所以送到當初的貓旅館去了 : : 結果貓旅館的老闆娘未經我們同意就擅自把我家兒子帶去結紮 : : 直到我朋友今天打電話去想接貓回家才發現這件事..現在我家兒子還在醫院 : : 我想請問..雖然當初在領養的契約上有標示希望我們結紮的項目 : : (當初老闆娘口頭承諾說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可以不理會這項) : : 那現在老闆娘未經詢問就將我兒子帶去結紮....我該怎麼做? : : 這是一隻很乖巧黏人的小貓 我當初本來是想讓他長大後生小貓的 : : 現在人還沒回去就聽到這消息..真的很震驚..也很生氣 : : 所以我想請問..現在這種情況我可以怎麼做? : : 謝謝有心人看完這麼多字.. -- 超可愛的千金大小姐~~ http://pet-album.hugohouse.com.tw/index.php?cat=1008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06.77 ※ 編輯: maddercat 來自: 60.248.106.77 (02/09 12:1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106.77
KellyLai:舉手發問,贈與應該是無償的吧?若是有償,是否屬於 02/09 12:06
KellyLai:"贈與附有負擔"呢?或是有償之贈與只能算在買賣契約呢? 02/09 12:06
KellyLai:對不起我民法好爛><希望這裡不會變成法律討論板>< 02/09 12:07
janetsai:既然跟貓咪有關,還是弄清楚一下好了,XD 02/09 12:09
※ 編輯: maddercat 來自: 60.248.106.77 (02/09 12:12) ※ 編輯: maddercat 來自: 60.248.106.77 (02/09 12:13)
maddercat:被我修的推文..抱歉..我一直弄不好.. 02/09 12:13
KellyLai:對不起我第二行寫錯,應該是"有償的認養契約書"是買賣嗎 02/09 12:14
KellyLai:沒關係,我重推了,還請你替大家解決疑慮^^ 02/09 12:15
yaerse:我倒覺得讓鄉民知道些認養相關的法律觀念倒不錯..:) 02/09 12:18
maddercat:贈與原則上是無償..但是可以"附負擔" 02/09 12:33
maddercat:只要"不是對價給付"就可以成立..我覺得主要是看契約內容 02/09 12:33
KellyLai:感謝兩位M大法律魔人解惑,台灣法律界有新希望了 02/09 12:37
RAYBO:中肯 02/09 13:50
oberon1013:亂七八遭,先把律師考上吧你,好差,難怪你考不上 02/09 14:17
yumia:樓上的涉及攻擊,警告一次,再一次水桶等著你 02/09 14:19
KellyLai:O板友,你讓本討論串出現非理性語言,請勿逞口舌之快 02/09 14:45
maddercat:噗~~沒關係啦..我先刺激他的..哈哈哈..我根本不想理他 02/09 14:50
nasatiya:反正他是什麼樣的人大家心裡知道就好~別浪費口水了 02/09 14:51
oberon1013:板主怎沒有警告上面的n版友 02/09 15:04
oberon1013:所以這世界跟本對錯不明,,唉,,我紙能孤芳自賞 02/09 15:05
maddercat:噗..我可以修推文咩..真好笑 02/09 15:16
yichi318:O大...你是cat版所有版友中最兇的一個了... 02/10 00:43
oberon1013:小法務,,考上律師在說,當法務很慘喔,新水不到我1/4阿 02/10 15:28
> -------------------------------------------------------------------------- < 作者: moonshade (老師不要再追殺我...)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2:19:45 2006 這個事件吵到最後已經變成法律事件了,XD,我覺得 可以繼續下去幫版友增長智慧吧,畢竟養貓、領養、貓中途 難保不會碰到類似的事情,我現在對這件事的理解是這樣... 順便整理一下 1. 店家當初讓原PO領養時,就已經成立契約聲名, 將來必須替小貓結紮, 原PO取得貓之後,因假日無法照顧,請店家代為照顧貓 ,店家未告知幫原PO結紮 現在爭點有幾個 1. 原PO 認為店家未經告知就結紮,損害其權益 2. 店家認為原PO損壞其名譽 我對1的看法是,就下列民法 : 第 412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 : 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贈與者必須證明贈與人確實不履行其負擔,以上條文的解釋才成立, 如果他並不是不願意做,我覺得這條不見得能生效... 另外契約的內容也沒有寫說該貓如寄宿該餐廳, 則該餐廳有權將其閹割,畢竟契約上寫的是飼主 需將其結紮... 另外上篇有講到無因管理的部分,條文上也寫「公益」 這個關鍵字,是否符合公益,這個又有待討論,可能要找相關 判例... 但是原PO如果題告訴的話,除了不見得能贏以外,就算 贏了獲得的賠償應該也不多(米克斯貓身價不高,又本案不涉及虐待動物) ,而且民事庭需自費又開庭舟車勞頓,最後還很可能只是和解... 我對2的看法是,以上皆為事實,且無涉及私德,毀謗或是妨害名譽 恐怕很難成立,商家還必須小心惹上誣告官司。 當然我不是法官,法官的判決還是另一回事, 可是大家還是可以多討論一下,但是我覺得不用 針鋒相對就是了,畢竟這邊有利益衝突的還是只有 原PO跟商家兩方而已 X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200 ※ 編輯: moonshade 來自: 140.112.41.200 (02/09 12:20)
KellyLai:再爬文一次發現,此為無償贈與沒錯,只是附有負擔, 02/09 12:22
※ 編輯: moonshade 來自: 140.112.41.200 (02/09 12:25)
moonshade:我好像修掉一堆文Orz 02/09 12:28
asherjou:再推一次:),pupu是美短貓唷,另外放著牠血便不醫,指甲 02/09 12:29
KellyLai:還有此隻小貓是美短,加上主人已有意思表示想生一胎 02/09 12:30
asherjou:甲不剪,明明是小貓又要牠減肥,這樣算不算虐待? 02/09 12:30
KellyLai:所以在小貓主人的願意不願意做結紮的意思表示如何判定 02/09 12:31
KellyLai:法官是有其裁量空間的 02/09 12:31
KellyLai:沒關係再推一次:p 02/09 12:32
moonshade:是啊,這就是開庭後攻防的細節了吧... 02/09 12:32
kidoradult:誣告是刑事,收養人頂多只能請求民事上的名譽損害 02/09 12:32
moonshade:如果是純種貓的話,大概就比較有開庭的(價值) Orz 02/09 12:33
moonshade:每次講到貓是物品心裡就覺得怪怪,可是法律就是這樣訂@@ 02/09 12:34
moonshade:誹謗及妨害名譽告訴若證明是店家自知為事實的話 02/09 12:37
maddercat:我覺得你的爭點比較像是法律的攻防..屬於事實的認定 02/09 12:38
moonshade:可以再反告誣告的,這個在新聞上還蠻常見的XD 02/09 12:38
maddercat:要看證據還有法官的心證.... 02/09 12:38
moonshade:對啊Orz... 平常看很多題目就變成這樣了Orz 02/09 12:39
nasatiya:現在值得關心的是小貓去向問題吧!沒紮前就被這樣對待了! 02/09 14:36
nasatiya:現在紮完了...沒辦法生育了...是否會被.... 02/09 14:37
Au3:會被店家收回? 02/09 14:46
oberon1013:純推 02/09 15:03
janetsai:剛看了認養主人的網誌,這隻貓是美短混波斯耶,不算純種 02/09 15:27
Claireisa:不管純不純種,米克斯也要結紮的。 02/09 21:06
> -------------------------------------------------------------------------- < 作者: JeffyLiaw (傑飛)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3:51:32 2006 路人甲的想法,事實部分以 #18063 為準。 我覺得本案的關鍵在於,當初認養時所簽的契約,雙方當事人的真意 為何?討論如下: 1. 所謂將來應將小貓結紮,是指「不能讓小貓生育,一到適合動手術 的年紀就要結紮」,還是「讓小貓生個十隻八隻沒關係,最後有結 紮就好」? 這兩個解釋的差別在於,如果是前者(儘速結紮),那即使店家後 來主動幫貓結紮,也不構成侵權行為;如果是後者(只要有結紮就 好),那就可能有侵權責任的問題。 我的想法是,原送養人既然要求對方簽署《認養契約書》,一般而 言的意思都是「現在還太小、或有病不適合結紮,等到貓的身體適 合動手術時,認養人即有為貓結紮的義務」;更何況,如果認養契 約可以解釋成「能夠生個十隻八隻沒關係」,那送養人根本就不需 要要求對方幫貓結紮了,這個解釋方式也與締約目的不符。 因此儘管送養人主動將貓結紮,但這是基於可推測的同意(送養人 沒有推測對方會違約的理由),屬於適法的無因管理,送養人可以 向認養人請求結紮的費用;而且既然在無因管理上被評價為合法, 在侵權責任上,也應該解釋為合法行為,阻卻違法性(王澤鑑,《 侵權行為》P272),而不成立侵權行為。 2. 至於附負擔贈與的部分,在受贈人不履行契約的時候,贈與人只能 撤銷贈與契約,並請求對方返還贈與物,這部分跟結紮的責任歸屬 比較沒有關係,茲不贅。 所以原 PO 不僅欠對方一個道歉,也還欠對方結紮的費用。 先這樣。 -- you're a cow give me some milk or else go home
RAYBO:合理! 02/09 13:57
sptw:中肯! 02/09 14:01
maddercat:大推 真是一真見血的中肯啊 02/09 14:01
kidoradult:中肯推~~欠對方結紮的費用 02/09 14:03
maddercat:恩..原來是適法的無因管理..(我民法還是欠修鍊啊..) 02/09 14:05
Au3:狂推,欠道歉,結紮費,還沒了貓..(養貓真的要有愛心阿) 02/09 14:09
notthere:我想請教一下...假設法官這樣判,那我又有疑問,如果原PO 02/09 14:11
notthere:主張說,我有要幫他結紮,但是他年紀太小(我記得是5個月) 02/09 14:12
notthere:而且他去結紮太貴,我找我朋友幫他紮300快就搞定(假設的) 02/09 14:13
notthere:況且他又沒有主動跟我溝通,就自作主張去紮...巴拉巴拉的 02/09 14:14
notthere:(恩...我自己想這樣好像也說得通耶)在法律上該怎麼辯白呢 02/09 14:15
※ 編輯: JeffyLiaw 來自: 59.105.254.142 (02/09 14:21)
JeffyLiaw:照教科書的說法,是以客觀價值而定,也就是以「一般結紮 02/09 14:22
JeffyLiaw:通常會花多少錢」為計算標準。 02/09 14:22
nasatiya:解釋的太完美了~~~(淚推)這世界還是需要正義跟公理阿!! 02/09 14:42
loveincute:推 好文 02/09 22:15
chinger:推好文 02/10 00:36
yichi318:推~~這是討論串中最中肯的一篇文~~ 02/10 00:45
> -------------------------------------------------------------------------- < 作者: sptw (貓的堅持)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3:57:57 2006 前文恕刪 看過這件事情後,我有一各很深的心得 以後我要送貓的時候我一定要修改這個條文 變成... 認養人不得進行繁殖,並須於貓咪7各大前進行結紮,若無確實執行 ,送養人得以無條件帶回貓咪。 是這樣子的嗎? 先前的條文都是建立在互信的情況下, 送養人相信認養人會確實執行,並會愛貓一輩子 以送養人的立場而言,不會想看到自己送養的貓咪又是有球蟲卻沒就醫, 球蟲A...是會奪走小貓的命, 我個人的認知,契約是為了保護貓咪不淪為繁殖工具, 就算認養人有想要繁殖,也應該在認養的時候告知送養人, 現在這樣的情況,像是... "反正貓我都帶走了,我就是要讓他配種,妳咬我阿~~~" 但是...進行結紮前,應該先通知認養人,再次提醒認養人契約中的條文 並要求認養人確切執行, 順便一問板上法律魔人 契約這樣寫是不是代表著送養人仍保留送養的權力? 因為契約中有提到須將貓咪結紮, 如果認養人沒將貓咪結紮是不是代表沒履行契約? 那就表示...貓的所有權根本就還沒完全送出去 謝謝解答 ps.只是看到小貓有球蟲卻沒就醫有點火... -- 我的布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sptw 寶貝貓兒女~ http://tw.pg.photos.yahoo.com/ph/sp04.tw/my_phot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111.135
maddercat:我覺得不是"送養人仍保留送養的權力"..因為契約已成立 02/09 14:03
maddercat:但是"沒履行契約"..可以撤銷契約..把貓拿回來 02/09 14:04
inyi:我想知道當初簽切結書的男主人有沒有先被告知小貓要結紮 02/09 14:06
sptw:如果男主人在無被告之下,貓咪被結紮,商家最多也是無因管理 02/09 14:10
sptw:但在道義上似乎少了各交代 02/09 14:11
sptw:謝謝m大的說明 02/09 14:12
inyi:貓保姆事先也知道A要把小貓結紮嗎?如果知道且也告知男主人 02/09 14:11
inyi:那是不是算有告知呢??因為切結書是男主人簽的 02/09 14:13
inyi:如果真牽扯到法律,主要還是看切結書上的名字吧!? 02/09 14:14
sptw:沒看過他們的認養切結書,也沒看過手術切結書,所以不清楚 02/09 14:29
sptw:到底是誰簽的名,還是請兩位當事人說明比較實際, 02/09 14:30
sptw:原po(認養人)似乎銷聲匿跡了...Orz 02/09 14:31
inyi:貓保姆文中有提之後會放切結書照片,並說明因名字是男主人的 02/09 14:33
inyi:所以會修掉等 看來只能等照片放上來了 02/09 14:34
nasatiya:大推~有球蟲卻不治療!還想繁殖!!這種人不配養貓!!! 02/09 14:46
coldtess:是的確應該將認養切結書修改成上述條文(點頭) 02/09 18:41
> -------------------------------------------------------------------------- < 作者: spider1028 (還是寂寞) 看板: cat 標題: 對於普普事件的相關解釋(飼主) 時間: Thu Feb 9 14:54:52 2006 在之前因為貓咪被結紮 而引起在版上一連串的爭執 為此我必須先向板主以及各位板友道歉 讓單純的貓咪版充滿著火藥味 我是這次引起風波的普普的爸爸 這次留在花蓮與老闆娘洽談的也是我 我想許多板友也很關心這次我們所引起的問題 所以想先就我的角度做出一些解釋 只是我不希望又因此而引起更多的爭論 首先我先說明我是個大四學生 在花蓮就讀 而我跟我女朋友(孩子的媽)是在去年十一月底將普普帶回 當時在帶回前也與老闆娘簽訂了認養協議書 在契約中明確說明了一些相關事項 例如預防針的注射 定期與原飼主保持聯絡以追蹤貓咪的狀況 保證不虐待貓咪等 最重要的結紮部份 我相信是這次的問題所在 在契約書中有提到 原飼主希望我們在普普六個月大以後將他帶去做結紮 但在這方面並不硬性規定 而由我們決定 另外還有植晶片的部份 如同老闆娘在前面說的 也並不硬性要求我們去做 因為植晶片最大的用處是預防貓咪走失 當然在這以上條約中 我並沒有每條都做到 也就是如老闆娘說的我在帶走普普後並未與他再聯絡過 但在昨天與老闆娘談過之後 已經解釋過因為本人仍在求學階段 在期末時因為課業繁重且當時天氣真的不佳 所以沒有足夠時間 也不敢貿然帶著還在發育期的普普出門 事實上除了帶去給保母看過以及打預防針以外 普普幾乎不曾出門 在這方面或許是我們過度保護 但我們真的不希望讓普普著涼 而這點也得到老板娘的體諒 並約定日後仍希望我們定時將普普帶回給她看看 讓她可以放心地將普普交給我們 而晶片部分我們也問過獸醫 如果能夠保證不讓普普走丟 其實晶片並不是必要 也因此我們沒有為普普植入晶片 另外 也因為我們承租的房間環境並未有完善整理(昨天才從老闆娘那知道該怎麼處理) 因此讓普普來到我們家以後一直有拉肚子及血便的現象 雖然也曾很著急帶著他找過醫生不下一次 但仍然有這狀況 而在養貓方面仍是初學者的我也並不知道問題何在 儘管然他的精神沒有因此受影響 但承認在這點我們並沒有做出良好的改善 對於球蟲部分 我也是在與老闆娘談過後才知道嚴重性(我承認我真的是新手) 而不是像前面幾位板友說的故意放任不管 因為 就連我們找的獸醫都沒跟我們指出這樣的問題 而我們也缺乏相關的常識下 才未做適當的治療 之後在這學期結束前因為目前我們雙方家裡仍不方便將貓帶回 因此請了我們學校同學(也就是前面曾波文的褓母)幫忙帶普普 而在寒假期間也有保持聯繫 但後來也因為普普的血便及拉肚子 造成了保母的困擾 因此在得到我的同意後保母將普普送到老闆娘那裡 並且將代養權交給了老闆娘 轉交回給老闆娘後 她也立刻將普普送到獸醫處檢查普普的腸胃狀況 並做了完善的處置 今天我去找過獸醫 也確定了以後應該可以改善普普的健康 關於這點我必須在這裡向老闆娘表達感謝 同時也認可老闆娘的決定是為了普普 因此再當面道謝以外 我也在此向老闆娘在一次提出感謝 在思念普普的情況下 我並沒等到寒假結束就趕回花蓮 而在我昨天回花蓮以後 立刻向老闆娘取得連絡 並且約定時間見面 但在電話中老闆娘提到已經先行帶普普做了結紮動作 老實說 當下我也被嚇到 因為對於普普來說 這似乎有點過早(他現在仍不滿五個半月) 當初醫生及老闆娘的餞一都是說等到六個月至八個月以後再做結紮手術會是最好 而對我自己而言則是有種不被尊重的感覺 因為在我聯絡之前老闆娘並未知會過 而是我打電話過去才提出 在心底其實非常心痛 因為在手術時自己竟然無法陪在普普身邊 但因為手術已經實行 也已無法做任何改變 因此也未表達任何不滿 而在見面以後 老闆娘基於手術後普普還沒拆針 因此未讓我將普普領回 此動作我也十分認同 因為老實說 我也不敢貿然急著將普普帶回 害怕因此害普普傷口發炎等 所以昨天見面只就代養期間的代養費結清 並且與老闆娘簽訂另一份切結 同意之後固定時間帶普普回去看老闆娘 並約好在下星期一普普拆線後就可以讓我將普普領回 在我回來之後才與仍在台中的女友聯絡並做初步說明 但由於電話中我並未詳細解釋 因此女友聽到普普在未知會的情況下被帶去結紮 而感到不滿 心急且求門無助之下才在cat板上po文詢問 但也因為文中說到因為想讓普普生小貓 而讓老闆娘得知後不悅 才引發了之後一連串的爭執 我相信在面對普普(或者該說對貓的感情) 我們雙方都希望可以為普普付出 同時也不希望普普受到傷害 也因為這樣的好切心才會讓這次的糾紛發生 這樣的誤會我相信沒有人願意讓它發生 現在普普已經做好了結紮手術 我想就普普是否該結紮來爭論已經沒有任何幫助 而之前版友提到法律上的利害 我想我們也都不願意就這樣而撕破臉 現在的情況我只期待星期一將普普領回 並且我也願意承諾未來不會讓普普受苦 我相信我女友一樣肯做出同樣承諾 因為對於我們而言 兩個月的相處 普普對我們而言已經不再是寵物 而是我們生活中的一份子 雖然他很笨 雖然他常常在我趕報告或讀書時跑來撒嬌 雖然他總是在早上七點就把我挖起來吵著肚子餓 但這些我都不會有半點怨言 而且在他的成長中 我們也都願意一路陪他走下去 並且抱著期待看他長大 而我也相信 這樣的情形也是老板娘及其他愛貓的人樂於看見的 我想 會在這裡對這事件提出意見的 也都是基於愛貓的心態 因此對於之前曾經po文過的版友 我都願意給予極大的感謝 而對於老闆娘 我也要說聲抱歉 因為我們的po文讓老闆娘感到困擾 這也是我們不樂見到的 同時 也要再謝謝老闆娘這陣子對於普普的照顧 以及給予我們養貓上的竅門 雖然我們仍是初學者 但我們非常樂意接受指教 並且讓普普快樂地長大 最後 我想我們不再願意看到這問題持續在板上發燒 因為雖然這些普普都看不見 但在我們飼主眼中其實都很不好受 畢竟我們的出發點都是對的 因此懇請各個版友能夠結束爭論 也還給cat版乾淨的空間 我想 現在我的心情 只能說非常期待普普回家 為了他 我已經整晚未眠了 --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你能把握的是你的未來 過去的回憶就讓它停格在發生的當時 不要帶著它在時間的洪流中翻滾 它是屬於過去的你所擁有 而不是此刻的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92.174 ※ 編輯: spider1028 來自: 61.231.192.174 (02/09 15:01) ※ 編輯: spider1028 來自: 61.231.192.174 (02/09 15:03)
Mosquitoe:有點想知道想讓貓咪生育是你女友的想法, 還是你們的共識 02/09 15:11
Mosquitoe:是在認養時就這麼想, 還是後來的想法, 還是未成型的想法 02/09 15:12
skyandfly:在這方面我們當初的決定是沒打算讓他生 02/09 15:13
skyandfly:而他昨天會提出是因為在認養中我們都投入了非常多的感情 02/09 15:13
skyandfly:因此希望這份感情可以延續下去 02/09 15:14
skyandfly:當然這樣的前提下 我們想要繁殖並不是為了牟利 02/09 15:15
KellyLai:給一個良心的建議,就是因為是新手才更要積極發問和求教 02/09 15:16
KellyLai:而非讓貓咪的症狀持續發生 02/09 15:17
※ 編輯: spider1028 來自: 61.231.192.174 (02/09 15:17)
spider1028:我們其實也都願意求助 02/09 15:18
spider1028:事實上我們也找過獸醫多次 02/09 15:19
spider1028:只是沒有得到好的改善方法 02/09 15:19
spider1028:關於這點 我們都願意做改善 02/09 15:19
spider1028:註解一下 上面skyandfly推文也都是我的發言 02/09 15:20
spider1028:剛剛太急不小心用到我女朋友的帳號 02/09 15:20
Au3:該換間獸醫看看了 02/09 15:56
janetsai:那老闆娘為什麼先帶pupu去結紮了?? 02/09 16:00
inyi:是啊~不知這位原PO是否當時有詢問過~為何店家會把小貓結紮? 02/09 16:03
inyi:而沒事先通知你或你女友?當初沒有留電話給他們嗎?? 02/09 16:05
spider1028:這方面我們已經不想再去追究了 畢竟也挽回不了什麼 02/09 16:14
spider1028:我想 老闆娘也有她的考量在吧 02/09 16:14
janetsai:就是想知道那個考量呀,否則你女友當初也不會po板了 02/09 16:19
inyi:對啊~現在店家為何這樣做的原因已經變成真相的重點了 02/09 16:24
epon20:雖然這對主人確有疏失,可是我覺得店家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帶去 02/09 18:22
epon20:結紮的確也是有欠公道! 02/09 18:22
spider1028:如果是這方面 我會再問過老闆娘的 02/09 18:47
maddercat:建議還是植晶片比較好..要是走失了..這是一個回家的方法 02/09 20:25
maddercat:and其實我們討論的法律問題..是想給中途或認養人知道뤠 02/09 20:27
maddercat:一些法律上的作法..也不是說ㄧ定針對你們..不要介意 02/09 20:27
maddercat:事情能完滿落幕真是太好了..給A店看貓應該可以用視訊吧 02/09 20:28
maddercat:貓跑來跑去也是不太好... 02/09 20:29
Claireisa:不管怎樣,如果你自己一直血便,會舒服嗎?他一直血便你卻 02/09 21:14
Claireisa:不覺得他會痛苦,然後矯情的寫"被告知他結紮時, 02/09 21:16
Claireisa:在心底其實非常心痛 因為在手術時自己竟然無法陪在普普ꠠ 02/09 21:17
Claireisa:身邊",又有寫到生小貓..不知道你是真愛他嗎.. 02/09 21:18
maddercat:我還有個疑問..寒假都不能帶回家..那以後怎麼辦呢?! 02/09 21:19
maddercat:而且好像還不只養ㄧ隻??? 02/09 21:19
minng:除了看醫生 飼主本來就應該多做功課 台灣的獸醫品質是很良莠 02/10 00:24
minng:不齊的.. 02/10 00:29
> -------------------------------------------------------------------------- < 作者: 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 看板: cat 標題: [心得] 先看18115篇吧 時間: Thu Feb 9 15:53:12 2006 我回的18116是先有18115的 看完再評斷,,ok? 今天對錯在於決定權阿 原po愛貓,沒有違反契約 得到的下場是這樣 這樣其他人還敢自居社會正義 唉~~~ 還敢拿唸過的書來矯辨 這我能說什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68.252
inyi:沒有定期帶貓回去追縱不就違反了嗎?? 02/09 15:54
sanwugen:那你這樣嗆來嗆去的自以為是.就很厲害了嗎 02/09 15:58
KellyLai:還有原PO也說他也沒再和店家聯絡了不是嗎?更不用說追蹤 02/09 15:58
inyi:不過店家未先聯絡男主人就把小貓結紮的原因是? 02/09 15:58
mutyu:我有點疑問..關於認養動物的相關事宜.有沒有定型化契約? 02/09 15:59
mutyu:還是單由雙方自行討論擬定? 02/09 16:00
KellyLai:嚴格來看原PO的確有違反契約之嫌 02/09 15:59
oberon1013:to inyi,我質疑的就是這點,為什麼要亂紮 02/09 16:00
gimlet:紮的原因是因為送養的時候就說要紮了不是嗎? 02/09 16:06
gimlet:當初若先紮再送養,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02/09 16:07
KellyLai:不過紮的時候年紀太小了,所以才是簽契約定將來要節紮 02/09 16:09
inyi:可是在男主人的文中有說~店家自己都說適合在6~8個月大結 但小 02/09 16:10
inyi:貓現在也才五個半月大。所以我想關鍵應該是店家當時結紮原因 02/09 16:11
gimlet:其實早期結紮據戴更基醫師說在國外已經行之有年,但在國內 02/09 16:12
gimlet:好像說法還滿分歧的! 02/09 16:14
gimlet:不過我覺得這件事雙方都有錯啦!若店家結紮時通知原PO, 02/09 16:15
gimlet:其實原PO也無法拒絕才是! 02/09 16:16
silodoli:謝謝各位關心的版友,但是我明天才能把切結書PO上來 02/09 16:16
silodoli:我自己是看過那份切結書的,至於店家結紮的原因 02/09 16:16
Au3:你看過契約內容?18115的主人有po,他說有些沒做到,沒違反? 02/09 16:15
inyi:因為原PO們沒照顧好小貓在先,然後被店家在未告知的情況在後 02/09 16:17
silodoli:我會親自詢問店家以及獸醫再PO上來跟版友交代,請各位版 02/09 16:17
silodoli:友先不要進行猜測,也不需要批評法律知識,這裡是貓版而 02/09 16:18
inyi:所以其實雙方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來看的(所以原PO才上來問) 02/09 16:19
silodoli:這樣似乎會造成版主的困擾~我一定會向大家交代,請看我的 02/09 16:19
silodoli:R[警告]我聞到戰意...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感激 02/09 16:20
inyi:嗯嗯~有證據會比較好說 02/09 16:21
gto1127:看ID噓 02/10 02:16
sallycatt:大家現在都已經轉移話題了,怎麼還是有人要戰阿 02/10 11:14
sallycatt:補個噓...這樣才會美觀... 02/10 13:17
takaseki:歸0吧!! 02/10 13:26
> -------------------------------------------------------------------------- < 作者: silodoli (頭上寫著鄉巴佬) 看板: cat 標題: Re: [警告] 我聞到戰意 時間: Thu Feb 9 15:12:51 2006 ※ 引述《yumia (感覺超差的)》之銘言: : 有人激動起來了喔~~ : 別這樣,我不希望這裡變成吵架的地方 : 一直以來貓板是個開放討論的園地, : 我們容許不同的意見在此匯集激盪, : 但是一切是以理性探討為前提喔~~ : 根據以往的經驗,提醒各位, : 請大家在PO文前,尤其是容易起爭執的話題 : 能多思考一點,看清楚別人文章內容並且謹慎發言 : 免得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 如果真的要跳出來指責對方 : 也不要使用攻擊性、情緒性的文字 : 否則,或許原先有參考價值的討論串 : 因此就要刪光光~~不是很可惜嗎? 您好 因為我住的地方離A店家比較遠 因此沒辦法說去就去 明天我爸會開車載我去 我會把切結書的照片 或者A店家有存電子檔放上來 而且我們是有獸醫可以作證的 我並沒有要攻擊任何人的意思 只是如果當事人反咬我沒證據的話(我有證據的) 我可以PO字檔上來 只是說PO文的是女朋友 但是字檔是男主人的 我不想傷害到男主人 違約不止違約一條 切結書PO上來的時候我也會說明 版友可以搜尋我之前的兩篇文章 1是過年期間貓咪血便的 我還有跟版友討論的字檔 2是更之前我PO大學生棄養貓的機率高不高 我有想要跟版友分享切結書就是這個動機 至於店家跳出來回文 他的意思是:原本的討論串都沒有提到店家名字 但是他現在跳出來表明他的身分之後 S版友若是"繼續"提出"不實的指控" 店家才有法律的起訴權 另外我想說的是 A店家很有愛心,他一直在幫助流浪貓 (之前PO愛心媽媽梅小姐就是他的朋友) 店家收留了很多流浪貓 說實話,收回pupu只是增加店家的負擔 結紮了,店家自己也不能拿貓去當種貓不是嗎? 店家用的貓飼料都是皇家、希爾斯、美士混合給貓咪吃 (如果是寄宿的貓咪會依寄宿主人指定) 店家主人比起一般的養貓新手也懂許多醫療上的知識 純粹是因為愛貓,才想把貓咪收回 不然當初何必簽切結書 店家有純種的貓,但是店裡面收留的棄貓 數量是純種貓的好幾倍 30隻左右的貓,純種貓不超過5隻 而且這些貓咪的醫療、飼料貓砂等等都是很可怕的 希望版友不要做出不理性攻擊店家的言論 對一個有愛心並且有能力照顧貓咪的主人是很大的傷害 最後我還是要說 我真的不想傷害到任何人 請不要戰起來 這樣只會牽扯出越來越多本校的學生 我不想到最後讓無辜的人受傷 畢竟講話是要有證據的 現在店家敢表示身分 我也敢 因為我們是說實話的 若是有任何紛爭 願意負法律責任 我如果最後必須PO出字檔,我也會PO出自己的姓名系級以示負責 經過這次的事件 雖然本來就有修法律的課 但是我想轉法律系了= = 畢竟台灣對於動物的立法沒有非常健全 只能靠民間的力量去推動 我知道自己不是懂很多 但是我希望經過努力可以做出貢獻 (這些是題外話)ꐊ謝謝所有版友的關心 希望每隻貓咪都能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7.238
maddercat:恩..我想說..不要太認真想轉法律系唷..現實面還滿可怕的 02/09 21:21
Claireisa:推你!!加油!! 02/09 21:22
> -------------------------------------------------------------------------- < 作者: RAYBO (睿柏)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5:16:24 2006 我來幫原PO緩頰吧 :) 基本上maddercat、moonshade、JeffyLiaw都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我相信原PO是個很愛貓咪的人,也很愛他們領養的小貓, 但是卻沒有把契約弄清楚,於是不明究理的發了頓脾氣, 我從網誌上看到原PO似乎不只養一隻貓,所以可能希望 有機會能生小貓,或是讓公貓跟其他的美短母貓生小貓 (然後自己可以要隻貓仔) 不管契約內容如何,我認為那都還算是小事,只是貓生病了 這回事,卻延誤送醫,這似乎說不過去唷... 而且更糟的是,還將有病的貓送去寄養... 這對silodoli的一家貓口來說,真的是非常非常危險的事, 還是球蟲病耶... (我家的貓就曾因為收養流浪小貓而染過一次,幸好沒事...) 而且貓咪是什麼原因所以必須在寒假時託人寄養,我也蠻care的... 是因為家人不接受養貓呢?還是情侶要出去玩,所以沒人可以照顧貓? 這是不是也顯示出,男女朋友雙方對寵物的認知與照料上 並沒有一樣的用心,在協調上也不夠同步而出了問題呢? 以上的訊息都是爬文而來的,純粹揣測, 從上述討論來看,其實法律問題真的不大, 畢竟原po沒洩露店家名字,原文中也提到店家口頭承諾可閹可不閹... 希望在這個事件中,原po能夠學到「多為別人著想」,「對寵物的生理狀況不要輕忽」 貓有拉肚子與血便是很容易觀察到的,發現貓在拉肚子就該注意, 假如不幸感染到別人的貓,這嚴重性比閹掉一隻公貓還大得多了! 而且原po也必須理解到「認養」的意義,不在於「撿便宜」, 而是妳接受到別人「託付」給妳的「責任」, 也許這是個不成文的文化,但我相信大多數的愛貓人、寵物族 都不會想破壞這樣的遊戲規則... 認養的意義是什麼?這是因為對方信任妳,相信妳可以把貓照顧得很好, 相信妳可以提供他一個幸福的環境,而不是再次轉手、或使貓百病纏身... 要知道妳是經過篩選、過濾+運氣好,所以讓妳領養到這隻貓, 妳是被挑選出來承擔使命、照顧這隻貓、使他幸福! 所以妳真的沒理由因為貓兒被閹掉而生氣, 我並不反對繁殖,對一般學生或飼主來說,繁殖小貓與謀利扯不太上邊, 只是一般想繁殖貓兒的人要弄清楚,這與貓本身的幸福無關, 繁殖行為滿足的是人,也許可以使妳獲得新的生命體驗、獲得飼養小小貓的樂趣, 獲得母貓照顧小貓的樂趣種種... 但這些行為必須建立在,你真的有能力與週延的態度達到繁殖的條件嗎? 思考過如何送養這些小貓嗎?(經認養來的貓,繁殖的小貓不可賣-不成文規則) 或許在發生這些事件後,可以作個反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3.86
nasatiya:很理性又中肯的好文~推 02/09 15:17
oberon1013:你可能沒看後來原po說的他有帶貓去看醫生..點點點的喔 02/09 15:19
oberon1013:我原本想噓的,算了,,,讓氣氛和緩點 02/09 15:19
inyi:推一個~中肯 02/09 15:19
spider1028:我相信我們會想繁殖絕對不是想牟利 02/09 15:21
silodoli:msn字檔裡主人跟我說"應該是幫貓量體溫的時候戳傷他的 02/09 15:21
spider1028:因為其實普普也並非純種貓 純粹是自己想繼續養 02/09 15:22
silodoli:門吧"我聽了差點暈倒 02/09 15:22
RAYBO:不好意思 我是邊吃飯邊發文 等發完文後 又多了一串文章出來 02/09 15:23
nasatiya:原PO有說帶去看醫生嗎...那是店家帶去的吧= = 02/09 15:24
silodoli:男主人有帶貓咪打預防針,他有手冊,只是說貓咪血便的 02/09 15:25
silodoli:情況卻持續發生 02/09 15:25
silodoli:況且男主人是認養人,但是最早的原PO是女朋友 02/09 15:26
asherjou:我是覺得既然愛貓,為什麼不針對血便一事找資料或尋求送 02/09 15:27
nasatiya:原來我只注意到沒帶去看球蟲@@忽略打預防針~抱歉!! 02/09 15:27
asherjou:養人的協助?若說是課業繁忙或新手也太說不過去了,我也 02/09 15:28
asherjou:是養貓新手,貓一出什麼問題我也會急著帶牠去看醫生,還 02/09 15:28
asherjou:問了一堆蠢問題(ex眼淚是紅色之類的orz) 02/09 15:29
RAYBO:那麼在這裡給"原PO們"誠懇的建議 連球蟲都弄不清楚的獸醫院 02/09 15:28
RAYBO:可以考慮不用去了...趕快換一家吧 :) 02/09 15:30
RAYBO:附帶一提 我是看完JeffyLiaw的文後就開始貼文 但貼得太慢 02/09 15:36
RAYBO:所以沒看到後續的討論 我也花了時間去看原PO的網誌 也耗了點 02/09 15:38
RAYBO:時間 但這也是我決定幫"原PO們"講講話的原因 其實我看的時候 02/09 15:39
RAYBO:很納悶 養很多貓看起來不像新手 但表現得卻像新手...就是 02/09 15:41
RAYBO:空有愛心 但愛的態度與方式卻有很多瑕疵 以後要多努力囉~ 02/09 15:42
RAYBO:其實我看到學生情侶檔養貓 心中都會浮起不信任的態度 :p 02/09 15:43
KellyLai:別說不信任啦,我倒是有送養中途貓給情侶檔的成功經驗喔 02/09 15:49
RAYBO:我也有成功經驗呀 不過看到家裡不方便帶貓回去那段...冒斜線 02/09 15:51
janetsai:同意,家裡不方便為什麼先認養貓了? 02/09 16:00
RAYBO:樓上這麼說會鞭到很多人唷 :p 大家都抱著可以說服父母的心態 02/09 16:02
RAYBO:畢竟板上也有許多成功案例在鼓舞呀~ 02/09 16:04
silodoli:RAYBO大說出許多貓友會氣憤的原因,法律只是保護貓咪的 02/09 16:05
silodoli:方法,但是愛貓的人是心疼貓咪 02/09 16:07
RAYBO:所以希望"原PO們" 在外面有了非婚生子女 也總得回去見爹娘呀 02/09 16:06
janetsai:其實我的貓也是偷生的(羞)但是我爸媽接受這事實了,XD 02/09 16:10
janetsai:只是家裡方不方便父母會不會接受,主人應該最清楚了 02/09 16:10
RAYBO:其實我比較擔心球蟲病的傳染問題 希望silodoli家貓仔們沒事 02/09 16:10
RAYBO:許多棄養問題 就是"抉擇前沒想清楚,抉擇後不夠堅持" 02/09 16:12
RAYBO:因此"原PO們"到時可要堅持住唷~ 02/09 16:13
silodoli:一開始的時候貓的食器砂盆我就有隔離,所以幸好沒事,而 02/09 16:25
silodoli:獸醫說球蟲幾乎每隻貓身上都有,只有抵抗力不好的時候會 02/09 16:26
silodoli:發作並且對幼貓比較危險,我的貓有定期驅蟲並且很幸運的 02/09 16:26
silodoli:的沒有被傳染,球蟲是由口沫傳染,而他們沒有共用食器 02/09 16:27
silodoli:情侶養貓雙方都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和環境,對貓咪比較有 02/09 16:30
silodoli:保障,也是負責任的做法 02/09 16:30
RAYBO:我熊熊想到一個問題 其實貓在身體不好的情況下 是不適合打 02/09 18:07
RAYBO:預防針的...結果這隻PUPU是感染球蟲 打預防針 後來又結紮 02/09 18:08
RAYBO:雖然不是全都同一時間發生的 但也真夠他受的了 未來肯定是 02/09 18:09
RAYBO:猛貓一隻 02/09 18:10
Claireisa:對耶,真是全部一起....="= 02/10 02:09
> -------------------------------------------------------------------------- < 作者: 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4:56:39 2006 ,OB我本意不想挑起戰爭 如兩位M大而言 為增長貓版法律知識而來 民法第412條: 第 412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 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 所以maddercat說 :贈與人自己做的話...大不了是無因管理.. " 這並不成立喔,,贈與人並未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因為無因管理承立在於,事件管理者本身不做 原po本身並沒有說永不帶貓去結紮,,, 所以店家 反而觸及 第 116 條 撤銷及承認,應以意思表示為之。 第 419 條 贈與之撤銷,應向受贈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也就是所謂的侵權問題 至於後來JeffyLiaw所回的文 如他所言只是路人甲的想法,他不是法官 無權來行自由心證的解釋契約上結紮的時機 所以不適用無因管理 所以不可能像原po追討結紮費用 總而言之,結紮是正確的,但只是時機和決定者為誰 小貓不是得球蟲嗎,?,,身體這樣虛就帶去結紮對嗎,,? 生一次(*雖然母貓可能會生下10胎), 是被算做繁殖的工具嗎?? 原po有虐待貓的證據讓店家權把貓收回嗎?? 這樣說好了,,為什麼結紮時要簽同意書,(雖然我知道有在簽的獸醫院很少) 因為結紮的過程,施打麻藥的風險,術後的併發症必需讓家屬或是貓的所有權人知道 今天其受贈者不知而被上術幾人以無因管理為由行之 但無因管理的風險是贈與人必需承擔 所以受贈者反而保有法律追訴權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ꄊ所以原po得要求店家賠腸損害責任,,至於貓睪丸值多少,這我就不知道 而且店家不能舉證原po虐貓,所以"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 以下,,並不承立 至於版友被maddercat誤導的無因管理,我敘述如下 第 172 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 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沒錯,,原po於認養時簽下的同意書表示他必需讚成結紮,,但本案重點在於時機 不然當初店家在送出時就紮了就好,,所以無因管理不承立在於 本時機之結紮並非原po現在可推知之意思,,而且節紮有利於本人(原po)嗎 我想沒有,,所以店家跟本不適用無因管理 第 173 條 管理人開始管理時,以能通知為限,應即通知本人。如無急迫之情事,應 俟本人之指示。 這條就更明顯指出,,店家就算是無因管理也違法,他沒有通知本人,此事也非 急迫,所以該由本人指示 至於現在結匝費誰該出,JeffyLiaw的謬論,在此辨證 第 957 條 惡意占有人,因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對於回復請求人,得依關 於無因管理之規定,請求償還。 保存貓並不需要結紮,,所以此比費用店家無權要求原po.只能要求原po付 "保存占有物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也就是飼料錢,貓沙等等 第 413 條 附有負擔之贈與,其贈與不足償其負擔者,受贈人僅於贈與之價值限度內 ,有履行其負擔之責任。 這條更有意思了,,贈與(貓),負擔(1.結紮費用,風險 2.規定必需定期帶回去 看的車馬費),,,,這兩者價質認定的問題 今天他的品種貓如果有血統書可以證明價質大於上訴的負擔 則作罷,,如果沒有,,那張棄約甚至沒有強制力要受贈者帶貓結紮 當然這不是這事件討論的 最後 送給maddercat對我的讚美 羅輯性????,,,別鬧了 對於你這個大學才接觸羅輯的一類組法學生 還是乖乖把律師法官考上再說吧 不要在這邊誤導民眾 我不是護航 只是對跟錯要分清礎 ※ 引述《maddercat (數字之中,只有七是孤獨的)》之銘言: : 雖然很不想在貓版吵架 : 不過咧~~ 關係到可憐的貓的事情...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B0000001412+++&K1=贈與 : 請看民法條文 :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 第 412 條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 : 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 負擔以公益為目的者,於贈與人死亡後,主管機關或檢察官得請求受贈人 : 履行其負擔。 : 所謂"贈與附有負擔" : 指的就是當初在契約上有附條件要幹嘛幹嘛的.. : 此切結書..有雙方之合意..白紙黑字..是契約(請不用爭執..絕對有法律效力) : 附有要原PO幫貓結紮之條件(應該也有附不准虐待的條件吧) : 現在原PO沒做.. : 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 贈與人自己做的話...大不了是無因管理.. : 被告也不會死..(告到死是不可能的..哈哈哈) : 更何況 : 名稱:民法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 第 174 條 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而為事務之管理者,對於因其管 : 理所生之損害,雖無過失,亦應負賠償之責。 : 前項之規定,如其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或為其履行法定扶養義 : 務,或本人之意思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不適用之。 : 贈與人雖然違反本人之意思.. : 但是本人之意思違反其應盡之義務... : 所以贈與人也不負賠償之責.. : (這條好長..懶的解釋了..) : 好啦..講的太文言了..翻成白話文好了 : 總之就是..贈與契約是可以撤銷的.. : 現在原PO沒結紮..違反贈與契約的條件 : 所以A店可以撤銷契約..這樣小貓就可以回來了.. : 關於A店自己幫小貓結紮的問題..叫做無因管理 : 就是沒有義務但卻去管理別人的東西..就是A店的行為 : (A店無義務是因為小貓不是他們的..) : 但是無因管理有個條件.. : 就是如果有義務的人(原po)自己不做... : 沒義務的人去幫她做了..不用負賠償責任..因為那是本來就該做的 : 現在按契約規定..原PO應該要帶小貓去結紮..這叫義務 : A店幫她做了本來就該做的事..不用賠償她損失.. : 另一方面..也可以從法律行為撤銷會自始無效來討論.. : 就醬~~還請板上法律魔人繼續補充 :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 我鼓厲原po : : 簽的同意書是希望結紮 : : 不要輪為繁殖的工具 : : 但沒有說不能生一胎兩胎 : : 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 : : 雖然我很討厭把貓當成繁殖工具 : : 但整件事就是原貓旅館不對 : : 還敢嗆聲說要告你 : : 你告一定贏他的 : : 你想讓他生但你還沒做 : : 所以你完全沒錯喔 : : 就算你讓他生也沒錯 : : 沒說不能生喔 : : 反而人家不經你同意對你的貓動手腳 : : 告死他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1.168.252
oberon1013:版主不把我這篇m起來就有失公允了喔 02/09 15:01
KellyLai:誰說念法律的就一定要考律師法官? 02/09 15:02
KellyLai:律師法官難道就代表絕對公平正義嗎? 02/09 15:03
oberon1013:是不代表沒錯,,但要行使社會公義前,還是先考上吧 02/09 15:06
PJA:排版好亂 直接END 02/09 15:07
oberon1013:€不然也只能嘴上說說,就是打嘴砲而以 02/09 15:07
KellyLai:而且你說版友說法只是路人甲的想法,你也只是路人乙呀 02/09 15:07
KellyLai:可否請問貴校貴系師長個個都是律師法官嗎? 02/09 15:08
asherjou:錯字好多... 02/09 15:10
oberon1013:他提出想法,我提出條文,沒錯,我是路人乙 02/09 15:10
oberon1013:法律系的當然師長都有其一定的執照阿,,這要問嗎? 02/09 15:11
oberon1013:少數研究生是還沒考上執照回來當研究生的我知道 02/09 15:11
KellyLai:是不是法官律師並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法的精神 02/09 15:11
sanwugen:感覺根本就是在硬坳 02/09 15:12
sptw:關於無因管理,我以為...要牽涉到締約目的,結紮條文的締約目 02/09 15:12
nasatiya:跟判張同學賠3百多萬的法官一個樣~(攤手) 02/09 15:13
sptw:是避免繁殖的產生,但原po表明他要讓貓繁殖,也就是間接拒絕 02/09 15:14
sptw:結紮的那各條文,所以商家是符合無因管理的吧... 02/09 15:15
sptw:不管生幾胎或生幾隻,都是與締約目的不符 02/09 15:17
maddercat:噗..謬論一堆... 版主不要真的m他的文啦..誤導大家 02/09 15:18
kidoradult:一定要考上律師法官才能討論喔?果然很沒邏輯 02/09 15:19
oberon1013:to kidoradult,,我沒說一定要考上才能討論喔,,你羅輯 02/09 15:20
oberon1013:有待加強阿 ,,, 02/09 15:21
nasatiya:貓是活的法律是死的~硬要把活的東西當物品看!這本來就不 02/09 15:21
nasatiya:公平!! 02/09 15:21
kingbebe:樓上別再硬凹了~~~ 02/09 15:22
oberon1013:to maddercat,我門無謂爭吵,妳覺得我錯就反駁嘛 02/09 15:25
kidoradult:你明明就叫m大考上國考再說~~還在矯辯~~再說看你前面的 02/09 15:25
kidoradult:文章明明就是你的邏輯有問題,建議你去修理則學(認真貌 02/09 15:25
north7:k版友說的沒錯,大家有眼睛都看得出來y 02/09 15:27
north7:按錯了~~~我是要噓 02/09 15:28
sanwugen:自己的邏輯有問題還自以為對.... 02/09 15:32
Andromeda:請你先把你的對和錯字先分清楚吧 02/09 15:33
kingbebe:補個噓 02/09 15:33
kingbebe:變成x1了耶.... 02/09 15:34
keith2822:自以為是 02/09 15:44
thea:如果不是錯字+排版不好+口氣不好,內容還算是不錯。可惜。 02/09 15:57
inyi:是啊~其實你也只是著點在店家為何沒告知就結紮,但因口氣不好 02/09 16:22
inyi:所以才變成這樣吧 02/09 16:23
Bluecold:我是路人 看了以後我決定 噓 02/09 18:41
angeltears:條文解釋也不無道理 可是沒必要這樣挑釁人吧... 02/09 21:32
maddercat:我還是覺得邏輯性很差耶..條文解釋只要翻書大家都會啊 02/09 21:36
maddercat:條文跳來跳去..沒前面沒後面的..不過你不用在爭辯了啦 02/09 21:37
maddercat:我還看的懂你要表達什麼.. 02/09 21:37
maddercat:至於你對我的挑釁..我不予理會啦..你開心就好..齁..乖唷 02/09 21:38
maddercat:不要哭..可憐的孩子.. 02/09 21:38
kidoradult:狂貓大,您累格啦~~XD 02/09 21:59
maddercat:對..我發現我又雷格了..哈哈..我剛剛沒整篇看完咩.. 02/09 22:10
yaerse:這樣討m..讓大家看你的笑話喔.. 02/09 23:29
yaerse:第一次看到有人PO文還向討m... 02/09 23:30
bakin:版主無奈的給了個M吧 我想 02/10 00:22
tojic:來PTT第一次看到這種討M文....笑翻.... 02/10 00:30
tetfreeago:M起來是讓它不能自己D..留著給別人笑。 02/10 00:46
yichi318:真是令人心寒的一篇文哪... 02/10 00:58
aar:M的好XD 02/10 01:17
RedThunder:路過看了前幾篇後~幫噓 02/10 01:28
jacksn:唸過法律了不起? 02/10 01:38
gto1127:多讀點書吧..孩子.. 02/10 02:13
gto1127:...按錯...噓回來 02/10 02:15
liloner:錯字好多喔...我很懷疑原po真的是兼俱醫生和律師的身分嗎ꄠ 02/10 08:31
sallycatt:怪人..... 02/10 11:01
sapgreen:排版好亂 口氣...幫噓 02/10 11:03
takaseki:嗯 o大錯~ 02/10 13:09
chIAIOAsIs:不要把法組學生當廢物談....謝謝 02/10 14:25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15:25:23 2006 : → oberon1013:版主不把我這篇m起來就有失公允了喔 02/09 15:01 站在板僕的身分,當然是不能說什麼製造戰局的話 以下是我個人的心聲 1.請問你是在挑釁板主嗎? 2.板主兩個字,聽起來很沉重,其實刪文砍文都是得罪人,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我們也不過是希望維持板上的秩序,不要陷入混亂中 當板上出現爭議的時候,砍?不砍? 砍光光--->被罵專制,被砍的人記恨在心中,日後找機會報復 不砍===>被罵板主不盡責,放任板上大亂 用警告的--->被說那你為什麼不警告他..... 3.況且,板主這項無給職的工作以外,通常我們也是要上學、要工作的 無法隨時隨地黏在電腦前,盯著動態 剛才有人推文之後,馬上就被說板主為什麼你沒有警告他,為什麼沒有m 才疏學淺,口若"枯井"的我真是無言了,只有一個形容詞可以形容我的想法, 不過我好像只能去恨板說。 離題了。 -- 是怎樣,你叫我m,叫我警告 那我m了===>你看,板主乖乖聽我的話耶 不m---->不公平啦,沒有正義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44
maddercat:版主不要生氣啦..好啦..不跟他打口水戰了..XD 02/09 15:26
oberon1013:你警告我我也是乖乖的,,大家互相不是嗎???? 02/09 15:26
asherjou:板主辛苦了m(_ _)m 02/09 15:26
PJA:版主辛苦了~ 公道自在人心囉~ 加油不要氣餒~ 02/09 15:26
oberon1013:to maddercat,你我無謂爭吵,你覺得我錯提出反駁阿 02/09 15:27
oberon1013:為什麼一開始惹人的人現在可以自居正義呢?? 02/09 15:27
oberon1013:法律的精神不是這樣的,,唉~~,,錯了,全都錯了 02/09 15:27
KellyLai:O板友你這句話應該問自己吧@@ 02/09 15:28
silodoli:辛苦版主了...謝謝版主以及所有關心的貓友 02/09 15:28
maddercat:噗..不可以吵了啦..大家要和氣..(我是認真的唷..) 02/09 15:29
carolie:亂入。這種情形有點像我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開單,咻的一聲 02/09 15:28
sanwugen:這系列的文~幾乎每篇推文數都是正的.為何只有你o某人 02/09 15:29
janetsai:推KellyLai 02/09 15:30
silodoli:我這間學校大學部是沒有法律系的,只有財經法律研究所 02/09 15:30
sanwugen:被噓成這樣..自己想想吧 02/09 15:30
carolie:另一台紅燈右轉的車呼嘯而過....,哀怨的看著警察盃盃.... 02/09 15:30
sptw:版主辛苦了~~ 02/09 15:30
vivi0160:版主辛苦了喔!...雖然我滿懶得去看吵架的內容~*^^*~ 02/09 15:30
silodoli:您表示了解合約內容,表示您極大可能為本校學生 02/09 15:31
carolie:心理os 為啥不抓他為啥不抓他阿??!! T^T 02/09 15:31
kidoradult:板主不要理他~~ 02/09 15:32
silodoli:請不要造成版主困擾,您可以直接寄信給我或者店家 02/09 15:32
silodoli:既然PO在貓版而不是法律版,不需要批評別人的法律知識 02/09 15:33
nasatiya:板主辛苦了~~千萬別動氣傷身~不然就沒人來治理奇怪的人了 02/09 15:32
KellyLai:yumia辛苦妳了,該說的還是要讓版友說,謝謝妳的包容:3 02/09 15:34
silodoli:可以看我的回文R[警告]我聞到戰意...法律責任是必需具名 02/09 15:36
silodoli:的,您願意具名來負起法律責任嗎?您有任何證據嗎 02/09 15:37
KellyLai:原來是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的學生...... 02/09 15:37
Au3:該回歸貓的問題了,這是貓版 02/09 15:40
silodoli:怎麼把學校名字PO出來了囧...而且本校財法所沒有現制大學 02/09 15:42
Au3:原po如果真如silodoli所說這樣照顧貓,愛他,請還給店家 02/09 15:42
silodoli:必須是法律科系...也就是即使是財法所的學生也不一定有過 02/09 15:42
silodoli:法律的學分...但是為啥要把學校名PO出來啦>''< 囧 02/09 15:44
KellyLai:silodoli,對不起,我是說O人,不是針對妳或是貴校 02/09 15:43
silodoli:其實我到現在還想保護pupu的男主人...也許他比較不懂貓的 02/09 15:45
KellyLai:因為接續你說他很有可能是貴校學生,我才推句話,對不起 02/09 15:45
silodoli:醫療...但是他也對貓咪付出過,所以才會不想PO出學校名 02/09 15:45
silodoli:kelly大我沒有指責您的意思,很謝謝您的關心 02/09 15:46
silodoli:我本身不在乎公佈自己的身分,因為人證要有法律效益本來 02/09 15:47
KellyLai:我沒想到貓咪爸爸就讀的學校,我純粹是想挑O板友的不對 02/09 15:47
silodoli:就必須具名...kelly大不要介意...不是怪你的意思@@ 02/09 15:47
notthere:亂入一下 剛剛有90個人耶 再衝一下就有HOT了真可惜 02/09 15:50
KellyLai:有~~我剛才有看到HOT喔^///^~~一瞬間~~ 02/09 15:55
lavatar:m起來...通通丟精華區... 02/09 15:55
platoplate:真是辛苦了!! 02/09 16:52
maddercat:沒備份起來好可惜..HOT耶 02/09 18:02
thenaiive:板主辛苦了! 02/09 19:00
yichi318:版主辛苦了!! 真的很謝謝妳的付出~ 02/10 01:09
liloner:版主辛苦了 :) ...對於他人的刻意挑釁,實在不必多加理會 02/10 08:36
sallycatt:別緊張~~請版主把關鍵字**~刪掉就好了 02/10 11:11
> -------------------------------------------------------------------------- < 作者: Claireisa ((原來Giroro在我家))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21:02:28 2006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我鼓厲原po : 簽的同意書是希望結紮 : 不要輪為繁殖的工具 : 但沒有說不能生一胎兩胎 : 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 : 雖然我很討厭把貓當成繁殖工具 : 但整件事就是原貓旅館不對 : 還敢嗆聲說要告你 : 你告一定贏他的 : 你想讓他生但你還沒做 : 所以你完全沒錯喔 : 就算你讓他生也沒錯 : 沒說不能生喔 : 反而人家不經你同意對你的貓動手腳 : 告死他吧 您好,本來看得都眼花撩亂了,不過到此, 發現您好像對於台灣認養地圖以及貓咪論壇上面, 經由律師們擬定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認養切結書"不太了解。 要和您說,市面上大部分的中途都是依照這份認養切結書來增加修改制定的, 也就是說,內容會是大同小異。 台灣認養地圖 "愛心認養切結書" 原文出處: http://www.meetpets.idv.tw/phparticle/article.php/110 其中簽訂的條約有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2.依法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 (貓咪無強制需入晶片但需於7個月大時施予結紮手術)。 ^^^^^^^^^^^^^^^^^^^^^^^^^^^^^^^^^^^^^^^^^^^^^ 沒有一個送貓的中途會有"可以生一到兩胎再結紮的觀念,沒有。 這條約是我認識的資深中途全部都一定會附上的,只有月數不同而已。 您寫的什麼生個一兩胎再結紮的,不知道您是看到哪個送貓的簽的切結書有這樣的?! 3.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 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 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 5.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所以說,A說貓一直都有血便,但是卻拖這麼久都沒有治療好,也太說不過去了。 球蟲明明只要吃藥就可以好的,養過貓的都知道。 6.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把一隻有血便,問題又不清楚的貓丟給人家寄養,說真的真的很自私。 因為我以前遇過這樣的事情,所以現在寄養都是完全隔離的, 但問題是如果是沒有遇過這樣感染問題的貓主人,他沒有隔離完全, 原主人又沒有告知疾病的話,是否也害到其他的貓咪?! 難道只有他的貓咪生命可貴?!別的貓咪就不是?! 我覺得真是不負責任又自私。 原來的寄養家庭是出於好心幫忙,又不是活該應該要幫別人的貓咪治病的。 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 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8.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 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9.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10.認養之動物於二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請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 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 如果認養人沒有遵守這點,那也算是違約,白紙黑字。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2.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請看清楚,違反任何一點就可回收動物了。 如果認養人不止有養這隻貓,那表示他全部的貓咪都沒有照顧好, 因為球蟲會經由砂盆互相傳染的,為什麼不治療呢?! 光這點就可以回收動物了。 13.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 以上就是大部分 台灣認養地圖的"簽約貓天使中途"、貓咪論壇的"個人戶中途"、其他很多私人送貓的家庭 所使用的愛心認養切結書內容,或多或少會追加,但是很少有減少的。 台灣認養地圖與貓咪論壇都可以下載得到。 提供給O板大您參考。 最後其實,我不太相信送養品種貓時候,原送貓人會說不結紮也可以。 因為我前不久才送出一隻四個月大的美短公貓,非常漂亮。 http://www.wretch.cc/album/Evalyn 切結書還是我與認養人共同來協議的,只有增加沒有減少。 認養人非常好,也都很遵守條約,比我能給這隻貓更多的愛。 當初我也是很擔心品種貓容易淪為生產的工具,所以挑選主人只會更嚴格。 我愛我每一隻送出去的中途貓,所以不可能不寫要結紮這個條約的。 如果您真的對貓所做的事情,比起很多中途都多的話,再來對這項條約爭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44.238
Claireisa:附加,五個月大的小貓節食,與指甲斷成那樣,這些都違反上괠 02/09 21:07
Claireisa:述第三項條約,又多一項了..orz.. 02/09 21:08
silodoli:我不太清楚oberon1013大是誰,但是普普的男主人在得知貓 02/09 21:17
silodoli:生病+被結紮之後還是想要繼續養他,加上PO文的是他女友 02/09 21:18
silodoli:不是他本人,他有疏忽但是他也是有對貓付出,否則他也 02/09 21:19
silodoli:不必找貓保姆...也許他是真的不懂貓咪疾病的嚴重,當然 02/09 21:20
silodoli:他女友想讓貓生這點違約PO的文讓我和店家很生氣,不過 02/09 21:21
silodoli:很幸運貓沒有受到感染,我也不怪他,畢竟自願當貓保姆就 02/09 21:24
silodoli:要有這種準備,只是有感領養貓咪真的一開始就要談好, 02/09 21:25
silodoli:對貓來說是種保障...非常感謝這位大大的分享...推 02/09 21:26
silodoli:再推一個就是,男女朋友要養貓必須雙方都能有共識、獨立 02/09 21:28
silodoli:的經濟能力和許可的環境,不然很容易產生問題或者糾紛 02/09 21:29
GEZF:我也大推喔!!! 今天妳的中途貓皮蛋已帶去結紮囉!!^^ 02/09 21:31
silodoli:再推一個,養貓前能做越多功課,對貓對自己都越好 02/09 21:32
silodoli:我一直很想捐貓砂飼料等給貓中途,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02/09 21:35
maddercat:咧..但是你自己不就是貓中途了嗎!? 02/09 21:40
maddercat:可以找各大認養網站..EX台灣認養地圖.. 02/09 21:40
maddercat:對了..其實這次的事件增長了大家的見識.. 02/09 21:41
maddercat:板上有沒有超強法律魔人可以統整一下..做個完美的ENDING 02/09 21:42
oberon1013:晚一點我請我老婆統整吧,她處理能力比我強,叫她弄好了 02/09 22:09
Claireisa:是中途阿,不過不夠資深.. 02/10 02:07
sallycatt:o網友~您就免了~~好不容易大家開開心心的..別鬧了 02/10 11:37
> -------------------------------------------------------------------------- < 作者: 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 看板: cat 標題: Re: [問題] 我的貓沒經過我同意被醃掉了 時間: Thu Feb 9 22:02:15 2006 我本來以為你只回到我信箱 所以我只回信給你兒已 沒想到你還要在板上吵 我就再把我回信給你的內容po上來 請你先瞭解事實在說話 說話前,也先想一想,對和錯 我很不想再吵 懂法律太少,也使動物常吃虧 是大部份中途的無奈 我還是強調我贊成貓節匝 僅就你的誤解提醒你 ※ 引述《Claireisa ((原來Giroro在我家))》之銘言: :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 我鼓厲原po : : 簽的同意書是希望結紮 : : 不要輪為繁殖的工具 : : 但沒有說不能生一胎兩胎 : : 沒有說不能先生過後再結紮 : : 雖然我很討厭把貓當成繁殖工具 : : 但整件事就是原貓旅館不對 : : 還敢嗆聲說要告你 : : 你告一定贏他的 : : 你想讓他生但你還沒做 : : 所以你完全沒錯喔 : : 就算你讓他生也沒錯 : : 沒說不能生喔 : : 反而人家不經你同意對你的貓動手腳 : : 告死他吧 : 您好,本來看得都眼花撩亂了,不過到此, : 發現您好像對於台灣認養地圖以及貓咪論壇上面, : 經由律師們擬定的"具有法律效益的認養切結書"不太了解。 : 要和您說,市面上大部分的中途都是依照這份認養切結書來增加修改制定的, : 也就是說,內容會是大同小異。 : 台灣認養地圖 "愛心認養切結書" 原文出處: : http://www.meetpets.idv.tw/phparticle/article.php/110 : 其中簽訂的條約有 : 本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 1.認養人需年滿20歲,未滿20歲者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 : 2.依法辦理犬隻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絕育等事項 : ^^^^ : (貓咪無強制需入晶片但需於7個月大時施予結紮手術)。 : ^^^^^^^^^^^^^^^^^^^^^^^^^^^^^^^^^^^^^^^^^^^^^ 法律是很死的,,所以你括號裡的未必每張契約都有,七個月大時結 不代表不能生,我是探討法理層面 而且事實上,如果你後來有去瞭解,那隻貓只有五個半月 我家的貓六個半月了我都還沒結,,太小了 要等貓發情後才結比較好 所以原店家錯,大錯特錯,,侵權又虐貓 這真的是虐貓,,就像司馬遷受宮刑一樣 : 沒有一個送貓的中途會有"可以生一到兩胎再結紮的觀念,沒有。 : 這條約是我認識的資深中途全部都一定會附上的,只有月數不同而已。 : 您寫的什麼生個一兩胎再結紮的,不知道您是看到哪個送貓的簽的切結書有這樣的?! 當然沒有人這樣寫,,所以當然不會錯,,法律是規範錯的 不是規範對的,,就像法律規範不可殺人,沒規定一定要救人 : 3.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 : 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 : 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 4.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 : 5.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 ^^^^^^^^^^^^^^^^^^^^^^^^^^^^^^^^^^^^ 所以你跟本沒有瞭解事實 我不想對你說難聽的話,,去看18115,,原領養人後來寫的 所以根本是店家一箱情願,,你懂嗎 : 所以說,A說貓一直都有血便,但是卻拖這麼久都沒有治療好,也太說不過去了。 : 球蟲明明只要吃藥就可以好的,養過貓的都知道。 : 6.妥善照管牠,防止其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 : ^^^^^^^^^^^^^^^^^^^^^^^^^^^^^^^^^^^^^^^^^^^^^^^^ 這條你更誤解,,這條是說妨止貓去害人 就算你要解釋成不能侵害貓,原PO沒有喔 反而是店家把他閹了,,這才是侵犯喔,,我把你兒子閹掉看看 就算我原本也要把他閹也輪不到別人決定喔 這才是法律的精神阿 : 把一隻有血便,問題又不清楚的貓丟給人家寄養,說真的真的很自私。 : 因為我以前遇過這樣的事情,所以現在寄養都是完全隔離的, : 但問題是如果是沒有遇過這樣感染問題的貓主人,他沒有隔離完全, : 原主人又沒有告知疾病的話,是否也害到其他的貓咪?! : 難道只有他的貓咪生命可貴?!別的貓咪就不是?! : 我覺得真是不負責任又自私。 : 原來的寄養家庭是出於好心幫忙,又不是活該應該要幫別人的貓咪治病的。 : 7.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 : 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 8.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 : 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 : 9.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 10.認養之動物於二星期內確認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請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 : 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 ^^^^^^^^^^^^^^^^^^^^^^^^^^^^^^^^^^^^^^^^^^^^ 錯,,是店家沒去看他喔,,領養人沒有拒絕店家來訪喔 當然他們的協議書可能是領養人要送回去 但今天的事情是因為領養人貓送回去才爆發的喔 所以也不夠成你說的違反喔 : 如果認養人沒有遵守這點,那也算是違約,白紙黑字。 : 11.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 12.認養人如有違反以上認養規定者,送養人有權收回該動物並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 ^^^^^^^^^^^^^^^^^^^^^^^^^^^^^^^^^^^^^^^^^^^^^^^^^^^^^^^^^^^^^^^^^^^^ : 請看清楚,違反任何一點就可回收動物了。 : 如果認養人不止有養這隻貓,那表示他全部的貓咪都沒有照顧好, : 因為球蟲會經由砂盆互相傳染的,為什麼不治療呢?! : 光這點就可以回收動物了。 : 13.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 ----------------------------------------------------------------------------- : 以上就是大部分 : 台灣認養地圖的"簽約貓天使中途"、貓咪論壇的"個人戶中途"、其他很多私人送貓的家庭 : 所使用的愛心認養切結書內容,或多或少會追加,但是很少有減少的。 : 台灣認養地圖與貓咪論壇都可以下載得到。 : 提供給O板大您參考。 : 最後其實,我不太相信送養品種貓時候,原送貓人會說不結紮也可以。 : 因為我前不久才送出一隻四個月大的美短公貓,非常漂亮。 : http://www.wretch.cc/album/Evalyn : 切結書還是我與認養人共同來協議的,只有增加沒有減少。 : 認養人非常好,也都很遵守條約,比我能給這隻貓更多的愛。 : 當初我也是很擔心品種貓容易淪為生產的工具,所以挑選主人只會更嚴格。 : 我愛我每一隻送出去的中途貓,所以不可能不寫要結紮這個條約的。 : 如果您真的對貓所做的事情,比起很多中途都多的話,再來對這項條約爭議吧! 我比中途做很多,不敢講 少,,?,,那也不至於 大家都愛貓 但要懂法律的精神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人要敢認錯 你錯了 你敢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54.253
kingbebe:討噓 02/09 22:03
oberon1013:to kingbebe,,你是想打仗嗎,,我應該請板主警告你的 02/09 22:06
oberon1013: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我就算同情那隻貓,對錯還是要分 02/09 22:07
oberon1013:不然你媽生腦袋給你是幹麻的??? 02/09 22:07
kingbebe:如果你要把人跟貓比,那請問一下刑法293條說什麼?誰說法 02/09 22:07
kingbebe:律沒規定一定要救人 02/09 22:09
maddercat:樓上的..討論問題可以..但是請不要口出惡言.. 02/09 22:09
inicio:所以原PO在貓生病時不給予治療就不算虐貓嗎? 02/09 22:10
kingbebe:對嘛~~既然要討論就有風度一點,我有說你媽怎樣嗎? 02/09 22:10
oberon1013:去看清礎救人的規定,,沒有強制,,就算醫生CPR 02/09 22:11
maddercat:哈哈..我是說O大..動作太慢了我 02/09 22:11
oberon1013:都沒有強制了,你懂法律嗎?..一件事不只有一條法律規範 02/09 22:11
oberon1013:醫療法中,救人中止時機: 施救者不願意或是體力無法負荷 02/09 22:12
oberon1013:to inicio 請看清礎文章,就知道原po有沒有帶貓看病 02/09 22:13
oberon1013:講來講去都是些沒營養的,,唉~~~~~~~~~~~ 02/09 22:13
oberon1013:to maddercat 你現在終於知道口德的重要阿,加油 02/09 22:15
maddercat:對啊..我不是很有口德了咩..都叫你不要哭了..乖唷 02/09 22:16
maddercat:可憐的孩子 02/09 22:16
inicio:原PO並沒有說有沒有帶貓去看醫生,但是據保母說法 02/09 22:16
oberon1013:現在你要學會第二堂課,成熟,,這樣有助於你出社會的 02/09 22:18
sanwugen:夠了沒阿...母校怎麼會出你這種人 02/09 22:18
inicio:原PO男友表示貓咪在家就一直血便~這樣會有是看過醫生嗎? 02/09 22:17
kingbebe:那請問一下刑法293條說什麼?不是會抄法條就會贏啦~ 02/09 22:17
oberon1013:發展喔,小朋友,,要成熟看待事情,要明辨是非,別讓人騙 02/09 22:18
maddercat:對啊對啊..你最成熟了..成熟到可以立刻迎接第二個X1 02/09 22:19
inicio:是你沒看清楚文章又愛亂戰人吧!又很多錯字 02/09 22:19
oberon1013:to kingbebe,我不知道,但請問醫療法為什麼那樣寫? 02/09 22:19
oberon1013:你知不知道有個PA救人還被告???,,你知道什麼叫救人? 02/09 22:19
oberon1013:救人有很多種,打電話是,,心藏電擊也是阿,,所以才很多 02/09 22:20
oberon1013:法來規範,一定的程度後要適用別的法規,懂了嗎,乖喔 02/09 22:20
sanwugen:自己是多厲害.多成熟阿...小朋友小朋友...你誰阿 02/09 22:20
oberon1013:我成熟所以不在乎X1阿,,這是你要學的,不然你考上國考 02/09 22:21
oberon1013:有執照後可以幫人,但也可能因為不懂這些而害人 02/09 22:21
oberon1013:我是在教你,也是不希望社會越來越亂,,懂嗎,用心良苦阿 02/09 22:22
maddercat:其實我是要噓的..又按錯..我破壞了美感 02/09 22:22
oberon1013:to sanwugen,都出的了你這種人,我們學校有什麼人不能出 02/09 22:23
kingbebe:不要拿其他事來掩飾你的錯誤,醫療法是規範醫護人員機構 02/09 22:21
sanwugen:敢問閣下是哪根蔥哪顆蒜.一直說要教別人什麼. 02/09 22:23
kingbebe:跟刑法293條無關。你不知道刑法293條說什麼,還敢說法律 02/09 22:24
kingbebe:沒規定一定要救人,豈不是誤導大家! 02/09 22:24
oberon1013:293: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而致傷亡者,,嘿,,沒說要救阿 02/09 22:25
sanwugen:可以請教一下我這種人是哪種人嗎.至少我不會自以為是 02/09 22:24
oberon1013:去看醫療法,你一定沒看過,,別鬧了,你至少看過新聞吧 02/09 22:25
kingbebe:刑法293條:遺棄無自救能力之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02/09 22:25
sanwugen:夜郎自大.不知羞恥.積非成是.食古不化. 02/09 22:25
kingbebe: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死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02/09 22:26
kingbebe:致重傷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02/09 22:27
oberon1013:所以我問你什麼叫救人,在旁邊搖他,還是給他強心針?? 02/09 22:27
oberon1013:如果涉及給藥或電擊等侵入性治療,當然也才是真正的救人 02/09 22:28
maddercat:好啦..我很認真的說..要討論法律..請去法律版 02/09 22:28
kingbebe:喔~~~原來oberon1013的法條都是從新聞學來的呀~失敬! 02/09 22:28
oberon1013:這就不再受刑法規範而受醫師法規範,你知道急救10分鐘後 02/09 22:28
maddercat:自己的文章自己轉..加油..希望你承受的了大家的指教 02/09 22:28
maddercat:哈哈哈... 02/09 22:29
oberon1013:你懂了嗎???..我的天阿 02/09 22:29
oberon1013:to maddercat,,我為你感到無奈,,哈哈哈哈哈哈,要成熟阿 02/09 22:30
kingbebe:誰說侵入性治療才是真正的救人,那你把人工呼吸放哪裡 02/09 22:29
oberon1013:你又自打嘴巴 早就規定人工呼吸完全沒有強制力 02/09 22:31
oberon1013:是因為無法乎略掉一些經口傳染的致命病菌了 02/09 22:31
oberon1013:你還是多唸點書再說話吧,不然至少看看新聞阿 02/09 22:32
maddercat:對了..既然你說要考上才能開口..敢問你第幾期的啊??? 02/09 22:32
kingbebe:我是說你的邏輯呀~~誰說侵入性治療才是真正的救人 02/09 22:32
maddercat:噗..有X1了耶..好好笑唷.. 02/09 22:32
oberon1013:to maddercat,你真的很不成熟喔,x1對你這樣重要? 02/09 22:33
kingbebe:對你比較重要吧!不然你一直搜集X1幹嘛?還一天兩個~強者! 02/09 22:34
oberon1013:你不懂醫療阿,當然只有侵入性的醫療才真正救的到那些 02/09 22:35
oberon1013:會因為遭遺棄而死亡的人,,加油,妳肯學一定會學會的 02/09 22:35
kingbebe:O大,你還沒說你是第幾期的耶~ 02/09 22:37
maddercat:對啊對啊..我好不成熟唷...法律有規定要成熟唷!? 02/09 22:37
kingbebe:而且,你不知道什麼是急救嗎? 02/09 22:38
maddercat:對啊..第幾期的..!? 我論此篇得X2的可能性 02/09 22:40
oberon1013:我司法官42期的,你呢,.?..你考過沒?? 02/09 22:43
kingbebe:O大好像忘記他是第幾期的耶~~會不會是在找證書,等他一下 02/09 22:43
oberon1013:急救?..別鬧了,我另外有一張醫師證書,今年考到的 02/09 22:44
oberon1013:更正,去年2005年考到的,我常在急救,你玩不贏我的 02/09 22:44
amemura:請板主請板主...你之前對板主的不禮貌道歉過了嗎 02/09 22:46
maddercat:哇~~好厲害唷..怎麼這麼強..好強唷..爆強的.. 02/09 22:46
amemura:以為這裡是個人板?你想怎樣板主就得依你? 02/09 22:46
cornla:在貓版的第一個噓...送給你了..謝謝你讓我現身噓你..哈哈 02/09 22:46
kingbebe:天啊~~~司法官42期邏輯會這麼差喔....一看就知道是騙人的 02/09 22:47
oberon1013:不然你以為我怎會對醫療法這樣清礎,,???? 02/09 22:47
maddercat:那請問有沒有獸醫執照啊..剛好切合這個事件呢.. 02/09 22:47
maddercat:如果工程師需要考執照的話..我相信你一定有的啦 02/09 22:48
kingbebe:司法官42期會不知道刑法293條在說什麼!?你不要汙辱國考.. 02/09 22:48
oberon1013:maddercat,kingbebe你們考過沒,我正問話呢 02/09 22:49
maddercat:你這麼強..我相信你每張執照都有的啦~~ XD 02/09 22:49
oberon1013:你們真的很無聊,難道要到我的事務所,還有我的醫院嗎? 02/09 22:49
oberon1013:還是要我說出證書字號,,?,,但說出來你們一樣無法查證 02/09 22:50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我也是很生氣怎會有這麼殘忍的人 以這件事情 我比較保守 以我自己的理解 第一 發文者不是貓咪真正的主人 雖然原PO說"我的貓被人結紮了" 但原PO的真正身分是認養人的女友 也沒確定說明是貓咪主要照顧者 有沒有可能是女生幫男友抱不平, 有沒有可能是其實認養人跟女友之間對認養的認知有差異? 有沒有可能對這件事情認養人跟女友兩人,對事實理解就有差異? 或許我們在判定這對情侶是否真的虐待普普 不應該針對只是"想讓他生"一句就判生死 最多最多,只能說他的想法(因為還沒做)不符合送養人當初跟她們立協定的本意 (以上言論不針對生病不治療這點,我認為這個很難由第三人判定是否是惡意, 這中間有太多模糊的地帶, 非當事者的我只能保守一點說認養人需要加強對貓咪的照護~~請勿筆戰) 如果今天發言的是認養人本人,對認養的這對情侶來說, 去爭取未被告知,認養來的貓便被結紮會比較有立場, 在網路上討論也比較不會有被網友誤解的狀況 第二 對於店家的名譽妨害問題 可能真的無法成立 因為據我所知 原PO文章裡沒有任何指稱或影射他口中的劣質店家是貴店 閱讀者無法從文中確實知道"是哪一個" 但是店家其實很值得鼓勵 因為 店家其實很勇敢阿 自己跳出來解釋事情是怎麼回事 還大方把店名亮出來 這也表示 店家真的不是有什麼惡意的 真的是坦蕩蕩 就我的觀點 整件事情頂多就是領養人跟送養人溝通不良造成的誤會 誤會中兩方都有扯到一些道義上該告知的未告知 才會彼此誤解 送養人誤解領養人故意虐待 領養人誤解送養人越權代為決定寵物的生活方式 希望兩方能講清楚說明白 然後認養人跟女友好好溝通(不要為貓吵架阿) 替貓咪安排最好的生活方式 也替兩方找到大家都舒服的相處方式 祝福普普 也祝福妳們 ※ 引述《oberon1013 (一年復一年)》之銘言: : 這 篇文章讓我感到 : 原來還是有明理的人 : 上一篇有人修契約成那樣 : 我覺得很好 : 如果大家真的站在保護貓愛貓的立場 : 是要從事中得到教訓 : 並非逞口舌之快 : 我提出這事件另一面的漏動 : 大家不去從中學只會在那打嘴泡 : 有一個人還一直回到我信箱再po到版面上來 : 你要讓大家欣賞你的錯誤嗎???? : 第二封信我就不po在版面上了 : 希望那個無知的版友做事像成年人一點 : 再回我就不客氣了 : ※ 引述《samuelcdf (溫泉龜)》之銘言: : : ^^^^^^^^^^^^^^^^^^^^^^^^^^^^^^^^^^^^^^^^^^^^^^^^^^^^^^^^ : : 這邊我覺得有點奇怪, 看了大家的回應之後, 我覺得很奇怪, 那這句話不就是 : : 都初老闆娘認可的嗎? 還是這個只是原po的一面之詞 : : 再說, 生病歸生病, 但是似乎跟結紮是兩回事, 既然是兩回事, 那我就要問了 : : 根據原po所述, 當初老闆娘不是答應可以不做結紮嗎? 既然都這麼說了, 那憑 : : 什麼沒有在告知原po的情況下, 進行手術? : : 我記得年前才看到有一篇是說把貓帶去美容院洗澡, 結果洗好回來之後發現貓 : : 的指甲被剪成平的... 對於指甲的事, 各位應該都很有感覺吧... 為什麼大家 : : 把原po罵得那麼慘呢? : : 至於原po有沒有好好照顧小貓, 生病的有沒有帶牠去看病, 那是另一回事了, : : 這個就不是我想討論的範圍了 -- 我找到了出口 我找到了出口 找到出口 我找到了出口 找到出口 我找到了出口 找到出口 我找到了出口 找到出口 我找到了出口 找到出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0.15
yumia:中肯~~推 02/10 12:56
oberon1013:推 02/10 15:08
kittens:推你推你... 02/10 16:11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禁止再醃貓了 時間: Fri Feb 10 12:48:09 2006 1.用醃的會太鹹,清蒸不要加調味料比較健康XD 2.正反兩方的意見其實已經都表達得差不多了, 剩下的很多是口水戰+挑毛病+各持已見溝通無效+不服輸嘴硬 再這樣下去是不會有結果的,該說的說完了,聽得進去的就聽進去 聽不進去的,在情緒當頭上還是聽不進去 不如各自回家玩貓去~~~(呦~~押韻耶) 3.非常不幸一開始的警告無用,還是走到了這個地步, 從現在起禁止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違者去水族箱游泳,當貓的寵物。 4.本討論串我會趁上班空檔處理,是否懲處我們會再討論。 (快幫我祈禱老闆不要再發現我摸魚.....昨天已經被罵了) 5.如果還想討論關於認養的法律條文,當然是可以 不過請勿將醃貓料理的情緒帶入, 請注意發文態度跟口氣,勿流於意氣之爭。 6.再次強調我們除了板主這個表面上的名稱,私底下也是要吃飯要工作要唸書的 實在沒有辦法隨時貼著螢幕,觀察最新文章然後一篇篇檢查新推文 請不要要求板主幾分鐘之內就要處理文章, 沒有符合你要求,就嚷嚷什麼不公平沒正義板主沒做事偏心。 (其實我今天已經被禁止上網了,冒著風險偷上的) 7.很多無謂的爭吵,其實都是口氣不好引起的, 有些人建議我應該強勢一點,一開始就直接殺無赦, 免得讓板上混亂,板友不想來 一直以來我以為,開放討論的風氣,可以激起新的想法,觸發板友分享經驗跟知識 因此並沒有很強制的打壓有爭議的話題, 甚至容許稍為有一點情緒的文章(只要他內容言之有物的話) 難道我錯了? 難道這樣反而讓某些人利用這個漏洞, 逞口舌之快繼續發表令人不快的言論(姑且不論其內容是非) 我想我會好好的思考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3.44
liloner:頭推!版主辛苦了...... 02/10 12:49
mimicolin:推清蒸不加調味料XD 02/10 12:50
dying:推用醃的太鹹 02/10 12:52
cowaii:推不準醃貓~~~~~XD 02/10 12:54
janetsai:板主想法沒錯,這次多學到一些法律相關的問題很實用!!! 02/10 12:57
kidoradult:貓應該要用煨的~~~抱在胸口慢慢煨~~~XD 02/10 12:57
wom:板主辛苦了....加油加油加油 02/10 13:07
QCANCER:太鹹對腎臟不好 =.= 02/10 13:12
dying:原來m噓文數會減30 02/10 13:15
sptw:太鹹會引起尿道結石...有可能要導尿(看起來就很痛) 02/10 13:16
platoplate:辛苦了!! 02/10 13:40
Au3:推一下,版主真風趣XD 02/10 14:08
lostname:推用醃的太鹹 02/10 14:41
dsp:禁發起戰端的人水桶吧 02/10 16:00
janetsai:板主公告後繼續在推文裡嗆聲的人是不是該水桶啊,討厭-.- 02/10 16:17
janetsai:不過選擇漠視他也可以,不用勞駕到板主,:PP 02/10 16:18
oberon1013:版主執行的話,貓版就完了吧,前提是公正執行 02/10 16:24
oberon1013:一開始我就說不是護航文,偏有人自做聰明,這樣誰該禁? 02/10 16:25
serpens67:第一行又在威脅版主.... 02/10 16:40
janetsai:我了解o板友的意思啦,非威脅,只是語氣真的可以稍加修飾 02/10 17:01
yumia:你這不是逼我一定要處置你嗎XD 02/10 17:04
yumia:目前正在跟YUETING商討中,不要這個急著毛遂自薦咩 02/10 17:15
yaerse:眼 診 神 耳 婦 內 內 內 核 兒 精 腫 皮 外 外 外 02/10 17:48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刪除醃貓討論串 時間: Fri Feb 10 17:48:30 2006 1.砍光光砍光光~~~ 2.東西在精華區(爭議文章區),捨不得的人自己去領。 有參考價值的我會擇日另行收在相關區域。 (不是今日,因為我要回家了。) 3.本來我們是沒有一定要處罰誰,但是因為又被嗆聲了 這樣看起來似乎非這樣做不可了, 不然會對不起一些人的自我期許。 不過放心,我們一定會不帶任何私心的, 我保證不會有"板主個人"的情緒在裡面。 4.懲處名單請大家稍等,我們討論好再公佈。 > -------------------------------------------------------------------------- < 作者: silodoli (頭上寫著鄉巴佬) 站內: cat 標題: [建議]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有個癥結點 時間: Sat Feb 11 01:56:21 2006 如題... 那就是 有人是公然說謊者 而且說謊說得很大 從曾經發表過的IP位置開始查 去年開始用過的三個IP到現在都在桃園 除了X央大學的學術網路IP之外 另外兩個IP的申請人已經查到 其中一個是Lxx Yex xxxx 國X醫畢業 目前剛考到X生執照 職業X生 出生年份6X年次 是接近70的年次...要考到司法官又有醫師證照... 台大的學生可以來拜師了吧 真實姓名 大頭照 戶籍地址 都查出來的結果是 我認識的一個叔叔啊 是司法官42旗的耶 可是他看過照片之後說不認識唷 可能要請6X年次的國X醫哥哥看看 他也許會認識喔 誰是說謊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5.62
liloner:這位大大真有心..佩服 推一個 ^^ 02/11 01:58
maddercat:天啊~~ 為什麼你們每個人都這麼強..只有我ㄧ直在雷格 XD 02/11 02:12
allenown:應該不是插秧大學吧.. 來自陸軍專科學校 02/11 02:28
silodoli:163不是插秧喔@@"可是那個住址不是插秧大學的嗎 02/11 02:29
silodoli:如果來自陸軍專科學校就更明白...因為國X畢業的都要服務 02/11 02:30
allenown:163.25.154.253 / ns1.aaroc.edu.tw 02/11 02:31
silodoli:這樣子時間推算起來很合理 02/11 02:32
silodoli:謎底全部都解開了... 02/11 02:34
allenown:另外提醒一下...whois資訊不就代表全部...:) 02/11 02:35
silodoli:其實除了那個還有...估狗也是好東西...但是最大的秘密 02/11 02:35
silodoli:卻還不在於估狗XD 02/11 02:36
allenown:我手邊有幾份資料啦 不過也不太對.. 02/11 02:37
allenown:我是覺得這件事情可以就這樣落幕了:) 這邊是貓板.. 02/11 02:37
allenown:不是徵信社...:p 02/11 02:38
kittykat:落幕是對的^_^ 不過秘密可以私下大家交流..哈哈。 02/11 02:38
allenown:如果資料是國防管理學院那筆 也不見得是正確的 XD 02/11 02:38
silodoli:可是根據秘密的應該是正確的...因為...噓...寫信來 02/11 02:41
silodoli:推落幕^^ 這幾天貓版都不太貓版XD 02/11 02:43
allenown:所以真的要落幕的話這篇等等爆一下吧:p 不然鐵定又吵起來 02/11 02:44
allenown:我的意思是自爆不是爆內幕...||| 02/11 02:45
maddercat:我..求求大家跟我講吧... 我都進不去內幕.. 02/11 02:46
silodoli:自爆是什麼意思呀?會去查是因為某大讓店家誤會某大是 02/11 02:46
silodoli:領養人找來的,讓店家很生氣,查出來的結果似乎不是領養 02/11 02:47
silodoli:人的朋友,店家才不生氣,雙方氣氛才比較和緩 02/11 02:48
maddercat:所以..普普主人反而被他害到嘍.. =_= 02/11 02:51
maddercat:and..我們要不要改去其他版交流秘密..以免再打擾版面 02/11 02:52
allenown:自爆的意思是自己砍掉的意思XD 因為留著一定會吵架.. 02/11 02:54
silodoli:那...現在應該...? allenown大說的爆是什麼意思呀@@? 02/11 02:53
silodoli:那要怎麼砍呀XD 我承認我不太會用BBS XD 02/11 02:56
allenown:... ̄▽ ̄||| 小寫的d..... 02/11 02:56
silodoli:我一直按小寫的低...可是他不理我耶@@ 02/11 02:57
allenown:因為要在文章列表 然後在你的文章前面按 02/11 02:57
yueting:你如果想砍 我可以幫你砍...不過有必要嗎? 02/11 02:58
silodoli:版主認為該砍嗎?我遵從版主的意思,只是投票水桶真的很難 02/11 02:58
silodoli:落幕吧...囧 02/11 02:59
maddercat:要砍之前請轉到黑特..去那邊討論吧..此人也算是被黑特了 02/11 02:59
bluemandy:上面的大大推文,感覺好像幾個人聊天,越說越小聲.... 02/11 02:59
bluemandy:那我要去黑特旁聽,聽悄悄話.... 02/11 03:00
silodoli:好像會造成版主的困擾...那我砍囉@@? 02/11 03:01
yueting:我是覺得沒有必要砍吧@_@ 02/11 03:03
silodoli:這樣好了...不管何時只要版主認為該砍就讓版主砍...至於 02/11 03:03
maddercat:哈哈..其實這是很多人想知道的真相..就留著吧 02/11 03:04
silodoli:秘密的部份...我不太會寄信比較會回信所以...請來信 02/11 03:04
maddercat:XD 那你寫信記得要備份..才不用一直重打..(我常做的笨) 02/11 03:05
silodoli:秘密不超過一行所以不用備份XD 02/11 03:07
maddercat:我論明天續戰的可能性..但是也可能某人會被浸水桶.. 02/11 03:40
maddercat:發不了文..就不用戰了.. XD 02/11 03:40
maddercat:無論如何..週末我不在家..無法參與..好難過唷... 02/11 03:40
silodoli:m大...看來您是好戰份XD 02/11 03:44
maddercat:嘿嘿嘿...被發現了..可是我現在真的安份很多了 XD 02/11 03:45
yumia:不准續戰~~~~~~~~~~~~~~~~~~~~~~~~~~~~~~~~~~~~~~~~~~~~~~~~ 02/11 03:56
silodoli:若因此篇續戰...自D...或請版主刪文 02/11 04:05
RAYBO:我想推 "我都進不去內幕"那句 有爆笑到 02/11 05:02
> -------------------------------------------------------------------------- < 作者: leona12 (離開) 看板: cat 標題: Re: [建議]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有個癥結點 時間: Sat Feb 11 11:11:30 2006 我是偶爾會到貓版晃晃的路人 貓事件的文章也全部看過了 針對您貼這篇文章 我想提出一點意見 首先 本版是討論貓的 而不是討論人 您針對該人而貼出此篇文章 是不是與版旨有所不符呢? 第二 誠如你們所說的 公道自在人心 那麼懲處結果相信與民意必定相差不遠 在過不久結果就要出來了 又何必再貼此文呢? 第三 既然版主想要平息戰火 貼了這樣的文章 是否會有助版上的寧靜 尚待斟酌 第四 網路上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網路之所以有它引人之處 就在於它是虛擬 不真實的 所以版友可能自稱自己是什麼什麼 大家自己心知肚明就好 笑一笑就帶過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又何必把對方真實身分貼在此類這種公開的版面呢? 是否已失貼文時該有的理性(畢竟貓版不是發洩情緒的hate版) 最後 管見以為 每位版友皆應該為自己的貼文負責 貼文前應先想想文章是否符合貓版版旨 如此則常見的文章尾端附加"如果版主覺得不適合就請d掉"之類的文章 也可以減少 若貼文者皆能遵守之 版主也可以輕鬆一點 不是嗎? 還給貓版一片純屬討論貓咪的園地吧 祝各位版友與貓咪們元宵節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6.148.169
sallycatt:p果覺得不妥,可以用推文.不然就是寫給版主 02/11 12:20
sallycatt:不同意該文章卻又另外回文~只會讓更多人注意到該文章 02/11 12:21
sallycatt:且該發聞者都已經說不知道要不要砍文~回文反而成困擾 02/11 12:22
mutyu:我想相關文章本來也是要討論"貓"..只不過有人一直將矛頭轉 02/11 12:33
mutyu:人..所以大家才會群起而攻之..再來..本篇文章如同上面版友 02/11 12:34
mutyu:提到..原作者已說版主可斟酌是否刪除..就待版主處理囉 02/11 12:35
> -------------------------------------------------------------------------- < 作者: silodoli (頭上寫著鄉巴佬) 看板: cat 標題: [心得] 事件的結束 時間: Sat Feb 11 00:45:52 2006 我猶豫了很久標題該怎麼打 照片傳給當事人雙方都同意之後我才上傳 貓咪的去向 以當事人的意願來說,他們不希望在板上被討論 因此在這裡我就不PO了 貓咪還在等拆線,因此我也不能進去拍貓咪的照片 契約的部份,這次的事件對於中途和領養人 都可以學到很多東西 原契約的照片修改檔在這裡(僅修掉個人資料部份,並且按之前版友討論部份畫線)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mulimoli&b=4&f=1139582199&p=0 原契約有"絕育"一詞,也就是即使在結紮前也不可讓貓咪繁衍後代 原契約內有犬必須植晶片,而貓咪毋須強制植晶片 但兩種動物一樣必須施行絕育以及結紮 至於打8個月以前的原因是 這份契約是狗狗也適用的 貓咪的結紮,在發情以前施行對貓咪來說比較好 因此重點在於絕育,而非一定要等到8個月才能結紮 而所謂的切結書以明確為主 例如:"定期追蹤"要說明定期的期限 萬一領養人認為一年追蹤一次也是定期追蹤 而送養人卻認為必須每個月追蹤 就容易產生糾紛 並且建議加上一條 若是領養人離開原縣市之後的追蹤方式 總不能本來是鄰居,但是領養人從台北搬到高雄之後 還要每天帶給認養人追蹤吧 另外...版友所關心的 店家帶貓結紮的問題 在此做出解答 球蟲就像人類會感染感冒病毒一樣 在貓咪抵抗力弱的時候發病,並且對於幼貓或者健康狀況不好的貓 有致命的危險 貓咪在1/21送到我的住處,便便顏色很黑很臭 跟之前剛領養流浪貓的便便味道很像(後來給他吃西爾斯一段時間之後就不是那個味道了) 但是兩三天之後有改善 沒那麼臭也沒那麼黑了 7天後,也就是28號除夕夜 貓咪突然出現血便讓我慌了手腳,手邊的書提到的弓漿蟲 但是貓咪並沒有發燒嘔吐的症狀 也有檢查他的體溫心跳 聯絡原主人之後主人表示之前在家也會 我想貓咪在我這裡一直到第七天才發病也許是因為(現在回想起來) 除夕夜前後幾天很冷,又下雨,天氣冷濕 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小貓才抵抗力變弱 事後獸醫檢查出他有球蟲,但是無法證明是當時否是天氣因素 天氣因素只是一個可能性 除夕夜在找不到獸醫的情況下 無法就醫 1/29情況還是沒有好轉,而初一依然沒有獸醫院看診 1/30之後情況變嚴重,貓咪轉為腹瀉,並且在排便結束蓋貓砂的時候沾到腳 而那個當下我正好在觀察他(因為很注意貓咪的排泄) 他一沾到腳我就衝過去想抱他起來 結果貓咪看到我衝過去嚇一跳...造成反效果 囧 他迅速跑回我整個住處裡面他最常待的地方... (可能最有安全感) 我的棉被上orz 而且他還擺出一付我很乖喔,你看我都有乖乖躺在床上耶 的樣子 (如果不是因為沾到便便我實在很想說他那個表情可愛極了) 因此我選擇先隔離貓咪 然後再過去擦他的腳(這次很溫和的慢慢走過去) 並且打掃 但是1/31的早上情況再度上映 這次範圍更大 因為自己還有貓 因此不得已只好向主人商量,經過主人的同意之後轉到店家寄宿 後來的過程就是之前的討論串 2/1送到店家馬上帶小貓就醫 因為有球蟲,因此不是把貓養在貓園 2/1到2/8之間我去過店家三次 貓咪很活潑,感覺起來很健康有活力 但是我在2/1送貓到店家的時候有提到一個說明 就是他會想上我家母貓 只是我家母貓的身長是他的1.5倍有吧 (體重應該就不只1.5倍吧XD) 所以他她咬住母貓的後頸 但是他的屁股上不到母貓orz 這樣子要說他有生殖能力好像不對 要說他沒有生殖能力好像也不太對 (他內心的os應該是:這個壯妹是巨貓嗎= =|||) 因此店家帶貓咪去複診的時候 經過諮詢獸醫 小貓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結紮 1貓咪在發情之前結紮比較好 2貓咪在可以結紮之後,年紀越小的時候結紮越好 3貓咪身體體力可以負擔 因此店家考量到領養人領養貓咪後都沒有帶回店家 並且店家看到小貓生病 聲帶受損等等情況 決定將貓收回,並且確認貓咪身體狀況許可的情況下 決定將貓咪結紮 以店家的角度來說,本身有30幾隻貓 在許多情況的考量下做出決定 況且對店家來說,若是不把貓收回, 之前領養人沒有把貓帶回追蹤的情況若是持續,不能保證把貓帶走之後 是否會真的進行結紮動作 (後來當事人之一的PO文是讓店家決定收貓的關鍵) 以這點來說,也許我必須談談我自己的經驗 我的第二隻貓也是來自同個店家 我的貓咪叫做劉欣,當初因為在看一窩小貓的時候,這隻小貓竟然爬到我的裙子上睡覺 當下就覺得有緣分,但是直到確定我的環境許可養貓之後我才跟店家提 卻有人早我一步領養他了,當時我失望了一陣子 但是說要認養他的人卻遲遲不來,等到了梅雨季節,劉欣感染了黴菌蔓延全身 因此我提出要買斷劉欣的要求,以避免最早的認養人來跟我要回貓咪 這是因為我明白我承受不起貓咪最後被收回,因此我能體會這次事件領養人的心情 當初我若是領養,我養劉欣也必須接受切結書裡面的絕育條款 加上其他領養人也都被告知這一條 我想當初領養人可能是把晶片部分誤會成絕育部份吧 而當這次事件的領養人在得知貓咪結紮的情況下還是希望能繼續養他 也能證明不是想要靠貓牟利,雖然他沒有做到許多貓友眼中認為該有的照顧 但是我想事到如今,他也很難過,因此希望版友能依他的意願不要繼續討論 在這裡非常謝謝大家的關心 不管對送養人還是領養人,這次的事件都能給大家一些經驗和想法吧 我在精華區有看過一串討論文,其中有個觀點是 家貓繁殖的小貓,會間接造成流浪貓"相對"失去被領養的機會 因此送養的貓咪,送養人都會要求絕育 要把貓咪送養到店家貓園的條件就是必須結紮 而店家送養貓咪出去也要求絕育,就是因為這個觀點 我今天拍了很多照片,是店家貓園的情況 可惜今天沒出太陽,貓咪都在貓屋睡覺,不然平常他們都會跑出來曬太陽 老闆娘對每隻貓的故事、個性、貓際關係 都如數家珍地記在心裡 店裡生意很好,老闆娘撥出時間告訴我幾隻貓咪的故事 我記性不太好記不清楚所有貓的名字 但是大約記得一點點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mulimoli&b=4&f=1139586166&p=8 客人在摸頭的那隻白貓叫做貝貝,一對老爺爺老奶奶拜託老闆娘收留貝貝 之後再也沒出現過...貝貝的身世是個謎,但是從今而後貝貝的故事開始會被記住... 黑妞的原主人帶他做的結紮手術只有把子宮拿掉 因此黑妞還是會發情卻不會受孕 黑妞很喜歡跟人撒嬌,很安靜(但是發情的時候超吵) 黑妞偷偷暗戀奶球(不是奶油喔) 奶油呢,喜歡趁你在打掃貓園的時候,窩進你的畚箕裡面睡覺 趕都趕不走,趕走他又回來 畚箕比較好睡嗎??? 雖然結紮了,但是奶油還是一臉臭屁樣,以為自己是班長 只是他從來不會去爭貓園老大的位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5.62
janetsai:推, 完美的結束報告 :P 02/11 00:49
silodoli:2貓咪在可以發情之後,年紀越小的時候結紮越好 02/11 00:56
silodoli:文章中打錯,把發情打成結紮,句子出現兩個結紮orz 02/11 00:56
maddercat:我推對"絕育"的解釋... 02/11 01:00
maddercat:少說ㄧ句 祝普普幸福快樂~~ 02/11 01:01
yaerse: 純推 祝普普幸福快樂~~ 02/11 01:37
TobbyGirl:我也喜歡這家貓咪餐廳,老闆娘看的出來是個懂貓愛貓的人 02/11 01:43
TobbyGirl:對這事件就不加入討論了,單純推薦他們貓咪居住環境好 02/11 01:44
bluemandy:覺得環境弄的很好耶,以後有機會要去看看^^ 02/11 02:35
bluemandy:祝普普幸福快樂~~ 02/11 02:36
yueting:祝普普幸福快樂^^ 02/11 02:58
TobbyGirl:我去年也有去這家幾次 :) http://tinyurl.com/dc2bh 02/11 02:57
silodoli:Tobby大你的拍照技術真好耶,無名也編輯得好美...哪像我 02/11 03:26
silodoli:只會上傳,其他的都不會Q口Q" 02/11 03:27
RAYBO:祝普普幸福快樂 02/11 05:41
KellyLai:祝普普健康幸福快樂 02/11 16:36
TobbyGirl:我也是亂照而已啦,貓友RAYBO就真的超會照喔~ 02/12 03:40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刪除醃貓事件及懲處討論串 時間: Sat Feb 11 21:38:32 2006 1. 板面上所有相關的文章全數刪除,除了部分報告、結論類以及公告留下 2. 所有相關的文章全數保留在精華區,有興趣的人可以到爭議文章區看 3. 刪除的文章中,有參考價值的文章,會在日後收錄到適當的分類。 這一點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並且從以前我就是這樣的作風 "有參考價值的東西會留在精華區的適當分類" 甚至這也是我不在一開始有爭議的時候就通通刪光光的原因 為的就是不希望有價值的東西消失 所以希望不要再有人一缸子打翻 認為只要進精華區就是東西不見了。 4. 處罰名單近日宣布,請給我們時間研究。 5. 請勿再討論,對於個人行為或個人檔案可以到其他有關板面討論, 這裡是貓咪的天下。 6. 對於板規需補足的部份,歡迎來信提供意見。 7. 有疑問請私下討論,謝謝。 8. 謝謝各位板友的支持和包容,各位窩心的鼓勵,我們非常的感動, 人數眾多無法一一答謝,在此再次的謝謝大家~~~~ 為感謝大家,派出我家小美獻吻+獻舔,請寄信給小美領取謝謝~~ ※ 編輯: yumia 來自: 219.86.51.205 (02/11 22:14)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醃貓事件懲處名單 時間: Sun Feb 12 01:10:34 2006 [前言] 板煮不是律師,也不是神醫,更不是柯南 無法斷定在法律條文中真的情況是怎樣 也不能下判斷整個事件的當事人誰對誰錯。 板煮這種東西,顧名思義就是要把一個板,煮得好吃一點,XD。 這才是板煮該做的事情。 所以,吃東西的人的是非我們無法、也無權裁決, 但是,誰把餐桌弄亂、調味料亂灑,害別人吃得不開心, 這就沒有辦法不追究。 這次的事情,創溫馨的貓板有史以來最多人團結噓文的紀錄 如果說要把所有亂灑調味料的人通通找出來, 則人數過於龐大懲罰不易,而且有很多模糊地帶認定困難 一定是有貓把水碗打翻,其他貓才會把水踩得到處都是。 因此我們只關最先打翻水的貓咪 , 如果這份名單有人不滿意,歡迎上訴。 [水桶名單] 1.oberon1013 水桶一個月 原因:言語不夠尊重,在板上挑釁板友, 成為戰火的起源,並在之後繼續多次發文及噓文參戰 擷選證據: 『最後 送給maddercat對我的讚美 羅輯性????,,,別鬧了 對於你這個大學才接觸羅輯的一類組法學生 還是乖乖把律師法官考上再說吧 不要在這邊誤導民眾 』 『噓 oberon1013:亂七八遭,先把律師考上吧你,好差,難怪你考不上 02/09 14:17 → oberon1013:小法務,,考上律師在說,當法務很慘喔,新水不到我1/4阿 02/10 15:28 → oberon1013:版主不把我這篇m起來就有失公允了喔 02/09 15:』 2.maddercat 水桶兩星期 原因:言語不夠尊重,在板上回應挑釁,並在之後繼續多次噓文參戰 擷選證據: 『推 maddercat:對啊對啊..你最成熟了..成熟到可以立刻迎接第二個X1 02/09 22:19 噓 maddercat:對了..邏輯好差..去唸書吧你 02/09 12:01』 [其他] 若想繼續發文,請在期滿之後,主動寫信給板煮解除。 若無主動寫信,請恕板煮們小人癡呆症,無法記住這麼多事情喔 ~ ※ 編輯: yumia 來自: 219.86.51.205 (02/12 01:10)
kittykat:我覺得這麼做很好,版主辛苦了。讓事件就此平息吧~ 02/12 01:23
kidoradult:打翻水的貓咪~~XD 02/12 09:49
kidoradult:其實m板友應該是被激得沉不住氣吧~~唉... 02/12 12:19
yaerse:maddercat大大..您是我們貓版的英雄阿.. 02/13 01:31
akenshin:打翻水的貓咪+1 02/13 13:31
> -------------------------------------------------------------------------- < 作者: sunaj ( 反智 ) 看板: cat 標題: Re: [建議]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Sat Feb 11 00:36:38 2006 同意L版友的看法 以下也是敝人在下的意見 ※ 引述《lostname (GO SEAHAWKS!!)》之銘言: : ※ 引述《yueting (我真的想把英文學好><)》之銘言: : : 我和yumia的商量結果 : : 結論是:由大家投票浸水桶者....... : : 原因~太多人波文推文參戰 而且光由我們兩個人決定 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 ^^^^^^^^^^^^^^^^^^^^^^^^^^^^^^^^^^^^^^^ 為了不讓人決定不公平,因此採投票方式,來決定(接下句) : : 所以.............請大家投一下票吧~(沒辦法 要做到匿名 只好麻煩點) : : 時間:到明天為止~也就是說~只有一天的時間~ : : 至於浸幾個人~或是浸幾天~ ^^^^^^^^^ ^^^^^^^ 浸的人數,或浸的名單,以及浸幾天 : : 等票數出來之後 我們會斟酌情況 再作決定 : : 謝謝~ : : (z-5-33有全部的討論串,大家可以去那邊看看) : : 版僕yueting 目前的版規是這樣的(擷取自進版畫面): *本版禁止: 1.一行文(善用推文→大寫X) 2.難讀的注音文(無法對映出國字的語末助詞不在此限) 3.有全新品廣告的文章(二手物品買賣與交換不在此限) 4.謾罵或是有人身攻擊的文章 5.寵物徵婚或寵物買賣 6.非版僕禁用[公告]發表文章 那麼我想 所謂的懲處應以既有的版規為執行原則較為恰當 犯,就浸,沒犯,就不浸 (就此次爭議來說,有可能第4點比較適用,但版主並未以此做出懲罰, 是否代表其仍在忍受範圍中?所以沒有人因此點受罰 ) 但若由「投票」來決定「懲處」,其實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我沒有危言聳聽啦~) 看起來好像把裁決訴諸於大眾,由大眾的意見來換取「公平」 但事實上是變相的「多數暴力」 我也覺得應該三思 (抱歉,若有言重請多包涵) 再回到版主的公告內容(以下特地標出3、5兩點):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禁止再醃貓了 時間 Fri Feb 10 12:48:09 2006 ─────────────────────────────────────── 1.用醃的會太鹹,清蒸不要加調味料比較健康XD 2.正反兩方的意見其實已經都表達得差不多了, 剩下的很多是口水戰+挑毛病+各持已見溝通無效+不服輸嘴硬 再這樣下去是不會有結果的,該說的說完了,聽得進去的就聽進去 聽不進去的,在情緒當頭上還是聽不進去 不如各自回家玩貓去~~~(呦~~押韻耶) ★★3.非常不幸一開始的警告無用,還是走到了這個地步, 從現在起禁止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違者去水族箱游泳,當貓的寵物。 ★★5.如果還想討論關於認養的法律條文,當然是可以 不過請勿將醃貓料理的情緒帶入, 請注意發文態度跟口氣,勿流於意氣之爭。 4、6、7恕刪 根據今天版主的公告,若有人疑似在公告後 不以「醃貓」這個主題而以其他主題(標題)討論認養法律條文的話 若再度犯了「意氣之爭」,那麼沒有罰則 如果有人繼續討論該話題,那麼有罰則:浸水桶(不論討論態度理性與否) 我想用這個公告來作為罰則應該比較沒有爭議 : 抱歉,這個討論串我並沒有參與, : 只是針對用投票來決定水桶這件事情讓我覺得相當疑惑 : 看起來就像是小學生投票決定某人是小偷一樣的 +1 : 在我的認知裡, : 板主應有板主的決斷, : 這是板主背負的責任和義務, 就算結果不見得能讓所有人滿意 嗯,同意 每一項罰則一旦實施,至少被罰的人就不滿意了 : 但是並不是將浸水桶這件事交付給大眾就可以解決 : 而且,既然要等票數出來再決定浸幾個人浸幾天 : 說不定一樣會造成爭議, 已經造成爭議了,至少L版友與我有了不同的意見XD : 要嘛板主們直接決定浸&誰浸多久 : 不然就將這次參與人列入警告名單, : 約法三章若下次再出現違規情節,則加重水桶處分? : 希望兩位板主對這個投票能夠三思 <(_ _)> : lostname_02_10_2006' 同意,這是比較折衷的作法 或是針對此事件修訂版規等其他作法 因為我認為, 1. 在沒有明訂的規則訂出或公告發佈情形下,實施罰則不太妥當 2. 把罰則交由大眾投票來裁決並不是達到「公平」的好方法 3. 若由大家決定浸水桶,那麼依據的是哪一條規定? 被浸水桶的人違反了哪一條規定? 浸多久依據哪一條規定? 這三個問題沒有明確答案的話,被浸水桶的人是不是也是一種無辜呢? 因此同L版友,請版主三思啊~~~ -- 我是貓版的潛水版友 我沒有養貓,沒法養貓,但喜歡貓咪,所以每天都要上來看大家 談貓,拍貓,討論貓,分享貓咪事 版主很辛苦很用心,看看精華區就知道版主的用心了~ 此次討論串裡也發了很多提醒公告 也盡量想要達到盡善盡美 在這裡版主的心血我們都看得到 至於版主一開始的理念: 「 一直以來我以為,開放討論的風氣,可以激起新的想法,觸發板友分享經驗跟知識 因此並沒有很強制的打壓有爭議的話題, 甚至容許稍為有一點情緒的文章(只要他內容言之有物的話) 難道我錯了? 難道這樣反而讓某些人利用這個漏洞, 逞口舌之快繼續發表令人不快的言論(姑且不論其內容是非) 」 (取自2/6 yumia [公告] 禁止再醃貓了 一文) 我也非常贊同 理念通常是不會錯的,通常是實踐的時候出錯,才會產生衝突 但衝突會消弭,共識會在衝突與互動中出現 (就像版主公告不要再討論了,因為已經足夠了,大家也都遵守,這是共識之一) 所以希望版主能繼續維持這個理念^^ 對於有講話讓人有嗆聲感覺的版友,其實還是滿少數的啦~ -- 以上如有冒犯,敬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61.90
l23:推多數暴力 02/11 00:43
> -------------------------------------------------------------------------- < 作者: janetsai (よし!勉強しろう!) 看板: cat 標題: Re: [公告]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Sat Feb 11 00:00:34 2006 個人覺得違反板規或板主警告嚴重者禁水桶 當然前提就在於板規的設立與板主的警告 有明確條文來進行處罰才能讓被罰者心服口服 禁水桶如果讓板眾來投票 讓我有一種群眾暴力的感覺耶...@-@ 因為很明顯的某位板友應該會得高票吧 --- 當然板主已經決定好這次的進行方式了, 就尊重板主的決定繼續進行吧! 我只是講一下自己的想法, 希望能當做下次的參考 絕無僭越的意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62.93
moonshade:上班兩天沒看板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Orz 我好像有參戰XD 02/11 00:02
moonshade:還加入了投票群 O_o XDDDDD 02/11 00:04
maddercat:對啊..你終於發現了..我就一直在想你怎麼都沒回.. 02/11 00:04
maddercat:精華區裡有這兩天的文章 02/11 00:04
moonshade:哇哈,好奇怪的感覺:p 02/11 00:10
maddercat:別擔心..你沒參戰啊..不會有事的.. 02/11 00:28
> -------------------------------------------------------------------------- < 作者: 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 cat 標題: Re: [建議]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Sat Feb 11 00:15:41 2006 : : 在我的認知裡, : 板主應有板主的決斷, : 這是板主背負的責任和義務, 就算結果不見得能讓所有人滿意 : 但是並不是將浸水桶這件事交付給大眾就可以解決 : : 推 PJA:可是如果版主自己決定的話 一定會有人說有失公正的.版主難為啊 02/10 23:55 P板友你說的沒錯,但這正是l板友所強調的「這是板主所背負的責任和義務」。 也正是板主與板友不同之處。 每個板主性格不同,板風的走向、維護板的秩序等等,雖然有不同的看法, 但只要是有心的板主,他就一定會非常累。 沒有人能夠得到所有人的掌聲,所以批評的聲音一定會是有的。 板主只要問心無愧,有盡力審理,相信判決的爭議可以減到最少。 真的有異議,可以再討論。萬一板友受了委屈,在Ptt當中是可以上訴的。 再嚴重一些,還可以提起罷免。 今天投票表面上很公平,但一來投票的人根本沒有辦法確定是誰, 二來投票的時間也很短。 如果你今天說,板主找出確定參與該板事務的所有板友, 再從這其中投票選出十數人組成陪審團, 以陪審團的決議為決議倒也罷了,還可以接受。 但以投票的方式處理浸水桶人員,如果可以控制是常來的板友,或是有套明確的設定 也許有機會談到公平(但公平不代表就是合理), 但我完全是路人,也有投的權利,那萬一我動用人脈關係,找很多人來投呢? 是不是就有很大的做票空間? 這樣我也看不出投票的公平性在哪兒。 萬一選出來票數很多的,只是推了一句沒有爭議的話 板主要浸還是不浸? 若決定要浸,但只是推了一句沒有爭議的文章,就活該被浸嗎? 但若決定不浸,那又何必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66.72
lostname:正想回^^ 結果您已經幫我解釋清楚了 02/11 00:18
PJA:我同意你.不過如果我是有品的人我會投自己而不會動用人脈... 02/11 00:28
maddercat:嗯..看了你的文我才發現..我搞不好會因動員投票而陣亡耶 02/11 00:30
maddercat:大家思慮都好縝密唷... 02/11 00:31
evilmask:P板友,很明顯你我都無法認定投票的組成份子為何 02/11 00:35
> -------------------------------------------------------------------------- < 作者: starjou (周星星) 看板: cat 標題: Re: [建議]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Sat Feb 11 07:24:15 2006 去精華區看完了這次爭執文章的始末 ..... 其實我能了解板主舉辦這個投票的用意,如果是對整串文都看過的人, 大多數應該也會贊同該被禁、會被禁的是誰。 再者板主對這個板的管理跟這次爭議的處理上,我也覺得做得算合情合理, 絕非不用心或是放給它爛 .... 只是如果真的直接浸了某人水桶,板主可能也怕他的後患無窮吧? 以該位仁兄的風格,信箱被灌謬論抗議,不回應又好像不行?投訴信到處寄? 不管結果怎樣,對板主的生活/情緒會起影響是一定的 ..... 也或許這樣,外加板主也想耍點 kuso,才會舉辦了一次這樣有一百多個選項的 投票,因為板主大概認定反正一定是某人出線,其他人只是為了投票形式煙幕而 湊的。 只是沒想到那其他一百多位中會有人無法理解或認同這種作法,產生負面的情緒。 但是其實我也覺得這樣的方式是不太妥當的。 或許板主以為來看這個板或是會投票的都會有共識,但是網路世界無理亂入的路人跟 鄉民的比例是不可忽視的,而這種投票選水桶的方式確實給了他們機會, 也讓多數暴力有實做的可能,萬一真的有無辜的人被亂入鄉民拱出線, 到時候又是另一場不好收拾的風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12.135 > -------------------------------------------------------------------------- < 作者: kittens (兇什麼呀!真奇怪。) 看板: cat 標題: Re: [感受]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Sat Feb 11 00:00:15 2006 我也想說...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處罰他們耶... 他們犯了板規的哪一條呀? 我剛剛看了一下板規 發現~~板規中..只有 "不能有情緒性的字眼" 有可能會是這次事件中所犯的 大家都很認真的在討論呀~~法律條文也一條一條的搬出來 只是因為立場不同而已 那這次想要處罰的~~是立場跟大多數人不同的人嗎?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是路過的,剛好有看到爭議事件。 : 剛剛約略把事件看完了,雖然不敢說都完全了解透澈。 : 不過,以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誰該水桶,個人覺得很不妥。 : 再加上我看到投票的說明中,板主有提到: : 「雖然有些人只是路過 或是只推過一次文 甚至講的是很實在或是很讚美的話 : 但是我看的眼都花了 所以只好全部都打出來 : 如果看到自己的名字在上面 也不要覺得很不高興 : 我純粹只是懶得對照你們講過的話而已~~~~」: : 給我的感覺更加不好,板主並沒有盡到審理的責任, : 不分青紅皂白,大家都是嫌疑犯。 : 是可以因為眼花或是懶的理由,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名單? : 更何況像我這樣路過的人都可以投票,以這種方式來決定板友生死 : 一點都不客觀。 : 老實說,如果我是當事人,只不過說了一句平平的話,就被這樣列入名單, : 我會很不開心,這不是板主說不用不開心就可以的了。 : 因違反板規,被浸水桶沒話說,但沒幹啥就被當作嫌疑犯,這會讓我火大。 : 個人並不能理解,為何就不能由板主花心思審理這個事件呢? : 如果兩個板主審不公平,誰說投票就公平?而且還莫名被列入名單,這情何以堪? : 今天兩位板主依板規逐一審理,公告誰被浸水桶並說明原因,相信可以把爭議減到最小 : 如果怕冤枉別人,那大可以再讓被浸的人說明理由。 : 再退一步說,如果板主的處置有板友不服,那請板友再上訴也是一個辦法。 : 要浸板友水桶,應該是找出違規具體事證來浸。而非以票數多寡來決定該不該浸。 : 這樣的事件已經讓我聯想到最近那個用投票來決定誰是犯人的新聞。 : 我知道我說的話並不是很中聽,不過這是我真誠的感覺。 : 希望板主思考一下,真的要由投票來決定嗎? : 能不能由板主直接審理呢? : ※ 引述《yueting (我真的想把英文學好><)》之銘言: : : 我和yumia的商量結果 : : 結論是:由大家投票浸水桶者....... : : 原因~太多人波文推文參戰 而且光由我們兩個人決定 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 : 所以.............請大家投一下票吧~(沒辦法 要做到匿名 只好麻煩點) : : 時間:到明天為止~也就是說~只有一天的時間~ : : 至於浸幾個人~或是浸幾天~ : : 等票數出來之後 我們會斟酌情況 再作決定 : : 謝謝~ : : (z-5-33有全部的討論串,大家可以去那邊看看) : : 版僕yue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192.28
maddercat:其實是推文裡有不理性的字眼啦..文章中都還好 02/11 00:03
> -------------------------------------------------------------------------- < 作者: yumia (感覺超差的)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 關於醃貓事件的處理以及說明 時間: Sat Feb 11 03:54:50 2006 [起源] 很感謝各位的建議 從最剛開始,事件的起點到現在 這段時間我們收到了許多的信, 這些信件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 每一封都是花了很多時間和精神,用心寫就的千言書 我相信會寫信給我們的,一定是有某種程度的關心, 不然不會花這麼多時間寫這麼多字 我們在感激之餘,同時也不時在思索,要怎樣才能做到最好 ? 雖然說,大家都知道,一件事情不可能做到所有人都滿意 但是我們還是希望盡力做到好 [關於投票] 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爭議最多的是,最後以投票的方式來選擇懲處名單 在這邊說明一下當時在討論的心路歷程 坦白說當時我們急著把這件事情處理好,不希望拖太久,使貓板再陷戰海 又因大家的意見雖然珍貴,也都十分有道理 但都南猿北轍,彼此的差異性、矛盾性非常的極端 又均寄予殷殷期望,希望我們要參考他的意見 有人說不聽他的話就對我們很失望 有人說不聽他的意見就表示我們勸不聽等等 一時之間陷於兩難,簡直可以說是"多難" 這已經不是是非這麼的簡單了, 不管怎麼做都一定會有人不高興 我們真的很感激這些朋友熱心的建議, 也在苦思該怎麼從這些意見中,找到最好的方式解決事情 看到這邊可能有人會說,"板主沒魄力呀,做事情本來就會有人有意見" "自己做好就好了,何必管別人怎麼說..."等等 當時我們只是一心想要把事情做到最好,最周到 希望板上的爭議跟風波可以平息,還給大家一個舒服的閱讀環境 所以不希望再有人有話說,再有人有意見 其實這原本就是很難的事情,至少以我們目前的段數來說......囧 基於一時心急外加求好心切,所以做了投票的決定, 再加上趕時間,所以沒有嚴謹的審議投票名單 沒想到引起了一些反彈 這是始料未及的, 在投票的說明上,YUETING想用的是輕鬆的方式緩和氣氛 沒想到反而造成某些板友的不愉快 關於這一點我們也覺得很抱歉, 如果在名單上有得罪的部份,希望大家不要生氣, 因為我們的本意真的不是如此 [關於事件的處理] 我們討論過後決定投票不取消, 因為既然已經辦了,雖然說投票在某些人眼裡不是個好決定, 但是朝令夕改給人的感覺更差 所以我們還是不取消 時間一到她照樣開票,見證板友的心聲 不過投票結果不當作懲處結果,僅供參考 我們會好好找出最開始起頭口氣不好帶有戰意的幾個人作為處分 (可以不要現在嗎,公雞快叫了XD) 希望這樣的決定可以彌補之前處理上的瑕疵 也請大家停止一切的相關討論, 把貓版還給貓咪吧! [其他心得] 這次的事件也讓我們發現到很多不足的部份, 像是板規的漏洞, 還有處理懲處事件的瑕疵..... 一直以來,我覺得在貓板十分溫馨愉快 大多數的板友都很熱心並且自律 也很慶幸貓板不像其他常常在吵架的板,讓人傷透腦筋 難得有一兩次爭議文,也很容易就平息了 從沒有像現在這次的情形出現 (P.S 創板以來,板上第一次有人被噓到XX,也算是破紀錄了) 但也許因為這樣的情況 反而造成我們對於爭議文章的處理經驗不足, 這的確是值得檢討警惕的地方., 也給了我們除了每天檢視違規文章、整理精華區跟文摘之外的另一個經驗 很感謝板友們的包容力,相信我們經過這個經驗, 日後會處理得更謹慎周全~ 最後謝謝各位板友的關心、包容以及鼓勵 有妳們的支持,相信貓板一定會越來越棒,越來越豐富精采! ※ 編輯: yumia 來自: 219.86.51.205 (02/11 03:55)
silodoli:推...辛苦了 02/11 04:03
pinopina:版主辛苦了^^|| 02/11 06:41
liloner:版主辛苦了... 02/11 06:45
yaerse: 版主辛苦了.. 02/11 11:01
yaerse:更推yueting大的投票式水桶名單..好歡樂阿...XDDDD 02/11 11:03
maddercat:對阿..其實被提名的人都很歡樂啊~~ 02/11 12:51
maddercat:and..我希望所有的文章都直接收精華區..不要刪文.. 02/11 12:52
maddercat:對貓版有貢獻的文章再另外收..希望大家看到事情的始末 02/11 12:52
Bluecold:雖然這樣講很奇怪 不過看到有我的ID我居然高興了一下 02/11 16:18
Bluecold:投票表決真的滿歡樂的 哈哈 02/11 16:18
silodoli:XD 02/11 18:46
sptw:版主辛苦了 02/11 23:37
> -------------------------------------------------------------------------- < 作者: yueting (我真的想把英文學好><) 看板: cat 標題: [公告]有關爭論文的懲處部分 時間: Fri Feb 10 21:00:05 2006 我和yumia的商量結果 結論是:由大家投票浸水桶者....... 原因~太多人波文推文參戰 而且光由我們兩個人決定 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所以.............請大家投一下票吧~(沒辦法 要做到匿名 只好麻煩點) 時間:到明天為止~也就是說~只有一天的時間~ 至於浸幾個人~或是浸幾天~ 等票數出來之後 我們會斟酌情況 再作決定 謝謝~ (z-5-33有全部的討論串,大家可以去那邊看看) 版僕yue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9.151
liloner:嗯...是在推文裡投還是? 02/10 21:00
yaerse:在那投??@@a 02/10 21:09
cellonn:按大v 02/10 21:14
※ 編輯: yueting 來自: 61.231.9.151 (02/10 21:29)
gto1127:有我ID耶XD 02/10 21:32
yaerse: 有我ID耶XD 02/10 21:45
yueting:怎麼樓上的感覺好像中獎一樣@_@ 02/10 21:50
yaerse: 因為曾參與了貓版的X8記錄..與有榮焉阿.. 02/10 21:52
kidoradult:我也有這樣的感覺~~~不過不能五票投給同一人嗎? 02/10 21:54
kidoradult:因為兇手只有一個... 02/10 21:55
yaerse: 兇手只有一個... 我想他會高票當選吧 02/10 22:00
yueting:要看看大家是不是跟板僕心靈相通 這個投票可以印證XD 02/10 22:01
PJA:哈哈竟然也有我耶~ 02/10 22:03
silodoli:現在還在上傳修好的照片...但我等等該怎麼打標題? 02/10 22:04
north7: 兇手只有一個... 02/10 22:06
kingbebe: 兇手只有一個... 我想他會高票當選吧 02/10 22:08
sanwugen:媽媽~我變成選項了 \^^/ 02/10 22:15
mutyu: 兇手只有一個... 選項沒有我(泣) 02/10 22:23
liquormania: 兇手只有一個... 嘿嘿 我也榜上有名耶XDDD 02/10 23:03
epon20:我也看到我了耶!!(大驚) 02/10 23:08
dying:講到投票...那個貓名的投票我不能投啦,沒有"其他"選項哦 02/10 23:30
liloner: 兇手只有一個... 媽!我上電視啦~~ <( ̄︶ ̄)\~/ 02/10 23:31
maddercat:我想一定有我吧~~ XD 02/10 23:40
maddercat:噗~~我覺得大家的推文都好歡樂 XD 媽~~我也變成選項啦 02/10 23:43
Obiwan:也看到我了>///< 真是歡樂的水桶競選名單阿XD 02/10 23:52
yaerse:為什麼沒有mutyu..為什麼沒有mutyu啦..(打滾ing) 02/11 00:52
yaerse:mutyu..我已經有情贊助你了..XD 02/11 00:54
yaerse:若版主還不加你為水桶候選名單..那我也無能為力了..XD 02/11 00:54
Bluecold:居然也有我耶 我只是路過啊 牠們是誰我都不認識的 02/11 01:11
yaerse:樓上的..這是榮幸阿..還不塊些拜謝版大的恩寵.. 02/11 01:21
maddercat:不然B大跟mutyu換好了..滿足大家的需求 XD 02/11 01:29
maddercat:開玩笑的啦...B大不用太擔心.. 02/11 01:30
maddercat:版主這個決定我並不反對..說真的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最清楚 02/11 03:01
maddercat:所以版主浸我水桶我也不會生氣... 02/11 03:02
Bluecold:我是很擔心我來亂入會不會被浸水桶 哈 02/11 05:13
> -------------------------------------------------------------------------- < 作者: lostname (GO SEAHAWKS!!) 看板: cat 標題: Re: [公告]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Fri Feb 10 23:11:30 2006 ※ 引述《yueting (我真的想把英文學好><)》之銘言: : 我和yumia的商量結果 : 結論是:由大家投票浸水桶者....... : 原因~太多人波文推文參戰 而且光由我們兩個人決定 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 所以.............請大家投一下票吧~(沒辦法 要做到匿名 只好麻煩點) : 時間:到明天為止~也就是說~只有一天的時間~ : 至於浸幾個人~或是浸幾天~ : 等票數出來之後 我們會斟酌情況 再作決定 : 謝謝~ : (z-5-33有全部的討論串,大家可以去那邊看看) : 版僕yueting 抱歉,這個討論串我並沒有參與, 只是針對用投票來決定水桶這件事情讓我覺得相當疑惑 看起來就像是小學生投票決定某人是小偷一樣的 在我的認知裡, 板主應有板主的決斷, 這是板主背負的責任和義務, 就算結果不見得能讓所有人滿意 但是並不是將浸水桶這件事交付給大眾就可以解決 而且,既然要等票數出來再決定浸幾個人浸幾天 說不定一樣會造成爭議, 要嘛板主們直接決定浸&誰浸多久 不然就將這次參與人列入警告名單, 約法三章若下次再出現違規情節,則加重水桶處分? 希望兩位板主對這個投票能夠三思 <(_ _)> lostname_02_10_200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97.72
silodoli:好像不能R公告耶XD 好像是打[建議]吧 02/10 23:14
lostname:XD ok~ 02/10 23:15
wildsun:聽說老師跟學校要賠20萬 嗯嗯... 02/10 23:15
※ 編輯: lostname 來自: 61.217.197.72 (02/10 23:22)
PJA:可是如果版主自己決定的話 一定會有人說有失公正的.版主難為啊 02/10 23:55
thea:樓上的,那又如何?說由他說,不高興的話,PTT有申訴管道。 02/10 23:58
thea:而不是用這種方式審判 02/11 00:02
silodoli:不過似乎不少版友覺得自己入圍名單很歡樂XD 02/11 00:48
> -------------------------------------------------------------------------- < 作者: 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 cat 標題: Re: [公告]有關爭議文章的懲處部分 時間: Fri Feb 10 23:31:58 2006 不好意思,我是路過的,剛好有看到爭議事件。 剛剛約略把事件看完了,雖然不敢說都完全了解透澈。 不過,以投票的方式來決定誰該水桶,個人覺得很不妥。 再加上我看到投票的說明中,板主有提到: 「雖然有些人只是路過 或是只推過一次文 甚至講的是很實在或是很讚美的話 但是我看的眼都花了 所以只好全部都打出來 如果看到自己的名字在上面 也不要覺得很不高興 我純粹只是懶得對照你們講過的話而已~~~~」 給我的感覺更加不好,板主並沒有盡到審理的責任, 不分青紅皂白,大家都是嫌疑犯。 是可以因為眼花或是懶的理由,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名單? 更何況像我這樣路過的人都可以投票,以這種方式來決定板友生死 一點都不客觀。 老實說,如果我是當事人,只不過說了一句平平的話,就被這樣列入名單, 我會很不開心,這不是板主說不用不開心就可以的了。 因違反板規,被浸水桶沒話說,但沒幹啥就被當作嫌疑犯,這會讓我火大。 個人並不能理解,為何就不能由板主花心思審理這個事件呢? 如果兩個板主審不公平,誰說投票就公平?而且還莫名被列入名單,這情何以堪? 今天兩位板主依板規逐一審理,公告誰被浸水桶並說明原因,相信可以把爭議減到最小 如果怕冤枉別人,那大可以再讓被浸的人說明理由。 再退一步說,如果板主的處置有板友不服,那請板友再上訴也是一個辦法。 要浸板友水桶,應該是找出違規具體事證來浸。而非以票數多寡來決定該不該浸。 這樣的事件已經讓我聯想到最近那個用投票來決定誰是犯人的新聞。 我知道我說的話並不是很中聽,不過這是我真誠的感覺。 希望板主思考一下,真的要由投票來決定嗎? 能不能由板主直接審理呢? ※ 引述《yueting (我真的想把英文學好><)》之銘言: : 我和yumia的商量結果 : 結論是:由大家投票浸水桶者....... : 原因~太多人波文推文參戰 而且光由我們兩個人決定 很容易讓人覺得不公平 : 所以.............請大家投一下票吧~(沒辦法 要做到匿名 只好麻煩點) : 時間:到明天為止~也就是說~只有一天的時間~ : 至於浸幾個人~或是浸幾天~ : 等票數出來之後 我們會斟酌情況 再作決定 : 謝謝~ : (z-5-33有全部的討論串,大家可以去那邊看看) : 版僕yuet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66.72
surot:推一下,的確如此 02/10 23:47
thea:推~ 清楚的表達我想說的。 02/10 23:55
PJA:基本上自己有做什麼事情最清楚了~ 有沒有說過不得體的話應該 02/10 23:57
PJA:也很清楚 我想這是公道自在人心.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路過的人會ꨠ 02/10 23:58
PJA:知道誰高票當選嗎? 02/10 23:59
tetfreeago:但是路人可以決定生死.. 02/11 00:02
tetfreeago:原po說的真的相當清楚了,總之,版主加油。 02/11 00:02
evilmask:給P板友,我不需要知道,如果只是要玩,是可以玩很大 02/11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