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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tt (事不過三!)》之銘言: : → lostt:我只問,「護航媒亂」的言論在本版該被批評還是該被合理化? 07/10 14:15 : 推 lostt:「新聞販售這種重度媒亂的行為為何在本版可以被認可?」 07/10 14:18 : → hambear:lostt應看一下waynedd的內容 不同立場不能就戴人家帽子 07/10 14:22 : → lostt:我戴了誰的帽子? 把指控當證據才叫扣帽子 07/10 14:25 : → lostt:基於證據的指證不叫扣帽子,那是事實 07/10 14:27 : → hambear:lostt大 不是跟你不一樣"做法"就是護航媒亂 把媒亂合理化 07/10 14:29 : → waynedd:"我只問,「護航媒亂」的言論".歐盟放寬不就是"護航媒亂"? 07/10 14:26 : 其次,我說過,現在的新聞,不管哪一台,不管藍綠,都是夾雜置入性行銷。 : NCC有狗膽就禁止,不需要假裝' 駭人聽聞 ',他們哄你,沒理由大家都要跟著無邪。 : 有人天真的說看到新聞廣告化要舉報給NCC. 別鬧了,既然我是業界的,我遇到NCC : 的機會還會少嗎? 這些蛋頭早點滾蛋早點好,我覺得他們根本就是亂源之一 : ==================分隔線================= : 上面兩段截自某人文章 : 請問上面的言論若不是幫媒亂護航,那叫什麼? : 媒亂利益人都跳出來嗆聲說我就是我行我素、 : "沒理由大家都要跟著無邪"都把邪惡的行為合理化了,這還不叫幫媒亂護航? lostt你這種天真泛道德,不知道到底想幹麻,你先回答一個問題 理容院到底該不該理髮,然後套進去你自己問來問去,可不可以,該不該之類的愚蠢 問題。 事實上就是,理容院一直,至少幾十年都是沒在理髮。 如果有個主管機關,假設警政署好了,出來靠北說說理容院竟然沒在理髮,"駭人聽聞" ,我認為這位發言人應該被送去精神病院觀察→這也是我對NCC的看法。 至於你引述NCC的方案,在我看來剛好證明NCC是一群腦殘,不出現公司LOGO跟電話 就不算廣告,好好笑,置入性行銷不是這樣的,這個方案在我看來是促進置入性行銷。 比如規定理容院不能叫理容院,要改叫理身院,然後這就算合法了。 這個不叫努力,這叫腦殘。 你舉歐盟的範例也正好彰顯NCC有多腦殘,人家是要立法禁止新聞跟兒童節目置入行銷 NCC是協助業者置入行銷,另外還順便打壓真正無涉置入的資助業者,腦殘x2 而你竟然浪費這麼多版面,還搞不清楚狀況,我建議你畢業以後找家媒體或者行銷公司 工作,去跟你的老闆談職業道德,發揮你的影響力,拒絕業配,拒絕企劃編輯,順便假 日檢舉理容院,沒事發表一下理容院不理髮的駭人聽聞事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39.12
Aok0932:別浪費時間了吧 他只是自問自答 講爽的 07/10 15:05
lostt:該講的我都已經講了,該是媒亂版版友自已作出判斷的時候了 07/10 15:06
lostt:「你願不願意讓你了解世界的媒介受到金錢的扭曲?」 07/10 15:11
waynedd:當你無法獲知該被揭露的資訊時."如何知道媒介受到金錢的扭 07/10 15:13
waynedd:曲"? 07/10 15:14
lostt:你的邏輯錯了吧? 應該是:為了防止資訊被扭曲,應該怎麼做? 07/10 15:22
lostt:"當XXX,如何知道媒介受到金錢的扭曲" 07/10 15:24
lostt:XXX可以代入千萬種理由,這個邏輯是沒意義的 07/10 15:26
waynedd:所以還是得先知道"資訊如何能被扭曲"..才有辦法談論"防止" 07/10 15:27
lostt:那好,那請問在什麼形式下資訊會被扭曲? 07/10 15:29
waynedd:而且"媒介"..這詞可廣了..我很想聽聽你的作法.. 07/10 15:28
lostt:相關廣電法規、學術論文還不夠你去了解如何不讓資訊扭曲? 07/10 15:34
waynedd:這很多耶..威嚇的手段有廣告費..官司(驚爆內幕)等..媒體購 07/10 15:32
lostt:問我,還不如去問張錦華等學者 07/10 15:35
waynedd:買資訊(千鈞一刻)..媒體自己扭曲(危機最前線)甚至與錢無關 07/10 15:35
waynedd:所以連提出一點你自己認為可行的作法都沒有??頗為可惜.. 07/10 15:37
lostt:連"NCC有無處理新聞廣告化"都講半天了,還可惜-____- 07/10 15:57
lostt:光講無意義的旁枝末節就講不完了,哪有精力講正題 07/10 15:59
lostt:我當然有我的看法,但...專業分工的年代不用人人都是文史工 07/10 16:00
lostt:作者,未深入了解之前尊重專業才有利社會分工 07/10 16:01
lostt:"NCC在公聽會前就進行裁罰?" <--忙著應付這種問題,當然可惜 07/10 16:08
waynedd:"新聞置入性行銷"最後變成"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這對 07/10 16:33
waynedd:說過"本討論串是以新聞為主題"..節目與新聞如此跳躍..確實 07/10 16:35
waynedd:讓我有摸不著頭緒..那蘇主委"駭人聽聞"是?? 07/10 16:35
lostt:11541是最明顯的例子,而「節目廣告化....條例」中的節目本 07/10 16:37
lostt:就包括新聞,11541聯結中後面即引用了該條例 07/10 16:38
lostt:就我的看法,之所以駭人聽聞就在於新聞局向三立購買新聞是有 07/10 16:40
lostt:史以來「御用媒體」最直接、最赤裸裸毫不遮掩的證據 07/10 16:42
lostt:11445最後一段、11532,這種毫不遮的醜聞當然駭人聽聞 07/10 16:46
lostt:不過我說過了,在台灣Time國際年度十大醜聞都被視而不見 07/10 16:47
lostt:本版對富士宴,新聞販售視為常態,當然感受不出駭人聽聞之所在 07/10 16:49
lostt:媒體是「第四權」,變成行政權的傳聲筒就是天大的醜聞 07/10 16:57
waynedd:"常藉外賣節目時段填補節目".."甚而新聞報導"..合一了?? 07/10 16:54
waynedd:喔..原來是對這驚愕??政府招待記者節日時吃吃喝喝..這個有 07/10 16:59
lostt:請搞清楚公關記者招待會和簽契約買新聞的差別 07/10 17:03
waynedd:史以來就有..農委會委託年代製作"台灣好米"的報導..民間團 07/10 17:02
lostt:三立90多萬的5則新聞是透過限制性招標簽約的 07/10 17:04
waynedd:體都能跟媒體簽買新聞評論節目了..我還以為NCC 見多了.. 07/10 17:04
waynedd:所以NCC裁罰的那些新聞廣告化都是"簽契約買新聞"?? 07/10 17:05
lostt:....我建議你去了解一下相關要件 07/10 17:05
lostt:我已經幫忙做很多功課了,自已查一下資料應該不難 07/10 17:06
waynedd:所以無法告知NCC是否因"簽契約買新聞"而裁罰中天?? 07/10 17:07
lostt:無法? 07/10 17:08
waynedd:所以你是說NCC是因"簽契約買新聞"而裁罰中天?? 07/10 17:09
lostt:一句,預謀殺人和過失致死都要罰,證據到哪辦到哪 07/10 17:09
lostt:殺人有很多種,新聞廣告裁罰也很多,請去看法律條文相關要件 07/10 17:11
lostt:稍微用心想一下,中天和三立的差別很容易分出來 07/10 17:12
waynedd:所以非簽契約買新聞NCC還是可以管..而非"NCC就不需處理".. 07/10 17:13
waynedd:那個區分有什麼意義嗎?? 07/10 17:14
lostt:一次斷章取義可以討論,多次請恕我不奉陪 07/10 17:14
lostt:請去看案例和相關法條 07/10 17:16
waynedd:斷章取義??這個區分是你說的..所以依你所言..中天等遭受裁 07/10 17:16
waynedd:罰..必定是"簽契約買新聞"NCC才有可能受理.只想問這樣推論 07/10 17:17
lostt:"NCC在公聽會前就進行裁罰?" <---這種問題還要問幾次? 07/10 17:21
waynedd:是否符合你所言?? 07/10 17:21
lostt:廣電法第31條 07/10 17:25
lostt:有關新聞及政令宣導節目,播放之方式及內容,不得由委託播送 07/10 17:27
lostt:告之廠商提供 07/10 17:28
waynedd:不好意思..我以為標準出來才會來做裁罰判定.. 07/10 17:25
lostt:11542篇NCC的判決都有法條 07/10 17:29
waynedd:所以你認為記者會NCC不需要受理?實務上記者會都會有新聞稿 07/10 17:30
lostt:9028篇,新聞的「真實」原則 07/10 17:33
lostt:有新聞稿不代表新聞記者一定受受訪者所拘束 07/10 17:34
lostt:受訪者提供的資料是一回事,記者自主性是另一回事 07/10 17:36
lostt:這應該不會很難分,公關記者會和新聞簽約的差別 07/10 17:37
waynedd:沒受拘束??廠商的廣告費不想賺了??行銷要搞定這個很簡單.. 07/10 17:43
waynedd:要分.也只能分一個媒體給記者的業配.一個是專案組的企劃.. 07/10 17:45
lostt:................................................. 07/10 17:46
waynedd:但這些都是你所謂的"媒介受到金錢的扭曲".. 07/10 17:47
lostt:對價關係 07/10 17:49
lostt:公關記者會新聞若出現廣告訊息,媒體未盡被動篩選資訊之責 07/10 17:51
lostt:若明定契約買新聞,媒體主動犯規 07/10 17:52
lostt:講新聞販售還能天下掉下一句"廣告費"....我真的累了 07/10 17:53
waynedd:所以說你不懂行銷手法怎麼操作..有"新聞"就有"廣告"..這就 07/11 02:03
waynedd:類似買廣告..買哪檔"搭"哪檔."電視台採取買廣告送新聞"(目 07/11 02:06
waynedd:擊者no.51 p.52).."某報記者說..業務和該團的公關公司談妥 07/11 02:12
waynedd:只要登十篇文章..廣告費兩百萬元"(目擊者no.51 p.53) 07/11 02:18
waynedd:所以記者會採訪不登..廠商以"曝光率不佳"為由不下廣告..所 07/11 02:21
waynedd:以真是"天下掉下一句"廣告費""??亦或你不了解其中的運作?? 07/11 02:25
Jamy:XD 07/11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