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ungchun2002 (老玄)》之銘言:
: ※ 引述《shu2001 (福爾高雷)》之銘言:
: : 如果以主輔來看 格神官很弱 印是在耗官 這樣要用正財
: : 如果以命主來看 被印比圍繞 用財也是合理
: : 只是.....
: : 待續
: : 其實呀 10年間沒有長輩掛點還蠻難的
: : 先把長輩的範圍限縮一下比較好
: : 直系以外 旁系算不算 姻親算不算
: : 同樣的 破財跟意外也要定義一下
: : 比方意外的程度 種類 否則必定會陷入對號入座的情況
: : 如果意外泛指意料之外的傷害 那十年間沒發生過意外的人應該沒有吧
: : 這樣就失去論命的意義 因為那用經驗法則就可以推論
: 感謝賜教
: 不過在下從小到大至今三十餘載 真的就沒有碰到過家中任何長輩過世 十年之內也沒出過車禍
這要看你對長輩設定的範圍是到民法的幾親等
有的人連舅公之類的也算入長輩 事實上也是
換言之 準或不準 有時關乎你的設定 你的測量尺度
也許你覺得我在雞蛋裡挑骨頭
但我只是覺得有些話根本是在打迷糊仗
從你的回覆可知 你對意外的範圍似乎鎖定在車禍 車關
像這就要先講清楚
因為對我而言 燙傷也是意外 無故被人毆打也是意外
打球受傷也是 被美工刀劃到也是
意外可大可小 不說清楚 難免包山包海 失之空泛
每個人對意外的定義不同 總是得先說個清楚比較好
: 我之所以提出也不過是想驗證一個理論而已 並不想炫耀什麼
: 至於我推斷的理由我想我回文中都很清楚 也沒說過什麼是必然 至今也沒事後諸葛亮些什麼
: 自己入行十多年了 講句不客氣的版上很多人是我的學生輩或朋友的學生輩 炫耀自己多強根本沒什麼意思 有人說我準的 也依定有人說我不准的
: 如果覺得我是經驗法則那就經驗法則吧 您也可以試試看
喔
你入行多久跟我沒關 有多少學生也跟我無關
我只針對事情 不針對人
很多人論命都有所本 我知道
可是
你不覺得有有些法則所預測的內容實在是說了等於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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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u2001 來自: 163.29.29.138 (02/05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