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因此,我在「10915 5/22 [轉載] 不當購買新聞才是焦點」中的推文就提到
: 的方法在該文作者陳炳宏教授中,「也在原本陳老師的文章內容裡,不過好
: 像修過了」﹝uus 語﹞;「觀眾必須被告知節目中存有置入性行銷,如在節
: 目開頭、結尾、與廣告結束後,向觀眾清楚揭露訊息」、「惟若從歐盟修法
: 5 5/19 [新聞] NCC附帶條款 置入性行銷 要告知資金來源」,所以這些
: 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甚至NCC 都是該如我一樣被貼上「媒亂
: 價值觀錯亂」的標籤?
10915篇
2007.5.22 蘋果論壇
不當購買新聞 才是焦點 /陳炳宏
雖然置入性行銷規範議題真的有點千頭萬緒,不過可以概括分成四部分來分析:一
是政策置入新聞、二是政策置入節目、三是商品置入新聞、四是商品置入節目。根
據我個人的研究心得與意見,前三種都應該禁止,第四種應該還可以集思廣益去看
如何規範,以盡速達到NCC的規範目標!
看來....錯亂的不是歐美媒體監督團體、國內傳播學者,更不用說「媒亂價值觀錯亂」
出問題的是你又一次的片面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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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0.217.32
※ 編輯: lostt 來自: 219.70.217.32 (07/11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