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beris (頭在脖子上昏倒了)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聲明] 陳洛薇記者個人聲明
時間Thu Mar 3 17:00:21 2005
※ 引述《LUKAKA (全民同心台灣奪金)》之銘言:
: 由於陳記者的id因為上次的cp事件而遭到停權
: 所以無法po文 因此委託我代為po出他的個人聲明
:
: 全文如下:
: =======================================================================
: 網路的速度驚人,按鍵一點,就沒有後悔的餘地!
: 二月初我因報社徵文活動,在Ptt上公開的手機、msn及Email帳號,在三月一日「東海大
: 學劈腿事件暄騰網路」新聞見報後,連續幾天,我接到許多無聊人士的電話、信件騷擾,
: 我有沒有後悔?當然有,但既然是我自己公開私人資料,我為自己負責,不過,我要提醒
: 不斷轉寄、騷擾、漫罵及不實指控我的網友注意,過去有些事實你們不了解,但從今天(
: 三月二日)開始,經本人公開說明後,再有任何對我的不實指控及騷擾,甚至以「妓者」
: 等不堪字眼辱罵本人,以及包括轉貼、傳遞上述公然誹謗本人文章者,本人皆保留六個月
^^^^^^^^
: 的法律追訴權,如果不信,就來試試看!
^^^^^^^^^^^^
哈 這個記者好好笑
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 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哩
法律追訴權是用於告訴乃論的法律訴訟
凡是告訴乃論 有其一定之法定追訴期
意思就是說 在這個期限之內 你才可以去告人家
當告訴者得悉訴訟標的時開始起算
如果過了這個期限 你想告 人家法院也不受理了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80條 (94/02/02修正) 你還有5年的時間可以去告
保留6個月 你是要人家擔心剩下的四年半嗎.....哈
還是說 你只是隨便找一下資料 找到追訴期是6個月就說6個月??
唉 果然是不用功的記者.....唉
台灣記者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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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52.218
推 ttk620:帥啊~~M起來吧 220.229.82.96 03/03
推 shiaochu:噗~~你想,只會抄的記者,怎麼可能去唸書... 140.112.192.85 03/03
推 aerogozli:推阿~~ 218.169.92.147 03/03
推 EightSir:反正只會複製貼上 說話當然也只會拾人牙慧囉 140.113.20.39 03/03
推 glavinason:他不懂啦 連嘴砲都不會打 當什麼記者! 140.118.38.155 03/03
推 berberis:公然侮辱追訴期5年 誹謗追訴期10年 210.66.152.218 03/03
→ berberis:他最多只能告侮辱 不能告誹謗 210.66.152.218 03/03
推 babyshop:哈哈哈笑死我了真是爛蘋果 163.29.241.8 03/03
→ kwenchou:推阿~~~~~218.163.103.162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