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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禮拜前 在中山高某一路段上 突然路上有個被撞的爛七八糟的路障 前面那台砂石車輾過去那個路障 噴起來打到我的擋風玻璃 擋風玻璃當然就裂了 記下那台車的車牌 我就去國道警察局報案 希望得到賠償 上禮拜接到公文 明天得去國盜警察局 和那個砂石車司機對質 突然有點緊張 砂石車司機感覺都很凶悍 我只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女大學生 好怕會被欺負喔 >"< 請問大家 我明天去對質時 有啥該特別注意的嗎 警察說 如果那個司機硬是要說他根本沒看到那個路障 我也拿他沒辦法 所以.............我很有可能會拿不到賠償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4.114 > -------------------------------------------------------------------------- < 作者: keaton (Hi-Ho) 看板: traffic 標題: Re: [發問] 大家有發生過交通事故嗎?? 時間: Tue May 11 17:14:38 2004 ※ 引述《dws (這故事叫做"錯")》之銘言: : 幾個禮拜前 在中山高某一路段上 : 突然路上有個被撞的爛七八糟的路障 : 前面那台砂石車輾過去那個路障 噴起來打到我的擋風玻璃 : 擋風玻璃當然就裂了 記下那台車的車牌 : 我就去國道警察局報案 希望得到賠償 : 上禮拜接到公文 : 明天得去國盜警察局 和那個砂石車司機對質 : 突然有點緊張 砂石車司機感覺都很凶悍 : 我只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女大學生 好怕會被欺負喔 >"< : 請問大家 我明天去對質時 有啥該特別注意的嗎 : 警察說 如果那個司機硬是要說他根本沒看到那個路障 我也拿他沒辦法 : 所以.............我很有可能會拿不到賠償囉?? 有一集的 "新聞挖挖哇"裡 某個記者說: 如果出車禍撞倒別人了 不能說 "我沒有看到就撞上去" 而是應該說 "我看到了, 但是我來不及, 我已經盡力停止了" 這個說法的理由是: 駕駛人應善盡注意前方路況的義務" 我其實並不清楚這樣的講法是否能夠套用到你的狀況 也就是可以反駁砂石車司機沒有注意到路況的問題 有其他人可以加入討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0.243
eslite12:不能 你說的那個是記者對判例的粗淺理解 推 218.160.45.214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