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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bcdeffg (你快樂我也快樂)》之銘言: : 4. : 編輯說我的文章受到"相當多的批踢踢使用者來信 呼應我的說法" ^^^^^^^^^^^^^^^^^^^^^^^^ "誰知道?" 如果是想無中生有 惡意中傷的人 也必定會用本站使用者名義 身分真偽先在所不論 但即使是本站使用者也是有可能做了不切實的批判: 可能是因為他自己的道德意識遠高於我國現有的法令規範 希望本站的言論控管 到達中世紀宗教法庭的標準 (這種 我稱為浸豬籠症候群) 可能是因為對於什麼人做了什麼事不慎了解就大放厥詞 甚至可能是以造成本站全體皆受到傷害為目的 也可能是有如性板取消匿名一樣的挾怨報復動機 不管是基於什麼原因 但指控與事實不符就是無中生有 對於此事件管理階層的處理 我只轉述這幾天最多使用者都提到的一句: "站方有沒有做事 大家看的很清楚" 這可不是管理階層拿來自己說嘴的! (當然 我感謝使用者對我們的肯定 也承蒙大家對我們處理此事上無可彌補的"時間落差"如此寬容) 很巧的 我跟該編輯也有通過電話 以下摘錄部份對話內容 跟大家分享 (該編輯可以否認以下對話 但是我有錄音唷^^) <談及恨板言論尺度問題> 編:我看了之後發現有許多不妥的言論...(嗯 腦袋很清楚 知道不妥不代表違法) 我:我們管制言論是以法律為標準...... 編:但是法律是社會的最低標準 (言下之意就是以法律為標準還不夠就是啦~~) 我:但是基本上法律不禁止的 就可以做 (我是指原則上啦) 編:是這樣沒錯 但是不違法的事情並非都是適當的 我:所以要對不違反法令的事加諸高於法律的標準? 我:限制他人原本有自由權的行為 那就是侵害基本人權啦! 編:....... (手足無措) 我能理解世代差異 和他們這些兩倍速時代的舊人類 對於接受多元文化的雅量是何等匱乏 他們是如何地畏懼後現代的私維 他們是如何可鄙而市儈地消費全球化的宗教符碼 所 以 他 們 沒 有 心 思 把 眼 光 放 到 我 們 身 上 ˙ ˙ ˙ ˙ ˙ ˙ ˙ ˙ ˙ ˙ ˙ ˙ ˙ ˙ ˙ ˙ ˙ 無 論 是 在 認 知 彼 此 的 差 異 或 是 探 求 真 相 之 上 ˙ ˙ ˙ ˙ ˙ ˙ ˙ ˙ ˙ ˙ ˙ ˙ ˙ ˙ ˙ ˙ ˙ ˙ ˙ : 聽得我冷汗直流.......>"< : 我跟他講說 基於事實的認知 我必須講 : 今早登出的那一篇是我的謊話 後來的回應才是真話 : 話說回來 我的文章已經證實 傷害的批踢踢的名譽了 : 唉....我只能說罪該萬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12
sharpy:還知道法律是社會的最低標準嗎 61.59.252.10 03/09
endor:XD 我笑了218.166.163.129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