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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你貓咪是要送養的嗎 若是的話請問需要什麼條件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56.76
tzac:我是來"分享"小貓照片的。不是來送養的。 59.104.233.136 07/11
bradfan:你是來賣的吧... 218.169.50.248 07/12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時間: Tue Jul 12 15:24:01 2005 tzac 有板友提供資訊 指出妳在某買賣為主的論壇張貼跟以下一樣的文章 但是文章標題不同 在哪裡是 [我要賣][台中市][新竹市]喜瑪拉亞小朋友 即使你在ptt以分享方式張貼 但也違反新版規 "分享純種幼貓犬照片相本的文章,如果內容含糊不清,疑似販賣者,砍文。" 我也會將相關有妳相本連結的文章都刪除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我家的小貓咪長大啦~ : 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一胎可愛的小朋友 : 剩下2隻,1母1公了>"< : 他們真的超可愛的唷~ (照片連結引用時刪除) : 這樣為什麼是劣文? : 分享小貓的照片為什麼會被列劣文?我不懂,請版主回應。 : 別的版文連小狗的張腿雞雞照都可以分享,我的小貓照片有什麼不對? : 我又不是來賣貓的!!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Tue Jul 12 23:26:52 2005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tzac : 有板友提供資訊 : 指出妳在某買賣為主的論壇張貼跟以下一樣的文章 : 但是文章標題不同 : 在哪裡是 : [我要賣][台中市][新竹市]喜瑪拉亞小朋友 : 即使你在ptt以分享方式張貼 : 但也違反新版規 : "分享純種幼貓犬照片相本的文章,如果內容含糊不清,疑似販賣者,砍文。" : 我也會將相關有妳相本連結的文章都刪除 :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我家的小貓咪長大啦~ : : 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一胎可愛的小朋友 : : 剩下2隻,1母1公了>"< : : 他們真的超可愛的唷~ : (照片連結引用時刪除) : : 這樣為什麼是劣文? : : 分享小貓的照片為什麼會被列劣文?我不懂,請版主回應。 : : 別的版文連小狗的張腿雞雞照都可以分享,我的小貓照片有什麼不對? : : 我又不是來賣貓的!! 我說的很清楚了,我這裡沒有任何"販賣"的字樣。 只是很單純的分享相片,有網友來信我也沒提過任何買賣的字句。 為什麼就變成販賣? 我說了是分享!是分享呀! 而且這三隻貓甚至根本不是我家生的貓,是我家妹妹生的貓的小貓長大了生下的。 人家主人要賣我有什麼辦法??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你們是失聰還是失智?為什麼聽不懂!!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分享=劣文?? 時間: Tue Jul 12 23:34:52 2005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我只想分享可愛的小貓。 沒想到我第一次發分享文就得了一個劣文。 如果版主還是維持我是來賣貓的劣文,我將為我的ID和名譽上訴到底。 這是我被發劣文當天回信給版主的文章。 寵物版一直是我最喜歡的版之一。我每次上站都一定會進來看看,這讓我 非常開心。今天我家的小貓2個月了,我上來分享照片。不是來賣貓的。 別人要認養我的貓,我也回信給他說明我家的貓不是來這裡給人家認養的。 現在我的文章多一個劣文了,既然版主有能力設我劣文,應該也可以刪掉。 請版主還我原來的記錄,我以後再來不進來這個版。 謝謝 > -------------------------------------------------------------------------- < 作者: bradfan (QQ)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Tue Jul 12 23:53:03 2005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 tzac : : 有板友提供資訊 : : 指出妳在某買賣為主的論壇張貼跟以下一樣的文章 : : 但是文章標題不同 : : 在哪裡是 : : [我要賣][台中市][新竹市]喜瑪拉亞小朋友 : : 即使你在ptt以分享方式張貼 : : 但也違反新版規 : : "分享純種幼貓犬照片相本的文章,如果內容含糊不清,疑似販賣者,砍文。" : : 我也會將相關有妳相本連結的文章都刪除 : : (照片連結引用時刪除) : 我說的很清楚了,我這裡沒有任何"販賣"的字樣。 : 只是很單純的分享相片,有網友來信我也沒提過任何買賣的字句。 : 為什麼就變成販賣? : 我說了是分享!是分享呀! : 而且這三隻貓甚至根本不是我家生的貓,是我家妹妹生的貓的小貓長大了生下的。 : 人家主人要賣我有什麼辦法?? :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你們是失聰還是失智?為什麼聽不懂!! 但是你在別的板上確實有買賣行為(不是已經賣出一隻貓咪了嗎?) 如果狗貓販會白目到連"販賣"這兩個字都打出來 就不只是劣文而已了,連在pet板po文的權利都會被停止吧 說句明白話,要賣狗貓的人不會直接說明是"賣",而會婉轉說"分享"諸如此類的話 如果你在本板潛水夠久,是不難發現這個事實的 PS.dear板主:如果我這篇文章會引發戰文,請刪除,我先行致歉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相關有妳相本)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0:33:46 2005 ※ 引述《bradfan (QQ)》之銘言: :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我說的很清楚了,我這裡沒有任何"販賣"的字樣。 : : 只是很單純的分享相片,有網友來信我也沒提過任何買賣的字句。 : : 為什麼就變成販賣? : : 我說了是分享!是分享呀! : : 而且這三隻貓甚至根本不是我家生的貓,是我家妹妹生的貓的小貓長大了生下的。 : : 人家主人要賣我有什麼辦法?? : :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你們是失聰還是失智?為什麼聽不懂!! : 但是你在別的板上確實有買賣行為(不是已經賣出一隻貓咪了嗎?) : 如果狗貓販會白目到連"販賣"這兩個字都打出來 : 就不只是劣文而已了,連在pet板po文的權利都會被停止吧 : 說句明白話,要賣狗貓的人不會直接說明是"賣",而會婉轉說"分享"諸如此類的話 : 如果你在本板潛水夠久,是不難發現這個事實的 : PS.dear板主:如果我這篇文章會引發戰文,請刪除,我先行致歉 已向小組長提出說明及証據。等小組長查明我說的屬實。請版友及版主連po三天的道歉文 ,以賠償我的人格被抵損的損失。 致於其他地方所有的賣文,不是我的。 我已經說過,我是來分享。並沒有來販賣的意思。 因為那些貓的主人不是我。我也沒資格販賣。 我珍惜我的ID,所以為我的ID爭取應有的尊重。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0:34:56 2005 : :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你們是失聰還是失智?為什麼聽不懂!! : 但是你在別的板上確實有買賣行為(不是已經賣出一隻貓咪了嗎?) : 如果狗貓販會白目到連"販賣"這兩個字都打出來 : 就不只是劣文而已了,連在pet板po文的權利都會被停止吧 : 說句明白話,要賣狗貓的人不會直接說明是"賣",而會婉轉說"分享"諸如此類的話 : 如果你在本板潛水夠久,是不難發現這個事實的 : PS.dear板主:如果我這篇文章會引發戰文,請刪除,我先行致歉 不會刪除的 如果有觀念有落差 更應該溝通 原波的第一次分享文 我刪除之前的確有遲疑 因為通常刪除前我會先查詢id 原po上站次數與文章發表篇數 不像一般販賣的免洗id 可是看她的文章與推文 實在很像懂得規避法律的貓販 所以我不僅刪除 也給了劣文 (根據農委會的規定 網路上無照販賣脊椎類動物是違法的)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0:38:48 2005 : ,以賠償我的人格被抵損的損失。 : 致於其他地方所有的賣文,不是我的。 那怎麼會文字 連結都一樣呢? : 我已經說過,我是來分享。並沒有來販賣的意思。 : 因為那些貓的主人不是我。我也沒資格販賣。 : 我珍惜我的ID,所以為我的ID爭取應有的尊重。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0:46:48 2005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 ,以賠償我的人格被抵損的損失。 : : 致於其他地方所有的賣文,不是我的。 : 那怎麼會文字 連結都一樣呢? : : 我已經說過,我是來分享。並沒有來販賣的意思。 : : 因為那些貓的主人不是我。我也沒資格販賣。 : : 我珍惜我的ID,所以為我的ID爭取應有的尊重。 因為我只有數位相機。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小貓拍照。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他把小貓照片波到網路上。 這個60歲的阿桑只會收信跟發信。 連上版po文都是在我家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教他的。 > -------------------------------------------------------------------------- < 作者: Aris0924 (跟我求婚吧)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1:34:44 2005 疑問? 你說60歲的阿桑?你幫她用~因為他不會用咩 那你又說是你妹妹的貓? 你妹60的話 你不就..........@_@ 然後你妹要賣 你只是分享 嘖嘖 我姊在網拍賣隻泰迪熊娃娃 我幫她分享 不是我要賣喔~ 唉~一切盡在不言中 > -------------------------------------------------------------------------- < 作者: ursula (back)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1:46:09 2005 ※ 引述《Aris0924 (跟我求婚吧)》之銘言: : 疑問? : 你說60歲的阿桑?你幫她用~因為他不會用咩 : 那你又說是你妹妹的貓? 你妹60的話 你不就..........@_@ : 然後你妹要賣 你只是分享 : 嘖嘖 我姊在網拍賣隻泰迪熊娃娃 我幫她分享 不是我要賣喔~ : 唉~一切盡在不言中 我剛又看了一遍 發現好像他說的"我家妹妹"應該是指他養的貓 "我家妹妹"生的小貓...可能給那個60歲的阿桑養吧 然後阿桑的貓現在又生了 所以照片中的小貓是第三代吧 是這樣嗎? 不過就算是被冤枉的 確實也都講的不清楚 不能怪板主阿... > --------------------------------------------------------------------------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柯甫龍我愛你:)), 看板: pet 標 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發信站: tscvs (Wed Jul 13 02:24:40 2005) 轉信站: ptt!ctu-reader!ctu-peer!news.nctu!nctumenews!news.ind.ntou!news.ntu!ma ※ 引述《[email protected] (QQ)》之銘言: :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我說的很清楚了,我這裡沒有任何"販賣"的字樣。 : : 只是很單純的分享相片,有網友來信我也沒提過任何買賣的字句。 : : 為什麼就變成販賣? : : 我說了是分享!是分享呀! : : 而且這三隻貓甚至根本不是我家生的貓,是我家妹妹生的貓的小貓長大了生下的。 : : 人家主人要賣我有什麼辦法?? : : 我說過了我不是來賣貓的,你們是失聰還是失智?為什麼聽不懂!! : 但是你在別的板上確實有買賣行為(不是已經賣出一隻貓咪了嗎?) : 如果狗貓販會白目到連"販賣"這兩個字都打出來 : 就不只是劣文而已了,連在pet板po文的權利都會被停止吧 : 說句明白話,要賣狗貓的人不會直接說明是"賣",而會婉轉說"分享"諸如此類的話 : 如果你在本板潛水夠久,是不難發現這個事實的 : PS.dear板主:如果我這篇文章會引發戰文,請刪除,我先行致歉 XDDD 我覺得重點是在 "剩下一公一母" 這句話~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2:43:53 2005 妳好 請參考我轉貼來的 脊椎類動物買賣 雖然不是你們家在賺錢賣貓 可是相關單位一查發信IP 那就是從妳家發出的 而且你這篇也寫出從旁協助她貼買賣文 即使你們無心之過 也是違法 提醒你們應該注意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 那怎麼會文字 連結都一樣呢? : 因為我只有數位相機。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小貓拍照。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他把小貓照片波到網路上。 : 這個60歲的阿桑只會收信跟發信。 : 連上版po文都是在我家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教他的。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相關有妳相本)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3:01:27 2005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妳好 : 請參考我轉貼來的 脊椎類動物買賣 : 雖然不是你們家在賺錢賣貓 : 可是相關單位一查發信IP : 那就是從妳家發出的 : 而且你這篇也寫出從旁協助她貼買賣文 : 即使你們無心之過 : 也是違法 : 提醒你們應該注意 :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因為我只有數位相機。 :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小貓拍照。 :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他把小貓照片波到網路上。 : : 這個60歲的阿桑只會收信跟發信。 : : 連上版po文都是在我家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教他的。 版主完全偏離主題了 我今天強調陳述的事情是,我並沒有在貴版有買賣寵物的行為及文章。 致於誰要在什麼地方發文買賣什麼東西都與我無關,也與您無關。 我們今天討論的點僅在貴版的版規及我的文章。 我知道這個版是禁止買賣的,也並沒有買賣的意願。 > --------------------------------------------------------------------------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柯甫龍我愛你:)), 看板: pet 標 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發信站: tscvs (Wed Jul 13 03:59:10 2005) 轉信站: ptt!ctu-reader!ctu-peer!news.nctu!nctumenews!news.ind.ntou!news.ntu!ma 老實說 我有點進去看過妳的連結相本 妳覺得那2隻小喵很可愛想要分享 但妳的相本裡卻只有那麼一本相簿 沒有個人或其他零碎相本~~ 感覺很刻意 跟一個要賣哈士奇的網友一樣 很難不讓人做聯想~~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 那怎麼會文字 連結都一樣呢? : 因為我只有數位相機。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小貓拍照。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他把小貓照片波到網路上。 : 這個60歲的阿桑只會收信跟發信。 : 連上版po文都是在我家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教他的。 > -------------------------------------------------------------------------- < 作者: sallycatt (貓)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5:38:22 2005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柯甫龍我愛你:))》之銘言: : 老實說 : 我有點進去看過妳的連結相本 : 妳覺得那2隻小喵很可愛想要分享 : 但妳的相本裡卻只有那麼一本相簿 : 沒有個人或其他零碎相本~~ 感覺很刻意 : 跟一個要賣哈士奇的網友一樣 : 很難不讓人做聯想~~ : ※ 引述《[email protected]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因為我只有數位相機。 :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小貓拍照。 : : 因為只有我可以幫他把小貓照片波到網路上。 : : 這個60歲的阿桑只會收信跟發信。 : : 連上版po文都是在我家我花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教他的。 除了文章過於簡短外,且有引導販賣的嫌疑外... 販賣文中沒有留下其他的聯絡方式, 間接表示 意者需要經過您的仲介才能轉介給貓瞇的原主人... 若要說妳完全沒有介入販貓的行為也說不過去... 連打B都不會的阿桑,怎麼上網跟意者接洽呢? 心電感應嗎? 況且...貓不是您的,您分享給大家知道.... 卻著重在動物的性別跟年紀...怎樣都覺得文章可疑且莫名其妙... 不是您的貓,那又何必告訴我們剩下幾隻了.... 看文者只會覺得這文章怪怪的.... 或許您是抱著善心來分享貓的照片, 但您的PO文是處於灰色地帶.... 版主給您一個劣文且刪文已經是很大的寬容且審慎地處理這件事情 沒想到您不但不改變自己PO文的內容反倒以自己的ID要脅版主, 要求版主給您一個公道?還要版主PO三天的道歉文???? 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PO文沒問題... 被人發現有同文PO於其他販賣版上, 馬上撇清關係說不是您賣的! 文章都是出自您手的不是嗎? 怎樣都脫去不了販賣的嫌疑.... 只是主人不是您而已 本來還覺得這文章或許是個誤會... 沒想到您的態度傲慢到讓人覺得您是撇清關係來捍衛自己的ID清譽 而不是真心來分享照片的... 至少以小妹我來說,我感覺不到您有分享的動機 版主若是真的誤會您的話,不會只給劣文! 這樣還不夠嗎?? 自己文章有問題,不是檢討自己表達卻是這樣大肆地說版主誤會您.... 還跟逕自上訴到站務管理員去... 擺明就是抓邏輯或是法規漏洞 這.............唉...... 總之,版主,我支持您的行為!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8:51:13 2005 : 除了文章過於簡短外,且有引導販賣的嫌疑外... : 販賣文中沒有留下其他的聯絡方式, : 間接表示 : 意者需要經過您的仲介才能轉介給貓瞇的原主人... : 若要說妳完全沒有介入販貓的行為也說不過去... : 連打B都不會的阿桑,怎麼上網跟意者接洽呢? : 心電感應嗎? 我想您誤會了,本版與各位說的賣貓文網頁有著相當大的差距。 我及阿桑都沒有在任何一個bbs上發任何販賣文章。 他在我的幫忙下在另一個專門販賣寵物的網頁上發了文章,僅止而已。 : 況且...貓不是您的,您分享給大家知道.... : 卻著重在動物的性別跟年紀...怎樣都覺得文章可疑且莫名其妙... : 不是您的貓,那又何必告訴我們剩下幾隻了.... : 看文者只會覺得這文章怪怪的.... 請您平心靜氣的想一想。就只假設這不是賣貓文,到底哪裡奇怪? 只因各位已先入為主的認為我在賣貓,才會對我的文章做出總總的推測罷了。 : 或許您是抱著善心來分享貓的照片, : 但您的PO文是處於灰色地帶.... : 版主給您一個劣文且刪文已經是很大的寬容且審慎地處理這件事情 : 沒想到您不但不改變自己PO文的內容反倒以自己的ID要脅版主, : 要求版主給您一個公道?還要版主PO三天的道歉文???? 這件事情原來已經結束,在7月11日版主道歉復文之後,我回信給版主說明 我只希望能取消劣文,此後再不進貴版,免得招人討厭也討自己沒趣。結果 在7月14卻又再加一劣文。我覺得自己的人格受損,心情也很受傷。如果我真 的想賣貓也不會想來這裡賣的,也不用再在這裡跟各位爭論。因為我真的沒想過 。 : 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PO文沒問題... : 被人發現有同文PO於其他販賣版上, : 馬上撇清關係說不是您賣的! : 文章都是出自您手的不是嗎? : 怎樣都脫去不了販賣的嫌疑.... : 只是主人不是您而已 : 本來還覺得這文章或許是個誤會... : 沒想到您的態度傲慢到讓人覺得您是撇清關係來捍衛自己的ID清譽 : 而不是真心來分享照片的... 我的心情是,真心來分享照片之後,被說成是賣貓。再怎麼說明都是賣貓。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您覺得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情或態度? 如果是您,在高興家族裡小貓長大的心情下興奮的來發文,卻招受到一連串的 質問+2個劣文您又有什麼感想? : 至少以小妹我來說,我感覺不到您有分享的動機 : 版主若是真的誤會您的話,不會只給劣文! : 這樣還不夠嗎?? : 自己文章有問題,不是檢討自己表達卻是這樣大肆地說版主誤會您.... : 還跟逕自上訴到站務管理員去... : 擺明就是抓邏輯或是法規漏洞 : 這.............唉...... : 總之,版主,我支持您的行為!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如果...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我一直很熱愛這個版,每次上線一定要進來看一看。也從來沒想過要犯什麼版 規,更沒想過會發生這些事情。如果早知道自己因為分享會發生這麼多事情。 我情願自己7月11日沒進來過來,而這裡仍然是我最愛的版之一.......。 我只覺得被誤會的心情很受傷。我家的妹妹二年前生完最後一胎不久就死了。 接著弟弟(公貓)也在一年後跟著她一起走了(2隻都為寶路事件)。 全家難過的不得了,如今家中僅剩下最後一胎中的其中一隻貓咪。那天得知 妹妹的小孩的小孩長大了還這麼可愛大家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我抱著這種心 情進來分享,各位卻說我文章如何如何的矛盾....... 這是我今年po過最快樂,也最難過的文章。 ...............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09:20:24 2005 :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 如果... :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 我一直很熱愛這個版,每次上線一定要進來看一看。也從來沒想過要犯什麼版 : 規,更沒想過會發生這些事情。如果早知道自己因為分享會發生這麼多事情。 : 我情願自己7月11日沒進來過來,而這裡仍然是我最愛的版之一.......。 : 我只覺得被誤會的心情很受傷。我家的妹妹二年前生完最後一胎不久就死了。 : 接著弟弟(公貓)也在一年後跟著她一起走了(2隻都為寶路事件)。 : 全家難過的不得了,如今家中僅剩下最後一胎中的其中一隻貓咪。那天得知 : 妹妹的小孩的小孩長大了還這麼可愛大家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我抱著這種心 : 情進來分享,各位卻說我文章如何如何的矛盾....... : 這是我今年po過最快樂,也最難過的文章。 : ...............  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家出來的貓咪真的很美個性很棒,我們很以牠們為傲。 從昨天發展出這事之後我的心情一直很糟,感到非常的焦慮也不知所措。  男友也從剛開始的安慰我到最後叫我別管這些事情,網路上愛打嘴炮看好戲  的人多的是,想和他們爭是永遠沒有結果的。自認倒霉就算了,一次經驗一次 乖之類的。換句話說我是沒有昭雪的一天了。我提出的証據到最後想必也會被 各位說成是自家友人一定會偏坦自己人,甚至說這個人根本不存在是我為了要 賣貓自己虛構出來的。........ 我絕對不要自認倒霉! 他的確是有在別的專門買賣寵物的網頁發文章,但是不在這裡;也沒想過在這 裡!!請各位不要再任意的猜測或是隨意的辱侮我分享的意思。難道各位都不 在聽人真正的想法了嗎?原PO我都已經說了N遍是分享是分享呀!!要認養我也 回絕(因為不是我的)也說明沒有要賣過,怎麼PO文的是我,而解釋文章的卻 是各位?為什麼要想的那麼複雜?我都說了我沒這個意思了呀!!各位你一句 "是個規避法律手法高明的貓販"我一句"感覺很刻意"的想像擴大這件事...... 明明就沒有。我一個人說沒有,各位卻說有。那想買賣貓咪的人到底是各位還 是我?我一個人說我來分享照片的,各位卻說是賣貓。那真正不想分享照片的 又是誰?不是哪一邊人多事實就會是多的那一邊。 經過這件事情之後,這個從前溫暖的pet版再也不可愛了。 版主及其他版友愛護動物的心情我可以了解,但是絕對不是這樣的。如果我 真的來賣貓我還不怎麼在意,但是最可憐的事情是....我並沒有這個意思啊... .......... > -------------------------------------------------------------------------- < 作者: bradfan (QQ)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0:06:39 2005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 : 如果... : :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 :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 : 我一直很熱愛這個版,每次上線一定要進來看一看。也從來沒想過要犯什麼版 : : 規,更沒想過會發生這些事情。如果早知道自己因為分享會發生這麼多事情。 : : 我情願自己7月11日沒進來過來,而這裡仍然是我最愛的版之一.......。 : : 我只覺得被誤會的心情很受傷。我家的妹妹二年前生完最後一胎不久就死了。 : : 接著弟弟(公貓)也在一年後跟著她一起走了(2隻都為寶路事件)。 : : 全家難過的不得了,如今家中僅剩下最後一胎中的其中一隻貓咪。那天得知 : : 妹妹的小孩的小孩長大了還這麼可愛大家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我抱著這種心 : : 情進來分享,各位卻說我文章如何如何的矛盾....... : : 這是我今年po過最快樂,也最難過的文章。 : : ............... :  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家出來的貓咪真的很美個性很棒,我們很以牠們為傲。 : 從昨天發展出這事之後我的心情一直很糟,感到非常的焦慮也不知所措。 :  男友也從剛開始的安慰我到最後叫我別管這些事情,網路上愛打嘴炮看好戲 :  的人多的是,想和他們爭是永遠沒有結果的。自認倒霉就算了,一次經驗一次 : 乖之類的。換句話說我是沒有昭雪的一天了。我提出的証據到最後想必也會被 : 各位說成是自家友人一定會偏坦自己人,甚至說這個人根本不存在是我為了要 : 賣貓自己虛構出來的。........ 埃 埃~~昨天你主動丟水球時那種氣盛的態度,怎麼完全不復見呢? 說要提供證據的也是你,說什麼都是你,要求我道歉的也是你 在你什麼證據都沒拿出來之前,你不用妄加猜測我們會如何看待你提出的證據, 只是你什麼證據都沒拿出來 : 我絕對不要自認倒霉! : 他的確是有在別的專門買賣寵物的網頁發文章,但是不在這裡;也沒想過在這 : 裡!!請各位不要再任意的猜測或是隨意的辱侮我分享的意思。難道各位都不 : 在聽人真正的想法了嗎?原PO我都已經說了N遍是分享是分享呀!!要認養我也 : 回絕(因為不是我的)也說明沒有要賣過,怎麼PO文的是我,而解釋文章的卻 : 是各位?為什麼要想的那麼複雜?我都說了我沒這個意思了呀!!各位你一句 : "是個規避法律手法高明的貓販"我一句"感覺很刻意"的想像擴大這件事...... : 明明就沒有。我一個人說沒有,各位卻說有。那想買賣貓咪的人到底是各位還 : 是我?我一個人說我來分享照片的,各位卻說是賣貓。那真正不想分享照片的 : 又是誰?不是哪一邊人多事實就會是多的那一邊。 : 經過這件事情之後,這個從前溫暖的pet版再也不可愛了。 : 版主及其他版友愛護動物的心情我可以了解,但是絕對不是這樣的。如果我 : 真的來賣貓我還不怎麼在意,但是最可憐的事情是....我並沒有這個意思啊... : .......... 個人的一點淺見,幫阿桑po買賣文的是你,再到pet板po文的是你(只是據你說是分享) 就好像我po了一個賣場連結,標題是~<分享>安娜蘇精美的包裝~被板主刪文退回之後, 我跑去跟板主argue說明這都是我誰誰誰要賣的喔,不是我在賣, 我只是分享給各位板友,讓大家欣賞一下他要賣的東西... 這種情形你覺得板主該怎麼做? 還有,你在你被刪之原文和10028篇說是'你家'的貓,"你的"貓...如此云云 被揪出有問題之後,又說根本不是你的貓 好啦好啦~~就算是只是你沒有說明清楚,你清楚貓主人在賣貓也是事實 在旁觀者看來,美其名分享,其實就是很盡責的打廣告! ---------------------------------------------------------------------------- 這是我最後一篇回應你的說法,之後期待你拿出有利證據 讓大家折服...你也不用來丟水球跟我說東說西,還說要申告毀謗等.浪費彼此時間 如果你真的提出有利證據,我會po文對發此文表示道歉 > -------------------------------------------------------------------------- < 作者: abc61061 (荒塚孤雲)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0:13:24 2005 為什麼大家的反應會那麼激烈? 在寵物版的大家都有共通點,就是討厭私自販賣寵物的人。 今天原PO的第一篇文章的內容讓人很容易誤會。 或許那句"剩下一公一母"的意思是小貓送出去了,或賣給認識的了,你覺得可惜。 但是畢竟這裡是一個虛擬的領域,多數人都沒有真正認識你,只能揣測你的意思。 剛好又有人在其他論壇發現有人賣貓,而照片網址跟原PO一樣,你要大家怎麼想? 今天就算你沒有要賣貓的意思,但你也淪為賣貓販子利用的工具。 大家注重的是貓販的行為,而你卻只是一再的要求大家給你道歉。 當你拍的照片被拿去利用,你怎麼不趕快去把照片拿下來,讓那位阿桑無法使用? 大家氣憤的是你的照片有貓販拿來使用,而且還是你認識的人。 要道歉的是你,而不是版眾,因為你的不注意,變成了貓販的利用工具。 不管你是不是有心的,你都是犯錯了。 請不要一副犯了錯還受委屈的樣子。 因為你的文章造成大家的誤會,引起大家的爭論,再加上你辯解,要求大家道歉的文章, 已經造成全國連線寵物版版面的混亂,請不要再繼續了,這個話題已經脫離寵物版創立的 本意,你說已經呈報上去,那就已經夠了,這個話題也該停了。 -不良牛牧場PET版‧虎科大尋夢園PET版版主 abc61061-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 : 如果... : :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 :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 : 我一直很熱愛這個版,每次上線一定要進來看一看。也從來沒想過要犯什麼版 : : 規,更沒想過會發生這些事情。如果早知道自己因為分享會發生這麼多事情。 : : 我情願自己7月11日沒進來過來,而這裡仍然是我最愛的版之一.......。 : : 我只覺得被誤會的心情很受傷。我家的妹妹二年前生完最後一胎不久就死了。 : : 接著弟弟(公貓)也在一年後跟著她一起走了(2隻都為寶路事件)。 : : 全家難過的不得了,如今家中僅剩下最後一胎中的其中一隻貓咪。那天得知 : : 妹妹的小孩的小孩長大了還這麼可愛大家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我抱著這種心 : : 情進來分享,各位卻說我文章如何如何的矛盾....... : : 這是我今年po過最快樂,也最難過的文章。 : : ............... :  我可以很驕傲的說我家出來的貓咪真的很美個性很棒,我們很以牠們為傲。 : 從昨天發展出這事之後我的心情一直很糟,感到非常的焦慮也不知所措。 :  男友也從剛開始的安慰我到最後叫我別管這些事情,網路上愛打嘴炮看好戲 :  的人多的是,想和他們爭是永遠沒有結果的。自認倒霉就算了,一次經驗一次 : 乖之類的。換句話說我是沒有昭雪的一天了。我提出的証據到最後想必也會被 : 各位說成是自家友人一定會偏坦自己人,甚至說這個人根本不存在是我為了要 : 賣貓自己虛構出來的。........ : 我絕對不要自認倒霉! : 他的確是有在別的專門買賣寵物的網頁發文章,但是不在這裡;也沒想過在這 : 裡!!請各位不要再任意的猜測或是隨意的辱侮我分享的意思。難道各位都不 : 在聽人真正的想法了嗎?原PO我都已經說了N遍是分享是分享呀!!要認養我也 : 回絕(因為不是我的)也說明沒有要賣過,怎麼PO文的是我,而解釋文章的卻 : 是各位?為什麼要想的那麼複雜?我都說了我沒這個意思了呀!!各位你一句 : "是個規避法律手法高明的貓販"我一句"感覺很刻意"的想像擴大這件事...... : 明明就沒有。我一個人說沒有,各位卻說有。那想買賣貓咪的人到底是各位還 : 是我?我一個人說我來分享照片的,各位卻說是賣貓。那真正不想分享照片的 : 又是誰?不是哪一邊人多事實就會是多的那一邊。 : 經過這件事情之後,這個從前溫暖的pet版再也不可愛了。 : 版主及其他版友愛護動物的心情我可以了解,但是絕對不是這樣的。如果我 : 真的來賣貓我還不怎麼在意,但是最可憐的事情是....我並沒有這個意思啊... : ..........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0:18:19 2005 : 埃 埃~~昨天你主動丟水球時那種氣盛的態度,怎麼完全不復見呢? : 說要提供證據的也是你,說什麼都是你,要求我道歉的也是你 : 在你什麼證據都沒拿出來之前,我們是不會妄加定論的,只是你什麼證據都沒拿出來 .................... 不會妄加定論? 這是版主說的"看她的文章與推文實在很像懂得規避法律的貓販" 這是你說的"如果狗貓販會白目到連"販賣"這兩個字都打出來" 若不是您們的"妄加定論"及推測+不聽原PO的解釋,也不會也後面的事情發生。 : 個人的一點淺見,幫阿桑po買賣文的是你,再到pet板po文的是你(只是據你說是分享) : 就好像我po了一個賣場連結,標題是~<分享>安娜蘇精美的包裝~被板主刪文退回之後, : 我跑去跟板主argue說明這都是我誰誰誰要賣的喔,不是我在賣, : 我只是分享給各位板友,讓大家欣賞一下他要賣的東西... : 這種情形你覺得板主該怎麼做? : 還有,你在你被刪之原文和10028篇說是'你家'的貓,"你的"貓...如此云云 : 被揪出有問題之後,又說根本不是你的貓 : 好啦好啦~~就算是只是你沒有說明清楚,你清楚貓主人在賣貓也是事實 : 在旁觀者看來,美其名分享,其實就是很盡責的打廣告! 如果是廣告,我會說他要賣。也會把關係解釋清楚。 就是因為我並沒有打廣告又是我家貓咪的後代,所以才不覺得需要 對版上的各位做那麼多的關係解釋。 : ---------------------------------------------------------------------------- : 這是我最後一篇回應你的說法,之後期待你拿出有利證據 : 讓大家折服...你也不用來丟水球跟我說東說西,還說要申告毀謗等.浪費彼此時間 : 如果你真的提出有利證據,我會po文對發此文表示道歉 有利的證據?多有利才算?我看我直接提供家中友人的電話給你去洽詢好了 ..該不會是你想買吧? > -------------------------------------------------------------------------- < 作者: tzac (海水正藍...)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0:28:35 2005 ※ 引述《abc61061 (荒塚孤雲)》之銘言: : 為什麼大家的反應會那麼激烈? : 在寵物版的大家都有共通點,就是討厭私自販賣寵物的人。 : 今天原PO的第一篇文章的內容讓人很容易誤會。 : 或許那句"剩下一公一母"的意思是小貓送出去了,或賣給認識的了,你覺得可惜。 : 但是畢竟這裡是一個虛擬的領域,多數人都沒有真正認識你,只能揣測你的意思。 : 剛好又有人在其他論壇發現有人賣貓,而照片網址跟原PO一樣,你要大家怎麼想? : 今天就算你沒有要賣貓的意思,但你也淪為賣貓販子利用的工具。 : 大家注重的是貓販的行為,而你卻只是一再的要求大家給你道歉。 : 當你拍的照片被拿去利用,你怎麼不趕快去把照片拿下來,讓那位阿桑無法使用? : 大家氣憤的是你的照片有貓販拿來使用,而且還是你認識的人。 : 要道歉的是你,而不是版眾,因為你的不注意,變成了貓販的利用工具。 : 不管你是不是有心的,你都是犯錯了。 : 請不要一副犯了錯還受委屈的樣子。 : 因為你的文章造成大家的誤會,引起大家的爭論,再加上你辯解,要求大家道歉的文章, : 已經造成全國連線寵物版版面的混亂,請不要再繼續了,這個話題已經脫離寵物版創立的 : 本意,你說已經呈報上去,那就已經夠了,這個話題也該停了。 : -不良牛牧場PET版‧虎科大尋夢園PET版版主 abc61061- 我說過不會自認倒霉,只要一天沒昭雪。我就不會停。 該停的是你們。 我的照片本來就是幫他拍的。網頁也是幫他設的。 至於他有什麼用途我沒辦法管。 我僅基於是很可愛的後代才上線分享。 那些心機重的人才恐怖。 況且,明明我原PO也出來澄清我沒有販賣的意思了。我不懂到底還有什麼疑問? 我並不是其他人私底下寄信給我,我卻跟他報價或是議價被檢舉呀。 就憑分享的文章內容而隨意的解釋.. 這些不恐怖嗎? 你說的其他人說的想的跟我當初想分享的心情完全不同呀.... > -------------------------------------------------------------------------- < 作者: Raimu (小萊姆)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劣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1:13:22 2005 ※ 引述《dogdon (dogdon)》之銘言: : tzac : 有板友提供資訊 : 指出妳在某買賣為主的論壇張貼跟以下一樣的文章 : 但是文章標題不同 那位版友是誰 為什麼要去逛買賣論壇 是不是有意購買或販賣 很可疑喔~ 呵呵 既然反對販售行為,就連那種地方都不要去呀~ > -------------------------------------------------------------------------- < 作者: nasatiya (沉睡小貓)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1:46:58 2005 (引言太長~恕刪~) 可是.... 依我的看法(以一個純粹看文章的路人角色) 先說好喔!我並不是看過這些炮彈文~是直接看原文後才看後序的 看到原po的原文.... 真的會讓我馬上想到"賣貓" 因為"純粹"的分享文應該是不會用到"還剩下x公x母"這種字眼吧 通常這種字眼都只會出現在各大寵物販賣網上面的賣寵物文章上吧~"~ 所以這字眼應該就是您被"誤會"的主因吧 然後....被指認的那篇販賣文我也在x格看到 是一模一樣的....一字不改~只差在"分享"跟"販賣" 所以...就算您真的是來pet版分享 被懷疑也是很合理的(畢竟一模一樣的文章~很難不讓人懷疑吧) 接下來的炮彈文也是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最先您說 貓不是您的是阿桑的 可是後面卻說你家的妹妹.... 依照文意來看 2隻天使貓跟現在的妹妹都是您的貓阿 那阿桑的貓又是??? 您跟阿桑的關係又是?(我想這不用回答啦~太難懂了) 所以撇開分想或販賣心態來講 文章的不合邏輯就是一個問題所在了 > -------------------------------------------------------------------------- < 作者: Aris0924 (跟我求婚吧)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3:07:54 2005 ※ 引述《tzac (海水正藍...)》之銘言: : :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 : 如果... : :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 :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不好意思喔~ 恕我直言 我現在終於弄懂你家貓跟對方賣貓的關係了 不過要是我啊^^" 我看到我家貓的後代 生了小孩 長的超漂亮的 我PO文章的時候 一定超級開心 "大家快來看!我家妹妹的孫子耶!每一隻都超可愛的啦~~~~開心" 然後如果對方想要賣掉我家貓咪的小孩= = 我應該會揍他 啊...沒有啦 應該會請他不要這樣賣貓 要慎選主人 不想要我家貓咪的孫子被壞人養到 如果他堅持要賣 我大概會全部買下吧XD 基本上你的文章真的不像是發現了你家過世的貓的後代的興奮 然後你現在跟版主有了爭執 來解釋一番你跟賣貓者的關係 也很難過大家質疑你要分享你家妹妹後代的心(畢竟妹妹走了) 我相信你 但是跟你PO的原文相比 我會認為你是要捍衛你的ID比較多........(汗) 總之 我想這次版主也沒做錯 因為 你相簿裡的小貓確實是要賣的<----這個沒錯吧 然後版主也去貓版跟別的地方 確認你幫阿桑曾在別的地方賣貓<----這個也沒錯吧 那你說 你這篇文章要不要砍呢? 要不要劣文呢? 舉個例好了 話說今年2月的時候 我學弟也在賣貓(拍謝~我沒管好我學弟 我罵過他了) 他在這裡PO的文章是只有無名相簿 文章裡也是說分享 連到無名相簿也沒有特別說要賣貓 不過我猜版主或是別人應該有看到他在他的留言板跟想買貓的人的對話(EX 一隻多少) 所以就把我學弟浸永久水桶了 (爽!賣貓的就給他水桶吧) 那原PO你要怎麼說呢 他在這個板上 沒有任何賣貓的動作 也只有說是分享小貓的照片喔! 他只不過是在無名上作買賣的動作 那版主怎麼可以浸他水桶呢???不公平咩~~~~~ 又或是 當時二月的時候 我是幫他PO文章的人 (當時他沒有PTT的帳號 的確有拜託我過) 我當然可以PO的很完美 絲毫不涉及買賣的內文 我也可以只是要分享 可是大家只要細心點 馬上就可以發現這是要賣貓 那我如果被禁水桶 我也絲毫沒有怨言 因為我"明知對方是要賣貓 我卻幫他分享相簿" 這豈不是不管有意還是無意 都是在幫賣貓的人做宣傳嗎?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5:21:08 2005 謝謝不良牛牧場PET版‧虎科大尋夢園PET版版主 abc61061 出面勸告停止 請原PO等待小組長與站長結論 : : 況且...貓不是您的,您分享給大家知道.... : : 卻著重在動物的性別跟年紀...怎樣都覺得文章可疑且莫名其妙... : : 不是您的貓,那又何必告訴我們剩下幾隻了.... : : 看文者只會覺得這文章怪怪的.... : 請您平心靜氣的想一想。就只假設這不是賣貓文,到底哪裡奇怪? : 只因各位已先入為主的認為我在賣貓,才會對我的文章做出總總的推測罷了。 如同板友所言 營利的繁殖文章 寧可錯殺一百 (因為這已經不只是單純維持板規秩序問題,而是生命與法律的範圍) 我個人的執法認定從嚴 但是處罰從寬 就是因為考慮你的帳號不是免洗id 所以沒有浸水桶 尊重你的發言權 即使你說你不想再踏入pet板 : : 或許您是抱著善心來分享貓的照片, : : 但您的PO文是處於灰色地帶.... : : 版主給您一個劣文且刪文已經是很大的寬容且審慎地處理這件事情 : : 沒想到您不但不改變自己PO文的內容反倒以自己的ID要脅版主, : : 要求版主給您一個公道?還要版主PO三天的道歉文???? : 這件事情原來已經結束,在7月11日版主道歉復文之後,我回信給版主說明 : 我只希望能取消劣文,此後再不進貴版,免得招人討厭也討自己沒趣。結果 : 在7月14卻又再加一劣文。我覺得自己的人格受損,心情也很受傷。如果我真 : 的想賣貓也不會想來這裡賣的,也不用再在這裡跟各位爭論。因為我真的沒想過 : 。 妳雖然在這裡獲得兩個劣文 可是第一個紀錄我還是有替你去申請取消劣文 沒有因為後來的發展轉而不取消立場 至於要不要取消劣文紀錄 得要看站長的決定 : : 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PO文沒問題... : : 被人發現有同文PO於其他販賣版上, : : 馬上撇清關係說不是您賣的! : : 文章都是出自您手的不是嗎? : : 怎樣都脫去不了販賣的嫌疑.... : : 只是主人不是您而已 : : 本來還覺得這文章或許是個誤會... : : 沒想到您的態度傲慢到讓人覺得您是撇清關係來捍衛自己的ID清譽 : : 而不是真心來分享照片的... : 我的心情是,真心來分享照片之後,被說成是賣貓。再怎麼說明都是賣貓。 :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您覺得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情或態度? : 如果是您,在高興家族裡小貓長大的心情下興奮的來發文,卻招受到一連串的 : 質問+2個劣文您又有什麼感想? : : 至少以小妹我來說,我感覺不到您有分享的動機 : : 版主若是真的誤會您的話,不會只給劣文! : : 這樣還不夠嗎?? : : 自己文章有問題,不是檢討自己表達卻是這樣大肆地說版主誤會您.... : : 還跟逕自上訴到站務管理員去... : : 擺明就是抓邏輯或是法規漏洞 : : 這.............唉...... : : 總之,版主,我支持您的行為! : 您可以支持版主的行為,但是請您設身處地的想想我在這裡為自己爭取的心情。 : 如果... : 只想如果好了(各位己先入為主我來賣貓了) : 我真的只是單純的來分享貓咪的照片,卻招受到這種質疑及對待。該怎麼辦? : 而今天角色換您了,您又會怎麼辦? : 我一直很熱愛這個版,每次上線一定要進來看一看。也從來沒想過要犯什麼版 : 規,更沒想過會發生這些事情。如果早知道自己因為分享會發生這麼多事情。 : 我情願自己7月11日沒進來過來,而這裡仍然是我最愛的版之一.......。 : 我只覺得被誤會的心情很受傷。我家的妹妹二年前生完最後一胎不久就死了。 : 接著弟弟(公貓)也在一年後跟著她一起走了(2隻都為寶路事件)。 : 全家難過的不得了,如今家中僅剩下最後一胎中的其中一隻貓咪。那天得知 : 妹妹的小孩的小孩長大了還這麼可愛大家高興的跟什麼似的,我抱著這種心 : 情進來分享,各位卻說我文章如何如何的矛盾....... : 這是我今年po過最快樂,也最難過的文章。 : ............... 這點也真的很替你遺憾了 另 提醒你們違法 可處五萬元以上 也是好意 不是離題或多管閒事 > --------------------------------------------------------------------------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往前衝), 看板: pet 標 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發信站: 靜宜計中BBS站 (Wed Jul 13 15:26:42 2005) 轉信站: ptt!ctu-reader!ctu-peer!news.nctu!news.cis.nctu!pubbs 不好意思!!只是發表一下感想... 也許你是真的想分享可愛的貓... 我想板上也不只你會想分享 那怎麼其他人不會有這種問題? 應該大家也不希望有被誤會的結果 會盡量避免po出被懷疑的文 所以...不能怪板主 當然也不完全你的錯 只能說 大概是那篇文 語意不詳 讓人誤會 簡短的內容加上不明的分享 才會被認為販賣 板主盡量把關 嚴格一點 才能杜絕私自販賣 這也是大家希望的阿..... 只是下次有要分享的大大 可要注意文章內容囉!! 【 在 [email protected] (海水正藍...) 的大作中提到: 】 : ※ 引述《abc61061 (荒塚孤雲)》之銘言: : : 為什麼大家的反應會那麼激烈? : : 在寵物版的大家都有共通點,就是討厭私自販賣寵物的人。 : : 今天原PO的第一篇文章的內容讓人很容易誤會。 : : 或許那句"剩下一公一母"的意思是小貓送出去了,或賣給認識的了,你覺得可惜。 : : 但是畢竟這裡是一個虛擬的領域,多數人都沒有真正認識你,只能揣測你的意思。 : : 剛好又有人在其他論壇發現有人賣貓,而照片網址跟原PO一樣,你要大家怎麼想? : : 今天就算你沒有要賣貓的意思,但你也淪為賣貓販子利用的工具。 : : 大家注重的是貓販的行為,而你卻只是一再的要求大家給你道歉。 : : 當你拍的照片被拿去利用,你怎麼不趕快去把照片拿下來,讓那位阿桑無法使用? : : 大家氣憤的是你的照片有貓販拿來使用,而且還是你認識的人。 : : 要道歉的是你,而不是版眾,因為你的不注意,變成了貓販的利用工具。 : : 不管你是不是有心的,你都是犯錯了。 : : 請不要一副犯了錯還受委屈的樣子。 : : 因為你的文章造成大家的誤會,引起大家的爭論,再加上你辯解,要求大家道歉的文章, : : 已經造成全國連線寵物版版面的混亂,請不要再繼續了,這個話題已經脫離寵物版創立的 : : 本意,你說已經呈報上去,那就已經夠了,這個話題也該停了。 : : -不良牛牧場PET版‧虎科大尋夢園PET版版主 abc61061- : 我說過不會自認倒霉,只要一天沒昭雪。我就不會停。 : 該停的是你們。 : 我的照片本來就是幫他拍的。網頁也是幫他設的。 : 至於他有什麼用途我沒辦法管。 : 我僅基於是很可愛的後代才上線分享。 : 那些心機重的人才恐怖。 : 況且,明明我原PO也出來澄清我沒有販賣的意思了。我不懂到底還有什麼疑問? : 我並不是其他人私底下寄信給我,我卻跟他報價或是議價被檢舉呀。 : 就憑分享的文章內容而隨意的解釋.. : 這些不恐怖嗎? : 你說的其他人說的想的跟我當初想分享的心情完全不同呀.... > -------------------------------------------------------------------------- < 作者: sagi1210 (大衛)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7:21:19 2005 ※ 引述《dogdon》之銘言: 可以麻煩板主... 嚴禁相關文章的後續討論... 個人覺得看得很煩了...XD 麻煩了... 謝謝... > -------------------------------------------------------------------------- < 作者: tompy (keep walking) 看板: pet 標題: Re: 分享文?? (tzac違反板規說明) 時間: Wed Jul 13 18:11:26 2005 我覺得事情很簡單,大家討厭的就是貓販,現在也有賣貓的文章(雖然不是在這個版), fine,就去跟相關單位檢舉他們,反正賣貓就是違法.你在別的地方po的文章 版主管不到,那你在別的地方賣貓我總可以檢舉你吧?另外請問一下是在哪個站的哪個版. 我可以幫忙作這件事. 至於賣貓的人是誰就給相關單位去處理,這位tzac版友po的文章算不算賣貓也給 他們去認定,看要處罰到誰. > -------------------------------------------------------------------------- < 作者: dogdon (dogdon) 站內: pet 標題: [公告] 關於(脊椎類)動物買賣 時間: Wed Jul 13 02:21:23 2005 根據椰林風情站長去函農委會詢問 "網路上販賣自家繁殖之犬貓是否合法" 得到回覆如下 (Announce板 29篇) 以下是相關的規定及農委會的答覆 ----------------------------------------------------------------------------- 姓  名: 農委會 時間:2002-08-26 18:12 回覆主旨: 網路上販賣自家繁殖之犬貓是否合法 回覆內容: 敬啟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凡以營利為目的,涉及寵物買 賣行為者,均應向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並依「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違者,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處新台幣五 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爰此,於網路上販賣寵物,亦需有一販賣店面,合乎 「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之設施,並領有營業證照者,始為合法。 ----------------------------------------------- 動物保護法: 第22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先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始得為之。 前項繁殖、買賣或寄養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申請許可之程序與期限、廢止、註銷許 可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5 條 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 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 改善;屆期不改善者,應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 ( 動物保護法全文:http://www.coa.gov.tw/law/lawsystem/down_2/G/2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