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anchan (水面鏡子)
看板gardener
標題[心得] 工作合約中的放棄先訴抗辯權
時間Wed Aug 13 18:52:59 2008
今天我要感謝一位老闆的,讓我看過他們學校合約書,才明白,大部份的工作合約可能
都是有問題的!有問題的可能合約有以下:
1.沒有合理的審約期
2.簽訂工作合約沒有給予津貼
3.有問題的合約中可能會出現:放棄先行抗辯權!(意思是叫你連打官司抗辯都沒權利)
4.有問題的合約只會出現勞方違約的處罰,資方隨時有終止的權利!沒有提到資方違約
勞方可請求什麼樣的賠償!
5.薪資計算部份一定是模糊不清,視能力給予!
6.違約金的出現
7.不以勞基法做基礎來訂定合約!
8.不能在合約上加註任何條件(有加也是假的,因為資方是不會同意的)
嗯,大概是這樣,不過我想提醒大家簽訂"放棄先行抗辯權"是有很可怕的後果,如果
妳沒看清楚的話,簽了之後,縱然你有理由和證據,都很難去告對方!所以請大家看清
楚之後再簽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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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65.29
※ 編輯: lilianchan 來自: 218.34.65.29 (08/13 19:40)
※ 編輯: lilianchan 來自: 218.34.65.29 (08/13 20:24)
→ archangeangl:我很想知道不合理的簽約是否真的有效? 08/13 21:55
→ lilianchan:回樓上的,除非有重大違反勞動基準法,否則如妳知情的情 08/13 22:44
→ lilianchan:況下,合約仍然有效!但根據民事訴訟法舉證責任,會變成 08/13 22:45
→ lilianchan:有請求權的妳,相對舉證責任也會變的很重,也就是說你要 08/13 22:47
→ lilianchan:舉證說明你是不知合約違反勞動基準法情況下簽下合約,那 08/13 22:47
→ lilianchan:合約當然無效! 08/13 22:48
推 archangeangl:謝謝 08/1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