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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9  工商時報 李尚華/台北報導 京都議定書生效,行政院長謝長廷要求交通部訂定汽、機車總量管制方案,以抑制汽機車 成長。交通部表示,以限制牌照發放的方式抑制汽機車成長,衝擊太大,勢必造成民眾及 汽機車製造商的反彈,交通部規劃以「使用管制」的方式,增加民眾使用汽機車的成本, 如此一來,自然能達到汽機車減量的作法。 交通部運研所表示,目前只有新加坡實施汽機車牌照管制以限制汽機車的成長,不過,由 於新加坡只是一個城市,實施牌照管制技術問題較低;但是台灣各縣市都有監理所,如何 實施牌照管制,技術性問題太大。而且實施牌照管制作法太激烈,勢必造成民眾及國內汽 機車製造商的反彈,因此,交通部不會規劃以牌照管制的方式,抑制汽機車成長。 目前交通部將規劃以「使用管制」的方式,取代「持有管制」。包括機車每兩年換發行照 時,必須檢附環保署的「機車排氣檢驗證明」,如果檢驗未過,將不能換發行照;另外, 超過六年準備過戶的機車,也必須檢附「機車安全檢查證明書」;最後,交通部也會與各 級縣市政府研究,調高汽機車的停車費率。 交通部將以增加汽機車使用者成本的方式,達到減量的目的,如此作法,至少不會造成民 眾及業者太大的反彈。未來在機車實施「使用管制」見成效後,交通部也會實施汽車的「 使用管制」,包括汽燃費隨油徵收及提高路邊停車費率等方式,都是可行的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8.176
nori:哀........治標不治本 140.113.4.15 04/11
abigbird:先拿機車族開刀,因為弱勢族群比較不會抗爭嗎?140.111.128.112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