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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通說理由:鼓勵創作與促進文明 黃榮堅老師認為不成立。 第一、文明的形成沒有條件,不以什麼「權」為基礎,只要人類活下去,    自然就有文明。 第二、人類的生存,本來就依賴模仿;教育也是以模仿為根據。 第三、在沒有智財「權」的時代,人類也能有真正流傳久遠的創作物。 因此,智財權實際上一種「有智慧」階級剝削「沒智慧」階級的利器, 越多的「創作」與「文明」也代表著多數人越深沈的苦痛。 就我在另一本書看到的,美國黑人的文化常被白人批評為沒有創意。 因為黑人愛模仿,人類學研究者認為黑人是想要變成他所模仿的對象而模仿, 但是新的說法卻不是如此,黑人模仿,是因為愛對象,而不是想變成對象。 事實上,喜歡聽爵士樂或藍調的人都知道,黑人除了模仿之外, 還有即興創作「風格」的創意在,因此他們的表演是模仿與創作並存。 為什麼白人特別喜歡強調創造, 可能跟基督教信仰以及浪漫主義的觀念有關, 基督教的神從無中創造世界, 而浪漫主義以為作者是獨自與繆思溝通而獲得靈感去創作, 創作物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 現在詮釋學已經否定了這種觀念, 詮釋學提出人的歷史性, 因此人在詮釋時無法放棄先見。 創作也是一種詮釋, 因而創作並不是毫無基礎的創造, 而是根據文化所提供的沃土而培育新作品的過程。 這麼一來,我們又回到了上述黑人的文化, 模仿就是去愛現有文化的活動, 而創作脫離不了模仿。 至於白人拿著黑人的歌謠出唱片, 然而主張自己有著作權這種事, 則是其他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41.31