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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因此,我在「10915 5/22 [轉載] 不當購買新聞才是焦點」中的推文就提到 : 的方法在該文作者陳炳宏教授中,「也在原本陳老師的文章內容裡,不過好 : 像修過了」﹝uus 語﹞;「觀眾必須被告知節目中存有置入性行銷,如在節 : 目開頭、結尾、與廣告結束後,向觀眾清楚揭露訊息」、「惟若從歐盟修法 : 5 5/19 [新聞] NCC附帶條款 置入性行銷 要告知資金來源」,所以這些 : 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甚至NCC 都是該如我一樣被貼上「媒亂 : 價值觀錯亂」的標籤? 10915篇 2007.5.22 蘋果論壇 不當購買新聞 才是焦點 /陳炳宏 雖然置入性行銷規範議題真的有點千頭萬緒,不過可以概括分成四部分來分析:一 是政策置入新聞、二是政策置入節目、三是商品置入新聞、四是商品置入節目。根 據我個人的研究心得與意見,前三種都應該禁止,第四種應該還可以集思廣益去看 如何規範,以盡速達到NCC的規範目標! 看來....錯亂的不是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更不用說「媒亂價值觀錯亂」 出問題的是你又一次的片面解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17.32 ※ 編輯: lostt 來自: 219.70.217.32 (07/11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