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04/17/200hp.html
農委會網站公告-
http://0rz.tw/imM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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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4)日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寵物食品暨寵物食品管
理,包括製造或輸入寵物食品業者之產品申報、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寵物建康物質之限制及
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內容等之授權依據。根據草案規定,寵物食品廣告不得有不實、誇
張的情形,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指出,此次修正要點包括:定義寵物食品及寵物食品業者;增訂寵物食品管理,包
括製造或輸入寵物食品業者之產品申報、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寵物建康物質之限制及寵物食
品應標示事項、內容等之授權依據;增訂主管機關得進入寵物食品之製造、販售等場所,
執行檢查或抽樣檢驗,以及命令業者回收、銷燬問題寵物食品之法源依據。
農委會表示,修政要點還包括:對於惡意虐待、傷害動物,導致其重傷或死亡行為存有競
合之罰責部分合併規範;針對違反寵物食品管理規定者增訂相關罰責,另依比例原則調整
罰責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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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網站公告文章:
關於監察院糾正農委會延宕立法管理寵物飼料一案,農委會表示,該會係於 97 年
12 月 22 日 始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指定為「寵物及相關產品或服務」之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後即積極蒐集相關資料,並審視國內外各相關法令與審慎評估後,乃
決定研訂專法以管理寵物食品。
農委會指出,經研析美國、歐盟、加拿大、澳洲及日本等國對寵物飼料之管理機制,
發現除日本是以專法管理外,其餘國家則以食品相關法規予以規範,或由業者自主管理。
根據資料顯示,日本政府係於 96 年發生寵物飼料遭以三聚氰胺摻假事件後,始著手研擬
相關之管理機制,其「寵物食品安全法」係於 97 年 6 月 18 日 公告,同年 12 月 3
日 另以第 366 號政令公告前開法律適用之寵物種類為犬及貓,並自本( 98 )年 6 月
1 日 起施行 ,為全世界第 1 個以專法管理寵物食品的國家。
農委會說明,經參酌前開先進國家管理規範,並考量我國之現況,經與專家學者討論
後,擬具寵物食品安全管理法草案相關條文,目前已於本( 98 )年 4 月 17 日 及 27
日完成公聽會之程序,雖於會中業者代表強烈反對訂定本項法規,然為使寵物之生命及健
康能有基本的保障,同時維護飼主與合法廠商之權益,仍將朝制定專法管理進行。未來,
如順利通過,將是繼日本之後,全世界第 2 個以專法管理寵物食品的國家。
農委會強調,自 93 年寶路狗飼料事件後,該會已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要求,
於「加強飼料生產與衛生安全管理計畫」中抽驗市售寵物食品,以進行寵物食品之監控。
未來,在專法尚未通過公布實行前,該會除加強辦理市售產品衛生安全之監控外,亦將透
過相關宣導強化業者自主管理之能力;至對飼主權益保障部分,則仍依消費者保護法賡續
辦理,同時並將透過相關宣傳管道,籲請消費者勿購買來源或標示不明之寵物食品,以杜
絕不良產品於市面上流通。
農委會最後強調,該會將尊重監察院之糾正意見,儘速依法制作業程序完成相關法規
之訂定,確保寵物食品之安全,以達各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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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台南市收容所貓咪和狗狗:
http://vopoocheu2.pixnet.net/blog
台南市待認養貓狗相簿:
http://www.wretch.cc/album/saveqdc
台南市流浪動物義工協會:
http://blog.sina.com.tw/sq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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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奇摩新聞以及行政院農委會網站
網址:
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