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rt (嘴炮byebye)
看板media-chaos
標題Re: [聲明] 陳洛薇記者個人聲明
時間Thu Mar 3 15:06:07 2005
1.整篇避重就輕
他要報導沒人說不對
但他為什麼要擷取那些
最不堪入目的字眼頭版報導
卻隻字未提
這才是引起憤怒的地方不是嗎
2.法律追訴權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你是誰阿
多唸點書好嗎
3.只能說不知反省的人
你跟他說什麼都沒用
你能拿隻筆就告訴全國人你的觀點是什麼
我們就不能評論你
當記者了不起嗎 當記者是通過了什麼很難的考試
還是需要什麼耀眼的學歷 讓別人能相信你的判斷嗎
如果沒有 那當千夫所指的時候
為什麼一點反省都沒有
一個平凡人能夠拿起筆告訴大眾說這個社會的現狀的時候
有公信力的是 記者的自律 倫理與道德
而不是你陳洛薇心理怎麼想 你算哪跟蔥阿
至於中國時報自己也該反省自己記者的格調
為這個報紙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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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92.46.173
※ 編輯: tort 來自: 140.92.46.173 (03/03 15:06)
推 k1986:她大概當現在的大學生還是小朋友 什麼都不懂吧 218.162.185.98 03/03
推 jimpeng:大概被豬腦政客污染了 才會說要保留追訴權 140.129.25.25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