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會想po這篇文,部分原因是常看到 有些網路酸民不斷諷刺愛護動物人士為"貓本/狗本", 並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ex.吃葷、街友問題)來駁斥動保人士。 我想吃葷吃素不是動保的重點,"反對虐殺動物與愛動物無關"。 因為正常人並不會把動物虐待至死再吃下肚。 而貓狗追咬獵物是他們的天性與求生本能,不予置評。 我想說的是,虐待動物者的心態為--從"欺負弱者"中得到快感 甚至還會錄影上傳網路,向全世界炫耀自己多了不起。 像李念籠就是自己主動通報台大懷生社,以此挑釁行為向大眾宣告 也藉此發洩他們對社會的憤恨不滿。 http://blog.udn.com/Doolittle2/3912317 維基百科於"快樂殺人"中提到: 「快樂殺人犯大部份小時候都有虐待小動物甚至殺害, 不斷升級,到最後不殺人就無法得到快感, 是為快樂殺人犯的典型行為模式。(見虐待動物)。 故此美國有些州會重罰虐待動物的人。」 所以這種偏差行為如果不及早遏止改正, 虐殺的對象遲早都會變為"人", 如震驚全世界的 "烏克蘭少年凌遲事件"(google即知) 其兇手們就是從虐殺動物開始練習而進階到殺人 p.s烏克蘭無死刑。實在不希望台灣成為第二個烏克蘭... 值得慶幸的是,台灣有許多熱心善良的動保天使, 即使法律和執法者做的有限,他們仍然默默地付出... 希望執法者也能多點同理心,不要一再辜負辛苦追緝凶手的勇者們。 網路鄉民們要噓+酸"貓本/狗本"之前,也請捫心自問 你希望以後台灣變成第二個烏克蘭嗎? 有時候冷漠縱容...也是一種幫兇。 最後推新聞的結語: 「今天社會忽視虐待動物的刑責與矯治,未來我們的社會就要為此付出代價。」 ================= 以下轉錄新聞 ==================== 統計:虐待動物者虐童侵害女性比例高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3/31/n2862608.htm 「虐貓」的代價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009/109/2emb2.html 作者:廖靜蕙(本報特約記者) 台大前博生李念龍虐貓案,二審定讞,高院認定被告只殺了一隻貓, 另兩隻被虐死亡的貓則因證據不足不起訴;法官認為兇嫌雖手段殘忍, 欠缺慈悲心,但考量他學業尚未完成,也「無前科」,從一審的 「3次罪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各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6個月」 才改判6個月,並得易科罰金36萬定讞。此事除了引起動保人士譁然, 但關心「虐貓」案,只是出於對動物的關懷嗎? 接觸本案的網友都認定李念龍虐貓的傾向與事實,只因舉證困難, 多數虐死的貓無法成案。而李念龍囂張的行徑,由台大懷生社郭璇的 文章可見一斑。「一開始被告主動向我們(台大懷生社)通報貓咪受傷, 後來又多次假報更慘烈的受傷案件」(引述「台灣動物之聲」電子報), 不斷挑釁的行為,才讓台大懷生社發覺有異,尋求貓友協助調查。 也就是說,若不是兇嫌自己通報,根本沒有人知道他虐貓。 動物虐待行徑隱密,指證困難。關懷生命協會專案秘書周瑾珊指出, 動物周圍沒有人際關係,不會說話陳述前因後果,也難找到目擊證人。 而本案結合台北市動保處、刑警隊、檢察官以及動員眾多網友的協助, 好不容易才送上法庭。刑法要求直接證據才能成立,而動物保護法 屬於行政法,透過證人指認,案件雖成立,但只能罰緩。也就是說, 若是刑法無法成立,虐貓只是價錢問題。 反對虐殺動物與愛動物無關。即使不喜歡動物的人,也應反對虐殺的 想法與行為。在兒童品性疾患(conduct disorder)及成人反社會人格異常 (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虐待動物是診斷準則之一。 虐待動物與反社會人格有關,需要矯治。 法官因兇嫌未完成學業而從輕量刑,仍是以課業成就凌駕品性的價值觀; 而兇嫌無前科而得以從輕量刑,看在努力蒐證的民眾眼裏更是諷刺。 台灣至今從中央到地方,除了台北市,沒有動物保護專責機關; 未編制專責的動物警察。虐待動物在我們社會的角落。 今天社會忽視虐待動物的刑責與矯治,未來我們的社會就要為此付出代價。 -- 貓問--貞子呆 專長:詠蠢拳.北斗爆奴拳.降奴18掌.九陰排骨爪.萬花捅血輪眼 靠妖貓吼功.裝瘋賣傻術.飆淚詐降術.瑜珈脫逃術 V.S \( ̄ε(# ̄\)☆╰──╮o( ̄皿 ̄///) 打騙天下無敵奴!! 奴媽--歐書呆 專長:辣手摧菊花.抓奶龍爪手.唐僧洗腦緊箍咒.魔音穿腦催眠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6.58
ladybugktt:反對虐殺動物與愛動物無關。即使不喜歡動物的人,也應 10/10 00:42
ladybugktt:反對虐殺的想法與行為。 10/10 00:42
※ 編輯: pokaa 來自: 118.160.226.58 (10/10 00:48)
crucifix01:反對虐殺動物,光是那個虐就已經有不正常的精神請向了! 10/10 00:54
onsk:日本很有名的"酒鬼薔薇聖斗"也是先虐殺了20幾隻貓才轉而殺人 10/10 00:58
onsk:不知道台灣何時才會比較重視虐待動物的人隠藏的危險性 10/10 01:00
onsk:而不是用一句,不過只是動物而已 就帶過 10/10 01:00
pokaa:是阿 可見虐殺動物背後隱藏的危機有多可怕(抖) 10/10 01:00
chatoff:罵動保團體 是動保團體要批也要批對人 這案子 批歪國人沒 10/10 01:02
chatoff:問題 但根本不關檢察官 法官的事 看我下篇回的吧= = 10/10 01:03
serenebeauty:這篇講的是李案阿.... 10/10 01:07
pokaa:本篇宗旨不在批判 而在虐貓背後的危機 請勿模糊焦點 謝謝~ 10/10 01:09
onsk:本篇在講是虐待動物所隠藏的危險 請看清楚好嗎~ 10/10 01:11
chatoff:我知道 我只是針對這案子新聞中的動保團體 10/10 01:13
chatoff:至於反"虐待" 這根本就不用說到x保x保 這是身為人的基本 10/10 01:15
chatoff:而會反諷 很多時後就是像這新聞 批錯地方 或根本沒有好好 10/10 01:19
chatoff:查證 久而久之會這樣也不意外 就像問題法官一樣 10/10 01:19
onsk:那你該回別篇吧 10/10 01:20
沒關係啦...感謝提供不同的思考觀點:) ※ 編輯: pokaa 來自: 118.160.226.58 (10/10 02:05)
ferrinatice:這篇論述相當好 10/11 12:59
> -------------------------------------------------------------------------- < 作者: 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 看板: cat 標題: Re: [情報/新聞] 虐貓的代價 時間: Sun Oct 10 12:19:57 2010 ※ 引述《pokaa (歐書呆)》之銘言: 然後呢 虐待動物就比照殺人搶劫強姦放火來判嗎?? 並不能因為比率高就視為相等或必然阿 你們忘了無罪推定嗎 結果今天傷害的是你們所愛的 你們就忘了 就不管了嗎??? 並不是因此就說 阿那不用管了 可是關在牢裡判很重又如何??? 一個人有需要靠虐待動物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他需要的並不是隔離 而是治療 當然治療無效者 我不反對 但是 重點並不是關不關這麼簡單的事好嗎 -- 身為服務業的一份子 我們都知道服務業的名言 "顧客永遠是對的" 但是 付你薪水的 並不是顧客 而是老板 也就是說 老板才是你最重要而且唯一的顧客 因此 服務業真正的精神 其實是 "老闆永遠是對的" 當你相信 "顧客永遠是對的" 那麼 被壓榨也只能說你活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8.196
strongGIGI:你應該是想講罪刑法定不是無罪推定.... 10/10 12:28
Szmanda:喔 10/10 12:30
meblessme:本來就是無罪推定阿 虐貓罪推定殺人罪不是有罪推定是啥 10/10 12:33
serenebeauty:矯治斗喜治療 10/10 12:47
meblessme:關在牢裡並不是治療 10/10 12:48
crucifix01:只是講隱藏的危險需要勸導和治療,並不是說要抓去關.. 10/10 13:02
Szmanda:都30幾歲了,治療能有多大成效,浪費錢 10/10 13:24
BloodyRed:本來就是關不關這麼簡單的事 10/10 13:55
BloodyRed:把你關在裡面 我看你能虐待誰 10/10 13:56
BloodyRed:還有你的簽名檔 看來你根本搞不清楚重點在哪 10/10 13:57
BloodyRed:付你薪水的是顧客 不是老闆 10/10 13:58
BloodyRed:顧客不爽來消費 老闆沒錢賺 就付不出你的薪水 10/10 13:59
bunbuns:離題一下~"不愛動物的人"來常逛"愛動物的板"還蠻詭異的 XD 10/10 14:35
Szmanda:因為他有遠大的目標與抱負阿~看他的文跟暱稱就知道 10/10 14:36
darkicer:等哪天你被虐看你還會不會講無罪推定...會不會講虐待你的 10/10 14:37
darkicer:人要先去治療而不是先關起來... 10/10 14:37
darkicer:他的暱稱...很恐怖!!安樂死自由化的話每個人看貓狗不爽給 10/10 14:38
darkicer:牠們一針安樂針就掛了!! Q.Q 10/10 14:39
darkicer:這根本就等同於虐貓合法化吧!!虐貓的人一旦玩膩了..打個 10/10 14:57
darkicer:一針給牠安樂死就說我是給牠安樂死不是在虐貓就好了!! 10/10 14:58
givenchy79:我以為原PO是說人類的安樂死自由 就想自殺的人可以用= 10/10 17:50
bunbuns:樓上正解 XD 10/10 18:10
imlele:2沒壞 你的簽名檔大錯特錯 沒有顧客 你老闆就沒錢賺 10/10 18:10
imlele:你老闆沒錢賺 你就沒工作 10/10 18:11
imlele:所以顧客當然永遠是對的 :) 10/10 18:11
imlele:我去受訓的時候 經理說了 沒有足夠的客人我們就不需要你們 10/10 18:12
imlele:不需要你們 你們就不會有工作了 所以顧客至上 10/10 18:13
darkicer:咦...是這樣的喔!! @.@a 10/10 18:34
mc90112000: 10/10 18:35
meblessme:現代貓狗安樂死很自由阿 獸醫跟主人都認可就可以了 10/10 19:07
ptyu:喔 10/10 19:10
amemura: 10/10 19:21
sakuneko:我贊成安樂死原PO~(哇 10/10 19:53
meblessme:可以阿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喔 10/10 20:44
isyvonne:無罪推定? 不懂就不要亂用法律用語 會被笑 10/10 22:56
yumika:煩不煩 10/11 00:30
ptyu:所以咧 10/11 01:22
darkicer:http://ppt.cc/FjoT 一直在想無罪推定到底跟虐貓有啥關係 10/11 03:42
onsk: 10/11 09:35
momocohsu:所以殺人來滿足自己的需求也可以不用判刑????!!!! 10/11 09:51
> -------------------------------------------------------------------------- < 作者: anstary (混吃等死) 看板: cat 標題: Re: [情報/新聞] 虐貓的代價 時間: Sun Oct 10 19:19:18 2010 ※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 ※ 引述《pokaa (歐書呆)》之銘言: : 然後呢 : 虐待動物就比照殺人搶劫強姦放火來判嗎?? : 並不能因為比率高就視為相等或必然阿 : 你們忘了無罪推定嗎 : 結果今天傷害的是你們所愛的 : 你們就忘了 就不管了嗎??? : 並不是因此就說 阿那不用管了 : 可是關在牢裡判很重又如何??? : 一個人有需要靠虐待動物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 他需要的並不是隔離 : 而是治療 : 當然治療無效者 我不反對 : 但是 重點並不是關不關這麼簡單的事好嗎 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民的 法律有必要處罰肇事者已達到殺雞儆猴的效用 他有需要治療,他有問題 等他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以後再說 而不是用他的問題來逃避他的因有的刑責 我管他有沒有問題 他要為他的行為負責 他不是小孩,他是成年人、更是高知識分子 -- 耶   (十字架)▕ 實┌───────┐(講台上) 耶穌問正在seminar的我   蘇 ● ▕ 驗│ ︿囧︿ │ 耶穌:小鬼,你混哪的?怎麼 的  ▔耶▔ ▕ 室│ 我 │    比我被釘的還慘....? 信 ∥ ╭──╮▕ 的└── ╱╲ ──┘╭──╮ 我 :主啊,我是研究所新生 徒   ╭│偉大│▕ 人 ╔═══╗╭─│去死│     們=> ○●○●╰──╯▕ 們=> ○●○●○● ╰──╯ by ron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68.61
opt:推最後一句 人都應該為自己做出的事負責 10/10 19:46
meblessme:好強喔 不過民眾不會同意的 10/10 20:12
meblessme:我倒想聽聽 你們認為應該要付出什麼程度的代價喔 10/10 20:15
meblessme:不過讓我先猜猜看 10/10 20:17
meblessme:虐貓者死 還要遊街示眾 對嗎 10/10 20:18
givenchy79:迷有 李念X被上吊就好 牧師這個我覺得還好 因為他的魚 10/10 20:19
givenchy79:被貓吃他才不爽的 10/10 20:19
meblessme:不過我倒沒看過貓為虐待其他動物付出代價的 10/10 20:21
givenchy79:對呀 這不是很自由心證嗎 我喜歡貓 所以看到虐貓我不爽 10/10 20:22
meblessme:狗虐待貓也沒付什麼代價阿 人憑什麼要替其它動物付代價 10/10 20:22
givenchy79:我不喜歡虐貓犯 所以虐貓犯最好死一死 我很誠實吧XD 10/10 20:23
givenchy79:因為沒有審判狗狗的法庭~~~ 10/10 20:23
meblessme:代價是人跟人的事 不是人跟其它生物的事 10/10 20:23
givenchy79:啥代價 坐牢嗎? 10/10 20:24
Szmanda:gi不用跟他吵 10/10 20:27
givenchy79:樓上XD 迷有吵啊 交流~~~~ 10/10 20:30
Szmanda:跟"人"對談才叫交流 10/10 20:44
givenchy79:樓上壞壞~~~ 10/10 21:00
meblessme:那當動物奴才的又算什麼?? 10/10 21:16
Szmanda:算我爽 10/10 21:17
meblessme:當禽獸總比禽獸不如好 10/10 21:19
Szmanda:當寵物奴才總比當被噓到XX的人好 10/10 21:22
elle:說的好 他應該為他的行為負責 法律只是最底限度 守法都做不到 10/10 21:44
elle:那法律明定 法官就有義務依其判刑 他就應該被關 法律不是假的 10/10 21:48
amemura:補血 10/10 22:13
BloodyRed: 10/10 22:17
ptyu:推 10/11 01:17
arihanta:推 10/11 01:40
yumika:好好的人不當 當禽獸幹嘛 10/11 01:52
kenichisun:人如果虐待動物不用付出代價,哪狗咬你也不用代價嗎? 10/11 03:17
darkicer:m大真的很不適合動物版... 10/11 03:37
QQ5566:貓版常常有人起乩 10/11 03:49
onsk:總有人愛跟禽獸比,真是不懂 10/11 09:38
meblessme:你打蚊子要付代價嗎?蚊子咬你不用付代價嗎? 10/11 10:20
darkicer:有沒有先後觀念阿.如果不是蚊子先咬人.很少人會去主動打 10/11 10:50
darkicer:蚊子的吧!! 10/11 10:50
darkicer:m大要代價是吧...你自己都寫出來了阿!!還在問代價勒... 10/11 10:54
> -------------------------------------------------------------------------- < 作者: 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 看板: cat 標題: Re: [情報/新聞] 虐貓的代價 時間: Mon Oct 11 11:10:38 2010 ※ 引述《anstary (混吃等死)》之銘言: : ※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人類跟其他動物一樣是地球上的物種之一, 所有的動物間都是按照自然法則的, 而動物對人類一樣是按照自然法則, 人類本來就有權按照自然法則對待其他物種, 而不必付出屬於人類法則的代價, 人類法則的代價是人類之間的事跟其他物種沒有直接關係。 如果今天對動物也要照人類法則付代價, 那你們點蚤不到就應該比照殺人罪抓去關 -- 身為服務業的一份子 我們都知道服務業的名言 "顧客永遠是對的" 但是 付你薪水的 並不是顧客 而是老板 $ 也就是說 老板才是你最重要而且唯一的顧客 因此 服務業真正的精神 其實是 "老闆永遠是對的" 當你相信 "顧客永遠是對的" 那麼 被壓榨也只能說你活該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Szmanda:喔,快去修法,我等你 10/11 11:11
ccnoire:人與畜生的差異就是不只按照自然法則 10/11 11:12
ccnoire:否則 你現在應該已經死了吧 =.=" 因為犯眾怒 10/11 11:12
darkicer:自我感覺良好..地球再多幾個你這種"人類"大概很快就毀了! 10/11 11:16
darkicer:還有..你似乎一整個把動保法給鬼隱了是吧!!那也是你所謂 10/11 11:18
darkicer:的"人類"定出來的法則喔!!^.< 10/11 11:18
darkicer:唉...越扯越遠...你要不要乾脆說在路上走路踩到螞蟻就隨 10/11 11:23
darkicer:時會被抓去關? 10/11 11:23
所以我並沒有違反動保法啊! 可是動保法並沒有規定我們必需認同其理念, 也沒有規定不能討論或反對或修改取消該法律啊! 我對人類並沒有違反人類法則啊!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10/11 11:33)
takuai:你應該想一想什麼叫虐待 10/11 11:38
darkicer:我說的動保法是針對你的第一段最後兩行和第二段第一行好 10/11 11:38
darkicer:嗎?誰在跟你說你這個"人類"對人類了!! 10/11 11:38
amemura: 10/11 11:39
darkicer:你的觀念和理論實在是讓人...嘖嘖____!! 10/11 11:43
givenchy79:我知道你的意思啦 你覺得要來搞愛動物這招就要眾生平等 10/11 12:21
givenchy79:下至螻蟻大致人類都要比照辦理 是嗎 10/11 12:21
givenchy79:你想的沒錯啊 但實際上不可能 因為說白一點剛好是由我 10/11 12:21
givenchy79:們人類來做出這些規範 剛好就不是別的物種 10/11 12:22
givenchy79:另外 在都市裡的流浪動物 生存空間早就被人類壓縮了 10/11 12:25
givenchy79:你要說"自然"嗎 其實也沒那麼自然囉 10/11 12:25
並不是只有大自然才有自然法則啊! 我們跟蟑螂老鼠還有流浪貓狗間一樣是自然法則啊! 就算是人跟人之間也只有公權力到的了的地方才用人類法則, 公權力到不了的地方還不是一樣是自然法則。 譬如強大的國家跟弱小的國家, 宅男跟洋屌, 有錢人跟窮人, 會說話的跟不會說話的……等等。 還不是一樣適者生存,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10/11 12:39)
givenchy79:至於虐殺小動物這點 由於泰半連續變態殺人犯都是由 10/11 12:26
givenchy79:虐殺小型動物開始練習 展開虐殺人生 所以我不認為應該 10/11 12:26
givenchy79:姑息 基本上他們若是已病到無法治療的話 對社會有極大 10/11 12:26
givenchy79:重度危險性 直接死一死最好 10/11 12:27
這樣啊,那應該也不是從貓狗才開始, 應該都是從蟑螂螞蟻跳蚤開始的, 所以我才說點蚤不到應該判殺人罪。 ※ 編輯: meblessme 來自: 211.79.38.197 (10/11 12:49)
givenchy79:我知道我知道 沒跟你說什麼宅男洋X 我以為我們在討論流 10/11 12:48
givenchy79:浪動物/人類 為主 10/11 12:48
givenchy79:適者生存 所以虐貓人是"適者"嗎 那他哪天終於練習完畢 10/11 12:49
givenchy79:累積打怪經驗 要來虐你了 你要讓他適者生存嗎 10/11 12:49
givenchy79:是從貓狗開始啦 因為他們要虐 肢解 血淋淋的快感 10/11 12:50
givenchy79:你去找書看嘛 通常是小兔子小貓狗 10/11 12:50
givenchy79:蟑螂螞蟻跳蚤不能給他們虐的滿足啦 吼~~~~~你自己想像 10/11 12:50
givenchy79:跳蚤怎麼切割 怎麼去燙傷 肢解 扭斷頸部 無法啊 10/11 12:51
givenchy79:你講的太理想化而且也不符事實 有興趣自己去看看關於虐 10/11 12:51
givenchy79:殺小動物心態的資料 跟你說的蟑螂螞蟻完全不能比 10/11 12:52
SilentBob:好文 10/11 12:54
meblessme: 我可沒說放任虐畜,我有說應該治療喔? 10/11 12:56
givenchy79:病入膏肓的為什麼我們要納稅給他們治療啊 10/11 12:58
givenchy79:死一死好 10/11 12:58
givenchy79:你還是覺得點蚤不到=虐貓 本質上一樣嗎 10/11 12:59
meblessme: 會強暴女人都是從青春期發育開始的。 10/11 13:00
darkicer:蚤不到為了保護我們人和貓...虐貓是為了保護什麼?那本質 10/11 13:01
darkicer:根本不同好嗎? 10/11 13:01
givenchy79:你真的不懂嘛 叫你去看書籍或文獻資料 10/11 13:01
givenchy79:虐小動物就是連續殺人的濫觴沒有錯 10/11 13:01
meblessme: 所以男人一過青春期就應該去死一死了? 10/11 13:02
givenchy79:你自己沒知識不懂 何必這樣自己顯露無知呢 10/11 13:02
Szmanda:giv就跟你說交流是對"人類"的,不要浪費精力了 10/11 13:02
givenchy79:強暴犯我沒研究所以不清楚是從何開始的 抱歉 10/11 13:02
ferrinatice:請勿在貓板傷害愛貓同胞脆弱的感情 你真是吃飽撐著 10/11 13:02
givenchy79:但是我確定連續殺人的濫觴是由小型動物開始 10/11 13:02
givenchy79:原PO你乖乖 好好聽我解釋 那是真的不一樣 學術研究都證 10/11 13:03
givenchy79:實了 10/11 13:03
givenchy79:Szmanda快救我 我忍不住想回 10/11 13:04
darkicer:giv大..就說他自我感覺良好了咩..他會乖乖聽你講就有鬼了 10/11 13:04
meblessme: 棄貓的都有養過貓,所以養貓就該判棄貓罰款 10/11 13:05
givenchy79: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嘛 你這麼喜歡挺虐貓犯 就去看一點關 10/11 13:05
darkicer:一整讓我覺得有綠油精怪又回來做亂的感覺~~ = = 10/11 13:05
givenchy79:於他們的資料來讀讀啊 10/11 13:05
givenchy79:你現在是為反駁而反駁了耶 論點處處漏洞 邏輯也不通 10/11 13:06
givenchy79:你好好跟我討論啊 不要一直說一些自相矛盾的論點 10/11 13:06
givenchy79:你越回 越透露你真的不懂關於虐貓的心態 只是為挺而挺 10/11 13:06
givenchy79:你舉的例子全部不一樣 稍微有點邏輯或思辨概念的人一看 10/11 13:07
givenchy79:就知道你根本在自亂陣腳 像小孩子嗆人 10/11 13:08
Szmanda:他在貓版還沒XX過,成全他吧 10/11 13:08
givenchy79:你去讀點書 我們再來討論 我不想跟小孩子做幼稚對談 10/11 13:08
givenchy79:不然你去念一點基礎邏輯學 就知道你自己講的話全都 10/11 13:09
givenchy79:在自打嘴巴而且完全無法類比 10/11 13:09
givenchy79:Sz XX交給妳了 我要去讀書充實自我 10/11 13:10
meblessme: 你根本沒舉出漏洞來,明明你的說法漏洞一堆 10/11 13:11
meblessme: 卻說得好像是別人的漏洞一樣 10/11 13:12
darkicer:說實話...誰有漏洞一看就知道了!!根本不用舉漏洞好嗎? 10/11 13:13
onsk: 10/11 13:16
Szmanda:因為已經在洞裡,當然只覺得其他人都是漏洞 10/11 13:16
darkicer:你要不要再往更微小的地方探究阿~~殺細菌病毒就該死? 10/11 13:16
onsk:怎麼辦 我第一次噓人的理由都不想打 = = 10/11 13:17
meblessme: 動保論點根本不堪一擊好嗎?我也可以這樣說啊! 10/11 13:18
darkicer:那是你自己在覺得不堪一擊...今天動保法如果不堪一擊為何 10/11 13:20
darkicer:還可以存在在法律上!!請述說一下你的不堪一擊論吧!! 10/11 13:20
meblessme: 這是貓板大絕招嗎? 莫須有的漏洞 10/11 13:21
darkicer:回不了問題就說是貓版大絕?莫需有的漏洞? 10/11 13:23
pcman3:路過幫噓 = = 10/11 13:23
darkicer:那些話都是你自己在講...有人認同你嗎? 10/11 13:24
meblessme: 我只是練習一下莫須有的漏洞而已 10/11 13:24
darkicer:我說過了...你的不堪一擊論勒?不要再給我扯東扯西的 10/11 13:27
darkicer:辯不過別人就變成在練習啦...怎麼講話這麼顛三倒四的!! 10/11 13:28
weskerlove:根本就是硬要講... 10/11 13:35
meblessme: 看你們一直罵自己真好玩 10/11 13:42
darkicer:來了來了~~綠油精式的說法來了!!辯不過別人就開始胡言亂 10/11 13:43
weeee333:我不同意他的看法,但上面幾位不需要到人身攻擊吧? 10/11 13:44
darkicer:語說在看別人罵自己~~ XD 10/11 13:44
weeee333:先把他稱為「非人類」,再說他人自我感覺良好。 10/11 13:44
weeee333:反對就足夠了。我覺得拿什麼自然法則出來講根本就是謬論 10/11 13:44
weeee333:什麼是自然法則,是誰訂怎麼認定的?人會透過人類活動讓 10/11 13:45
yehz:點蚤不到是因為跳蚤也會對人造成危害,生物為了保護自己殺另 10/11 13:45
weeee333:野生動物絕種,這也是自然法則嗎?若是如此,又何需制訂 10/11 13:45
yehz:一種生物沒問題阿!但虐貓的,請問貓哪裡傷害到他?如果貓咬 10/11 13:46
weeee333:法律來保育動物?反正我們與稀有動物之間的關係是自然關 10/11 13:46
weeee333:係,而非人與人間的關係,何須訂法?真是謬論。 10/11 13:46
yehz:他他可以回擊,但是殺死貓幹麼?但跳蚤不會因為你扭斷他的腿 10/11 13:46
yehz:就不來,懂了沒 10/11 13:46
darkicer:y大...我覺得這種話對他來講太深奧...他聽不懂!! 10/11 13:47
yehz:沒關係,我只是覺得噓人沒論點很怪XD 10/11 13:48
gambetta:自然法則明明就是原PO提 版友才回的 10/11 13:51
yehz:CD到了再補個噓 10/11 13:59
New8G:最後一句是什麼鬼 10/11 14:11
shmily0303:喔 10/11 14:17
soscoco:這種自以為清流的~去活在外星球吧~ 10/11 14:18
darkicer:你的動保法不堪一擊論呢?(敲碗) 我在等你回答耶!! 10/11 14:21
> -------------------------------------------------------------------------- < 作者: soscoco (不愛睡覺的雲) 看板: cat 標題: Re: [情報/新聞] 虐貓的代價 時間: Mon Oct 11 14:15:28 2010 ※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 ※ 引述《anstary (混吃等死)》之銘言: : 人類跟其他動物一樣是地球上的物種之一, : 所有的動物間都是按照自然法則的, : 而動物對人類一樣是按照自然法則, : 人類本來就有權按照自然法則對待其他物種, : 而不必付出屬於人類法則的代價, : 人類法則的代價是人類之間的事跟其他物種沒有直接關係。 : 如果今天對動物也要照人類法則付代價, : 那你們點蚤不到就應該比照殺人罪抓去關 ~~~ 法律上稱這種人叫詭辯~ 跟雞生蛋蛋生雞沒兩樣~ M大~等你當上顧立雄第二再來辯吧 法律是依照人類的多數法則下去定的~所以~M大~不要自掘墳墓而不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64.55
darkicer:其實從綠油精事件之後我學到了...這種人越回他文他越爽! 10/11 14:17
soscoco:沒差~這樣只會讓他名聲遠播~正字標記加一 10/11 14:20
anidiot:1. 感謝原PO下了註解 2. 感謝一樓恍然大悟 10/11 14:24
anidiot:基於以上,此系列文請不要回文了喔 :) 10/11 14:25
darkicer:所以現在我只參與孫文...不對!!是噓文~ (冷) XD 10/11 14:26
darkicer:再說他也比綠油精沒戰點很多...根本懶得回!! = = 10/11 14:27
> -------------------------------------------------------------------------- < 作者: bunbuns (幫幫) 看板: cat 標題: Re: [情報/新聞] 虐貓的代價 時間: Mon Oct 11 14:54:16 2010 ※ 引述《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之銘言: : ※ 引述《anstary (混吃等死)》之銘言: : 人類跟其他動物一樣是地球上的物種之一, : 所有的動物間都是按照自然法則的, : 而動物對人類一樣是按照自然法則, : 人類本來就有權按照自然法則對待其他物種, : 而不必付出屬於人類法則的代價, : 人類法則的代價是人類之間的事跟其他物種沒有直接關係。 : 如果今天對動物也要照人類法則付代價, : 那你們點蚤不到就應該比照殺人罪抓去關 什麼是自然? 所有事情的發生都是自然 只有在人的世界 才會把自然分成"人為"跟"非人為" 所以不管人在怎麼優越 人所能做的事都是來自天賦 所以討論什麼是"自然" 還真是無意義啊 而人都會有好惡 這"喜歡與討厭的不同趨勢"來自每個人的成長認知 所以不同人會喜歡與討厭不同的事物 但都會想把個自喜歡的事物維持住 且想辦法去排除那些討厭的事 而法律些許 就是將這些好惡做一個最低階(不同人的最低要求)的均值 因此 或許可說法律是用來保障每個人在特定環境的基本"愛好需求" 但是立法時的取樣子群是否夠大? 還真是一個問題.... 今天每個人對貓的喜愛程度不同 對不同動物(ex 螞蟻 蟑螂 ...)的喜愛程度也不同 雖然這樣 但對於法律上已取得的均值 都該服從 若有不爽 也該是提出比原法律更大的取樣群去與立法者爭取 但在未立新法時 也只能照著法律走 這就是人與人相處的不自由與無奈 今天 這案子被判無涉動保 在均值帶以上的人 會很生氣與不服 在均值帶內的人 會覺得很正常 在均值帶以下的人 會覺得很高興與鬥志高昂 我想貓板的板友大多跟我一樣是屬於均值帶以上的人 但m板友或許就是在均值帶以下的人 不管如何 吵這個要幹嘛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36.238
givenchy79:你真理性 請受我一拜 10/11 14:59
darkicer:再拜~~ (怎麼感覺怪怪的!!= =) 10/11 15:06
bunbuns:啊...原來這系列被鎖了 ORZ.... 10/11 15:07
anidiot:不管如何 吵這個要幹嘛 ? 10/1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