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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拒收極重症急重症病患.... 那可以拒收一般等級的病患嗎? 如果沒辦法管制,會不會造成重度級醫院被一般輕症的病患塞爆? 急救醫院三級制 不得拒收病患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3.09 02:42 am 不是所有醫院都有夠資格提供急救醫療,衛生署將依醫院人員、設備等,區分為三種等級 ,作為救護車載送急重症病患參考,預計下半年公布各醫院等級名單。病患家屬也可據此 確認送急救的醫療院所是否恰當。   「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日前預告,未來急救責任醫院將區分為重度、中度及一般 三種等級,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重度級醫院須具備急性腦中風、冠心症、創傷, 以及高危險妊娠及新生兒四個中心,只要檢傷分類後符合急重症條件,不能將患者拒於門 外。 依衛生署的草案,重度級急救責任院醫院急診室廿四小時都要有一般外科、內科、骨科、 神內外科、婦產科及兒科專科醫師值班,大夜班裡,還要能做急性腦中風病患手術,或幫 高危險妊娠孕婦緊急分娩跟剖腹產等。 一旦衛生署公布名單後,是否提供民眾作為「就醫指南」?石崇良不否認有此可能,但他 強調,衛生署定標準是要評定醫院的急診能力,而非醫院整體診療能力,至多對高危險妊 娠孕婦可做為就診參考。 過去試辦計畫裡,全國雖有一百零八家中度級以上急救責任醫院,但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 只有十三家。據了解,在台北市區,僅台大、台北榮總及馬偕名列榜上。醫事處指出,若 外界對草案沒特別意見,正式公告後就會依據各地衛生局推薦的醫院名單分級,預計下半 年公布。 馬偕醫院急診醫學中心主任張文瀚說,國外先進國家早已實施類似作法,美國主要是針對 外傷,根據醫院處理能力區分三個等級,美國制度具有強制性,民眾即使不滿意指定醫院 ,但須先到院再轉診。 張文瀚說,不少國人覺得大醫院較安全,而一一九也較尊重民眾意願,若患者及家屬堅持 ,在告知醫學中心可能滿床後,仍儘可能按照他們要求。 【2009/03/0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4777422.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79.122
jagdzaku:石處長虧你還是台大急診出身的,還會講這種話,以後大家都 03/09 14:44
jagdzaku:指定轉台大,這樣真的好嗎 03/09 14:45
oneders:在台灣 是否是急重症是由家屬決定的... 唉 醫學中心請保重 03/09 16:09
monyan:本末倒置 03/09 16:25
oneders:重症不得拒診我贊成 不過輕症也該有機制限制其越級看診 03/09 16:32
oneders:人家國外的東西都只學半套... ><" 03/09 16:32
oneders:不過 就靜觀其變吧 或許這是限制輕症越級看診的第一步 ><" 03/09 16:33
Duarte:限制輕症越級? 做得到再講吧XDDD 03/09 16:39
Elleria:119應該不是尊重民眾意願 是因為被家屬強迫所以轉送吧... 03/09 18:43
darkelf1107:"若外界對草案沒特別意見" 03/09 21:44
wanderful:那十三家急診等著被小白塞爆吧... 03/11 02:26
CKun:用現行健保核刪制度來處理即可,重症健保付,輕症自付額兩千 03/11 04:48
CKun:只是需健保軟體24hr連線,依疾病代號用電腦判斷病人是否需自付 03/11 04:50
CKun:民眾有疑惑仍需先繳錢再向健保局申請爭審,合理即可獲健保退費 03/11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