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iaMorning (再見了,我會再回來~)
看板97KGSH301
標題Re: [公告] 過年來打球吧!!!---確定版
時間Sat Jan 28 21:29:44 2006
※ 引述《AsiaMorning (再見了,我會再回來~)》之銘言:
: ※ 引述《balla (balla)》之銘言:
: : 圓 v v v 〈要有人載我謝謝〉
: 晨芸 V V
: 蘇家怡 V
: 櫻櫻 V
: 艾倫 V V V V
: 婷姐 V V
: LULU V V V
: 目前初一最多人...連佳菱堂妹有十個,
: 但是這樣原先的發起人暴力蝦米卻不能來,可憐~~
: 而且,更重要的是,這就是十二個鐘頭以後的事,我怕聯絡不及....ꨊ: 鴗G有八個人,也是可以成團啦...
基於明天會下雨,加上聯絡上太過於倉促,
所以最終決定初二早上海大球聚
跟我說初二可以來的人,如果不到話...
就罰款200元當作我們大吃大喝的基金吧...這是我自己想出來的罰則..哈哈
(以上,暫稱高淑姿條款吧,明眼人應該知道我的暗示了吧..阿姿小姐)
有問題請主動跟我聯絡,因為大家應該知道我手機被偷的事情,
所以大家的電話都是我千辛萬苦層層追查而來,
但是還是有些人沒有...
而碧碧我的電話一直都沒變過...even曾經掉過兩次...
所以還是希望各位主動聯絡啦....
還有,原先說不能來的同學,也希望可以盡量撥冗參加...
最後,倘若初二還是下雨的話,我們就改採聚餐的方式聚會...
以上,就先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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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6.185.99
※ 編輯: AsiaMorning 來自: 61.66.185.99 (01/28 21:33)
推 nakamula:上次說要來的卻又沒來的是周碧碧小姐 02/01 22:42
→ nakamula:因此我提臨時動議 將此條款列為周碧碧條款~ 02/01 22:42
→ nakamula:另外補充一點,我晃點大家的是五年前的事~我哥小孩都5歲了 02/01 22:43
→ nakamula:所以可否看在我上次星期天特別從台北趕回基隆就為了打球 02/01 22:44
推 nakamula:別再提了>.< 02/01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