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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今年要以結婚的理由申請縣外介聘,學校方面已經核可 但是地方政府今天卻認為 我太太要到今年7/31日才符合"實際教學滿兩學期"的規定 所以要駁回我太太的申請。這也代表她明年才能申請。 我們實在無法認同縣市政府的這種解釋 而該縣市在去年的高中第一次基測中 也設有國中畢業的資格規定 難到去考一次基測的那個縣市的國中生 在5月多的時候就都已經拿到畢業證書了嗎? 因此想求教各位老師,是否知道您的縣市是怎麼解釋這條規定? 或是知道有同事去年8月到貴校 今年也以結婚資格申請介調並且通過縣市審查的例子? 如有知情的老師 還請賜教 申請的成敗就在這一兩日內了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69.178
kakadoo:這不是縣市規定,是介聘規則就是這樣,如果您太太是第一年 05/16 21:27
kakadoo:那通常校長就會否決了,也就是至少要等到第二年,才一定會 05/16 21:31
kakadoo:讓您太太介聘(不過也有縣市要綁三五年的) 05/16 21:32
asdf1208:介聘規則第8點節錄「教師年資採計至7 月31 日」 05/16 23:33
asdf1208:如果是「實際」教學,就變成模糊地帶了 05/16 23:33
w9934:我是第一年,校長讓我過了,不知道縣市審查時候會不會退回 05/17 07:10
w9934:就是了 05/17 07:10
IKWS:首先感謝各位老師的回覆 目前我們得到的消息是 彰化縣 嘉義縣 05/17 10:54
IKWS:與高雄市 都同意兩學期(1年)放人 請問還有其他縣市嗎? 05/17 10:55
canifly:只要校長同意就可以阿 05/17 11:54
kwt36:校長同意就OK,再加個簽呈說明欲調動的原因 05/1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