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之銘言:
: XX牛肉麵在板橋是比◎◎受到更多人推崇的名店
: 建議在票選名單中加入
呃...我絕對願意相信,只是問題在於,
之前整個持續8天之久的提名期間都無人前來提名,
目前已過提名時間,名單內再加店家進去,
是不符合行政程序的。
退萬步言,即便要破例加入,
選項是無法中途加入的,需取消原投票重辦,
而現在已經開始投票,而且也有人已完成投票,
這樣實在有點為難哪,只能說聲不好意思,
以後為免再有類似的遺珠之憾,請常常收看Food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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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218.42
案例:
某板友建議於牛肉麵票選中加入某間更名聞遐邇之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