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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所得算是45萬好了 我去年年底買了房子 根本就沒有多少利息可以扣除 但我花了30萬繳頭期款 (當然這是我存下來的錢) 照理說 我的生活水準會遠低於政府規定的標準 還要我繳一萬多塊的稅 感覺很怪 又換一個角度來說 賣我房子的那個人 如果他的房子是過世的老爸留給他的 那他賣給我 算是財產交易利得 他還重新裝璜 還有代書費 一堆稅 這樣不算財產交易損失嗎 事實--我跟我的朋友買了房子 我真的不懂 請指教 怎樣可以節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2.14.219 > -------------------------------------------------------------------------- < 作者: smartlai (我要成為航海王?!) 看板: tax 標題: Re: [問題]我買了房子 時間: Wed May 7 15:47:43 2003 ※ 引述《brosnan (阿蘅)》之銘言: : 我今年所得算是45萬好了 : 我去年年底買了房子 : 根本就沒有多少利息可以扣除 : 但我花了30萬繳頭期款 : (當然這是我存下來的錢) : 照理說 : 我的生活水準會遠低於政府規定的標準 : 還要我繳一萬多塊的稅 : 感覺很怪 話說這是政府租稅政策詭異的地方, 借錢來買房子的購屋利息可以扣除,但自己存錢買房子不能扣除。 為什麼會有這樣差別的規定呢? 也許政府認為自己有能力出錢買房子的人,是有錢人,不需要給予優惠, 而借錢買房子的人,是窮人,應該給予優惠。 但優惠也只限於"利息"這項金額,本金依然是不能扣除的, 也像是鼓勵大家借錢來買房子,而不鼓勵大家自己存錢買房子。 從另一個觀點,租稅政策對於"享受"這件事,是不會給予扣除的。 例如花錢吃飯,你享受了你的所得,當然不能扣除。 買房子來住,當然也是你在享受,所以也有其不能扣除的道理。 少數能夠扣除的項目,都是有其政策目的,這個例子來說,政策目的是"住者有其屋" 其他像是"獎勵投資" "維持人民健康" 等等理由,才給予扣除。 回到這個例子,如果自己存錢買房子的頭期款可以扣除的話, 最有利的,應該是有錢人吧, 只要買房子就可以免去當年所得稅,豈不妙哉。 : 又換一個角度來說 : 賣我房子的那個人 : 如果他的房子是過世的老爸留給他的 : 那他賣給我 : 算是財產交易利得 : 他還重新裝璜 : 還有代書費 : 一堆稅 : 這樣不算財產交易損失嗎 : 事實--我跟我的朋友買了房子 : 我真的不懂 請指教 : 怎樣可以節稅 賣房子收入當然是財產交易利得, 你提到的幾個費用,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盡量把裝潢費、代書費等,轉嫁在賣房子的收入裡面,讓買方承擔。 整體說起來,還是算賺錢吧。 不過如果可以提出具體的證據證明你為了賣房子支出了必要的費用, 當然是可以當做財產交易的費用加以扣除的。 > -------------------------------------------------------------------------- < 作者: brosnan (阿蘅) 看板: tax 標題: Re: [問題]我買了房子 時間: Fri May 9 09:53:18 2003 對了 先感謝你的回答 有一件事要跟你說明 我們有用GCA認證喔 因為怕有些進了口袋的錢沒發現 但是我問過他 他說在他的所得並沒有財產交易所得這一項目 這樣就代表他可以不用繳稅了嗎 只要按照下載下來的所得報稅即可嘛 也許是當初的代書厲害 當然這是我的猜測 還有我有申請撫養人我媽 我媽是沒有收入的 但我媽有存款利息 絕對不超過27萬 因為我也不知道是多少 是否就可以不申報呢 反正到後來也是會扣掉的 就算國稅局有發現 加加減減之下 也是一樣的 因為我不想在查 要我媽本來去中華電信申請 根本不可能的事 加上我媽根本沒賺錢 我就勾選無謀生能力(我媽54歲) 可是網路報稅竟要我檢附證明 我姐說:不要理他 他以前也是這樣幫我媽報的 就過了 是這樣嗎? 我第一次報稅 問題很多 請多多指教 > -------------------------------------------------------------------------- < 作者: biohazard (樂介燒) 看板: tax 標題: Re: [問題]我買了房子 時間: Fri May 9 23:21:31 2003 呵~你可以報扶養你媽媽 附無謀生能力證明..這點就不用理它ㄌ 老實說 做了二年申報期 還真沒見過幾件有附證明的案子哈~ 至於利息 只要你申報的那份申報書裡面 大家加起來的利息沒超過27萬 而且加上你媽媽的利息收入也沒超過的話 就不會有補稅的問題囉:) 南區採網路申報可以參加抽獎耶 頭獎一萬元提貨券 不知道別的區有沒有? 大家可以多用網路報稅 是最快退稅的一批唷 ※ 引述《brosnan (阿蘅)》之銘言: == 以上恕刪 == : 還有我有申請撫養人我媽 : 我媽是沒有收入的 : 但我媽有存款利息 : 絕對不超過27萬 : 因為我也不知道是多少 : 是否就可以不申報呢 : 反正到後來也是會扣掉的 : 就算國稅局有發現 : 加加減減之下 : 也是一樣的 : 因為我不想在查 : 要我媽本來去中華電信申請 : 根本不可能的事 : 加上我媽根本沒賺錢 : 我就勾選無謀生能力(我媽54歲) : 可是網路報稅竟要我檢附證明 : 我姐說:不要理他 : 他以前也是這樣幫我媽報的 就過了 : 是這樣嗎? : 我第一次報稅 : 問題很多 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