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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共,我有兩次當眾被心中戀慕的人,直呼姓名。 第二次,我還是一樣的啞口無言,心裡的鳥兒那當口全傾巢而飛...... 朱天文端著小說的蝴蝶頁,微微吟哦著:「嗯...」 然後抬頭,眨著大大的眼睛:「妳叫什麼名字?」 便是這樣,她在我的《荒人手記》上一筆一劃寫下:欣─誼─的─書, 隔行下端再留上「朱天文」與「二00三年二月十三日」。 整個過程在短暫的幾分鐘結束,走時,我得將書闔起來帶著, 我緊緊握著書的兩側,像是帶走一件情人贈與的信物, 回家一路上,我就像是剛得到對方首度的告白一樣,羞怯又歡快。 她的簽名,也許是我這一大段日子以來所擁有最「真實」的一件物事了 ──我指的是,那會有時間留痕而非一粒按鍵可以勾消的筆跡、 我和她面對面完成名字交換這個親身的過程。 是的,我還鄉愁著一些古早時我們從事的活動: 我們會在門口穿繫鞋帶親自上街出外,會需要墨水填入筆管需要折紙裝入信袋, 需要望穿天色考慮今天的氣候,需要腳程才看見對方的臉色, 我們對距離沒有投機的方法可以抵抗,對速度沒有過度的想像, 我們可以避不見面,但不能虛擬幻化地這麼沒有邊界, 那是一個非網路的年代,沒有鍵盤打字的年代。 在那個我鄉愁的年代,名字不只是便於稱呼的符號, 我們不玩匿名和多重身份的遊戲﹔ 暴露名字,是完成一場告白儀式所必須, 我需要親臨現場認領那個名字背後的身分,說:「我是,戀慕你的。」 所謂的戀慕,尚不是對於結合的渴望, 卻只不過是讓「我」彰顯在你面前。 從隱形了我而只有「你」存在的傾斜關係裡,脫身而出, 讓你目光朝往我、出聲叫喚我,肯認我對你而言的存在, 便即是告白,戀慕的完成式。 兩次,我親臨現場, 我所戀慕的作家都在我的書頁簽寫下了他們的名字, 我的名字都在告白的現場得到了他們的呼喚。 -- 崇尚一種絕對的自由, 不可以任何譬喻形容。 也請不要舉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7.96.187 ※ 編輯: Yatt 來自: 203.67.96.187 (09/01 20:43) ※ 編輯: Yatt 來自: 203.67.96.187 (09/01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