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具主要為機車,佔了百分之七十八點九,
發生事故傷害時有百分之二十二點二沒有戴安全帽或繫安全帶,
百分之三點五事故傷害前有喝酒。
如果以地區分析,以山地鄉駕駛人在發生事故傷害前,
喝酒比例百分之三十四點六與
未用安全帽或未繫安全帶比例百分之三十八點五最高。
此外,針對跌倒 (落)傷的部分,以六十五歲以上跌倒 (落)事故傷害
盛行率百分之六點三最高,而發生跌倒(落)傷害地點,
十四歲以下幼童較常發生在上下樓梯;
十五到二十四歲青壯年則比較發生在運動場所遊戲區;
二十五歲以上較常發生於走在平坦或有坡度的路面。9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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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6.202.123
中央社記者王怡君台北四日電)每個人都有傷害事故發生的經驗,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調查報告顯示,
台灣民眾就醫事故傷害主要為交通事故與跌倒(落),
就醫交通事故盛行率以男性、十五到二十四歲或家戶收入少於三萬元的人較高,
跌倒與跌落則在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最常發生,盛行率為百分之六點三。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今天公布
「民國九十年台閩地區國民健康訪問調查」調查研究成果。
此份調查以台閩地區代表性樣本家戶與戶內成員為調查對象,
採取面訪或自填問卷方法,在民國九十年八月到九十一年一月執行,
完訪狀況為六千七百二十一戶(百分之九十一點四)、
二萬五千四百六十四人 (百分之九十三點八)。
調查結果顯示,台灣地區民眾自述過去一年
主要的就醫事故傷害依其盛行率由高到低,
依次為交通事故、跌倒 (落),燒燙傷及割傷。
其中交通事故與跌倒 (落)在年齡、家戶收入及地區上有顯著差異。
交通事故發生的危險因子包括
山地、男性、家戶收入較低者、駕駛人、機車使用者、事故前喝酒或不戴安全帽有關,
其中又以男性、十五到二十四歲或家戶收入少於三萬元的人就醫交通事故盛行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